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發文攻擊仲介前請先看這一篇!

wei12349 發表於 2010-10-5 22:47:5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 3677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10-10-6 09:07 編輯

請一些跟不上時代的發文者,不要再發一些讓人笑話文章了!你們發的文章如果讓外國人看到,真的會讓人不可思義!房屋仲介是一個行業,不是土匪強盜,請勿再污名化!現在台灣不動產經紀制度已經非常健全,所有規則與美日同步,唯一不同的是台灣人講人情,仲介人員又多數惡性競爭,才搞出一套莫名奇妙的"一般約",我看到這個板上還有人寫跟仲介簽一般約都還要耍心機,我才想問問這些沒格調的屋主跟買方,真的都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嗎?等到有天你的親戚朋友也做仲介的時候,再問問他們做仲介的心酸吧!後段文字流於情緒性字眼已刪除.版主敬啟謝謝!

本報特約記者 梅彥玲
  本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田琛

  美國人喜歡搬遷,所以房產經紀業相當發達。在日本,如果給房產仲介交了首付金,仲介公司會和客戶簽訂一份“首付金保證書”,確保資金安全。

  監督管理很嚴格

  美國房產仲介一般分為經紀人、銷售員和合夥經紀人三類。成立於1947年的“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是美國最大的房地產行業公會,有會員近70萬人。美國房產仲介行業的門檻很高,考試也十分嚴格,通過的比例大約只有20%。儘管各州發放執照的要求不一,但一般要求申請者修完並考試通過相關課程。

  以銷售員為例,他們要修完房地產原理、商業、公證等6門課程。經紀人不僅要修完房地產實務、法律規章、財務、估價、會計等5門必修課,還要在商業、法律、管理、公證等課程中再選3門。銷售員和經紀人的執照有效期2年,2年後申請換發,申請換發時必須再參加22.5小時的繼續教育。

  美國有一套獨特的房地產仲介管理制度和運作手段。早在1917年,美國就相繼頒布了《州執照法》、《一般代理法規》、《契約法規》等法則。對於開業的仲介公司,要求他們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並開設特別的信用賬戶,以存放房主及客戶的資金。美國的商業法典列舉了從業執照暫停與吊銷的規定。州房產委員會設有調查機構,隨時可以到仲介公司檢查業務記錄。公司一旦被查出有欺詐顧客的行為,經紀人執照輕者暫停,重者永久取消從業資格。

  日本有專門的房地產管理法令法規,對於房屋仲介的要求也十分嚴格。記者的一個朋友今年在日本買了一幢獨門獨院的房子。在驗收房子時,朋友發現房屋的外墻根有一條小裂縫,房產仲介的工作人員大驚失色,因為這直接影響到公司的信譽、還有個人的飯碗問題。仲介公司趕緊找人施工補上了這道裂縫,其實裂縫就是塗料不均造成的,不過後來的房價還因此降了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6萬元)。

  首付金不怕“打水漂”

  在日本,一旦有看中的房子,仲介公司會儘快帶顧客去看房。如果顧客覺得滿意,需要填寫不動產購入申請書,然後雙方商議付款事宜,簽寫不動產買賣契約。一般來說,買主需要付總房價10%左右的首付金。仲介公司還會給買主一份“首付金保證書”,保證書中明確地寫著,萬一交了首付金,而不動產公司倒閉的話,國土交通省制定的保證公司、銀行、保險公司等有責任履行返還首付金的義務。有了這份保證書,顧客就不用擔心自己的錢會打水漂。支付了首付金之後,仲介商就要幫助買主申請貸款手續,做出每月還貸計劃,買主付了剩餘的房款之後,就可以辦理房子所有權登記手續。

  在美國,所有房產仲介廣告詞幾乎都大同小異,“保證讓你用最少的錢買到最好的房子;保證讓你的房子賣到最高的價錢。”反正賣方和買方都要“放血”。房產仲介都靠佣金生活,佣金比例大約是房價的6%,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除了支付佣金之外,買賣雙方不需要交其他的費用給仲介。

  如果要賣房,打個電話到仲介公司登記後,經紀人就到府看房估價。通常他們會給房主一些建議,如傢具位置應作哪些調整;一些有礙觀瞻的物品可暫時放到地下室等等。業務員完成估價後會將房屋資料在網上公佈,房主只要等消息就是了。

