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男子強暴女兒  被判14,400年徒刑

 
williams6 發表於 2010-9-25 06:42:1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 4899
更新日期:2010/09/24 18:35
菲律賓一名男子長期強暴女兒,被法院判處一萬四千四百年徒刑。


這名男子是一名載客三輪車伕, 2001年,他趁太太到香港當女傭機會,開始性侵13歲女兒,幾乎每天一次,持續一年,直到女兒到香港看望母親,向母親哭訴,母親立即返回菲律賓報警。


這名男子最初被判死刑,但菲國後來廢除死刑,菲國上訴法院最近更改判決,改判被告一萬四千四百年徒刑,等於關到死。菲國上訴法院的理由是,依照菲國法律,強暴罪最高可判40年徒刑。就是,以被告一年之間強暴女兒365次,每一起犯案判他40年,40年乘以365天,就是一萬四千四百年。被告如果不服判決,他可以向菲律賓最高法院上訴。 本帖最後由 Yoshiya 於 2013-3-29 12:49 編輯

已有(3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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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之淚 發表於 2010-9-25 07:39
讚啦台灣應該跟進啦
看不懂現在法官怎麼判的
越判越輕 腦子被門夾到嗎
那些法官都不為自己未來的女兒或孫女著想嗎
rickyhow 發表於 2010-9-25 08:45
和台灣的判決真是差太多
台灣的司法要加油
19770813 發表於 2010-9-25 10:26
真讚.....
因該要學習一下
對付禽獸的方法.
jwo1111 發表於 2010-9-25 10:28
這個人渣,直接醃了吧.............
pilimaujerry 發表於 2010-9-25 10:32
亂世用重典~
這一點是台灣需要學習的!
seekera 發表於 2010-9-25 11:34
這是他應該得到的處罰

不過  真為那個小女孩感到痛心  

最深的傷害竟然來自最熟悉的人
bachelor0130 發表於 2010-9-25 12:17
對照最近台灣的新聞(性侵幼童輕判數起)...
看到這各還令人覺得司法有點正義...
這種累犯..還持續性侵自己女兒的..還是比較認同死刑的...
ZX824650 發表於 2010-9-25 12:55
人自從有歷史到現在也不超過5000年
14400年要關幾ㄍ人類歷史阿ˊˇˋ
mousemax 發表於 2010-9-25 13:04
菲律賓的法官真是好樣的,台灣的真應該多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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