夫賺7萬妻 只給6千 判離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9-6 07:01:3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045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906/9140.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906/9140_640.jpg[/applenews]
【戴之聖╱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台電員工,辛苦大半輩子,安排妻兒移民加拿大過著衣食無虞的生活,不料妻子為掌控他的荷包,以苛刻方式「馭夫」,男子月薪七萬多元,卻每月只能領取六千元零用錢,身分證、存摺、印章也被妻子扣住,還要定時視訊回報行蹤,讓男子身心受折磨,經法院審理後,終於判准兩人離婚。        
        
        
三餐不繼借錢度日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五十四歲)與魏姓妻子結婚十七年,育有一名兒子(十六歲),楊男在台電工作數十年,月薪七萬多元,九年前安排妻兒移民加拿大,並在溫哥華購屋,他則留在台灣繼續工作,但妻子為掌控他的行蹤,不僅扣住他的身分證、護照、駕照,存摺、印章也帶走,他在台灣只能住在五坪大的套房。法官指出,楊男每月七萬多元的薪資都進入妻子戶頭,他再向妻子月領六千元零用金,致三餐無法溫飽,有時還得向同事借錢度日,雖然魏女向法官聲稱,丈夫平日額外的開銷她都會支付,但法院調查發現,魏女給不給錢還要看心情,根本把丈夫當小孩對待。
妻闖工作場所騷擾
楊男除荷包被妻子控管外,楊男每晚回到套房,都要和妻子視訊,妻子甚至調閱電話通聯紀錄了解他的行蹤,而楊妻返台期間,還會跑到他工作場所,有時楊男因工作需要攀爬上電塔,妻子竟也跟著攀爬上去,嚴重影響楊男與同事的工作。法院認為,夫妻應建立在兩性平等的地位,維持人性尊嚴,更應互信互諒,但魏女做法已使楊男身心痛苦,達不堪同居虐待,除准兩人離婚,也判魏女要付十萬元精神賠償,楊男則要每月支付兩萬多元給兒子當做扶養費,直到兒子成年。

已有(1)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13 11:59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新聞達人

LV:1 旅人

追蹤
  • 12951

    主題

  • 12950

    回文

  • 2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