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國家考試 於 2010-12-13 22:54 編輯
教育部想要研擬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辦法,就是將施暴者隔離...今天新聞看到.可是竟然有人權團體反對==
教育部應該訂定法規命令來處理這些事,或是直接由立法院來立法然後在授權給教育部訂定相關的規定,不然校園霸凌的事件會越來越嚴重,台灣人的法制教育真的普遍都不足.....以為在民主自由的國家人權就是最高最大..忘了民主必須建立在法制的原則上...台灣應該要學美國讓警察駐校...不要在讓學校的甚麼訓導處管理這些偏差的學生...直接讓警察來管...讓小孩從小就懂的守法的觀念..不然台灣社會真的越來越亂,要給想認真讀書的孩子一個好的環境不要讓那些惡霸欺凌....台灣真的要好好的修法.亂世用重典.
對,重點是校方應該要報案,而且要在第一時間報案
這些霸凌別人的學生,學校給他處份記過,對他們而言根本不痛不癢...這些人有9成都是根本不想念書的,學校老師也管不了
我覺得直接由國家的公權力直接介入會比較有效,外面的社會以經夠亂了,不要連在學校都無法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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