  現在,美國的各家房產仲介公司都相互合作,做到房源共用,還出現了所謂的MLS系統。所有參與買賣的房產都有一個MLS編號,憑藉這個編號,任何一家的經紀人公司都可獲得此房屋的資訊,從而幫助客戶交易。記者的一位朋友買房時就是先找到仲介,仲介通過MLS編號聯繫到房子的賣方經紀人,告知他們看房的具體時間。一般情況下,買方看房時房主是不在場的。朋友去看房時,他看到房主根據約定把鑰匙挂在門口的一個小黑匣子裏,旁邊還留有字條:“狗關在車庫裏,請勿開車庫門

已有(8)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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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_hsing 發表於 2010-10-6 08:20
每個行業都會有害群之馬
只要不昧著良心做事其實也不需反應過度
各行仲介為了成交無所不用其極屢見不鮮
常會讓對方覺得有受騙的感覺.到處都是
不夠專業不要裝懂
不想敬業不要入行
科技業最暴利有沒有人說他們黑心?
藍痞子 發表於 2010-10-8 16:35
大大的文章好像都在介紹美/日的房地產仲介制度
請多介紹一下台灣的吧
raik210104 發表於 2010-10-9 16:13
DISCOVERY 也有介紹美國的房仲人員,他們會主動的幫客戶爭取權益,會主動去發覺房子的問題,會主動幫客戶解決資金的問題
可是...台灣呢?
仲介報的價格是真的嗎???
房子有問題會跟客戶講嗎?
等到交屋了發現問題了,仲介會甩你嗎?
上面有人說了~~~害群之馬
但...仲介業有8成都是爛的
最爛那個叫介仲公司
那次新聞爆料出來,介仲公司最後不是都推給仲介人員個人的問題嗎
給樓主大大....如果你不怕被批到爆,就轉到PTT吧
相信會很多的鄉民會找很多的實例給你,證明台灣的仲介是多麼的偉大
truy0421 發表於 2010-10-9 18:29
四樓的大大您好
看來您真的是不了解仲介這個行業~
妳只看到表面的事情就概括了全部的房屋仲介
小弟我也是從事這份工作
並不覺得有八成的仲介都很爛
反而是八成的仲介都很好~很用心努力

不管任何行業都會有好人跟壞人
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正面的形象都深跟在我們心裡
但是你說警察有沒有濫的??   有
全部的警察都爛???   才不會

否認別人之前先看看自己的工作及能耐
wei12349 發表於 2010-10-9 20:03
回覆 4# raik210104

人要多充實自己,知道美國的仲介為何可以如此替屋主用心嗎?因為美國房屋買賣一定要透過當地的不動產經紀人,反觀台灣,一堆房子是屋主自售,我覺得仲介真的很有良心,買方發現的問題,仲介一定幫忙解決!多看看新聞吧!哪次出什麼糾紛是仲介造成的?哪一次不是仲介被屋主拖下水!去簽約時,問屋主有沒有漏水說沒有,是不是兇宅說不是,有沒有糾紛說沒有!出了事通通推給仲介!要說那8成爛....我看屋主最爛!!贊成我的說法的朋友請給我大力推一下啦!!!
wei12349 發表於 2010-10-9 20:16
DISCOVERY 也有介紹美國的房仲人員,他們會主動的幫客戶爭取權益,會主動去發覺房子的問題,會主動幫客戶解決 ...
raik210104 發表於 2010-10-9 16:13

再回你一句話,PTT裡有幾個人買賣過房子??只有一群人云亦云,穿鑿附會的腦殘大學生而已!正事不做每天只會批!從芝麻綠豆大到國家大事都要批!你以為他們說的批的都是對的嗎?他們今天在台灣社會只是亂源,而這股力量是誰給的?就是台灣那群偷懶的無能媒體給的!每天看PTT有沒有什麼八卦,有就照單全抄,不然就加油添醋一下,你最好幫我轉到PTT給他們看!因為我不痛不癢,我電腦也沒有BBS功能,所以我根本看不到!每次只要一看到什麼幾萬鄉民反彈抗議之類的新聞,我就抓狂!!台灣是怎樣!PTT的鄉民說了算嗎??台灣還有很多人不用PTT的,他們的意見誰又知道呢??
antitank 發表於 2010-10-13 13:53
不用太激動!修行在個人反正有一些人打死就不信仲介會幹好事.本著自己的良心專業去做就好了!
afon 發表於 2010-10-14 00:05
回覆 1# wei12349


整個市場的制度跟構造都有問題,也不能完全怪房仲,但是這行業是有責任改善這個市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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