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嫖人妻 研究生免賠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2-9 06:00:1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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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讀研究所的二十三歲毛姓男子花八千元買春,與二十六歲蔣姓女子嘿咻,事後意猶未盡,不知蔣女是人妻且偷偷賣春,竟傳簡訊給女方「好想再找妳做喔、改天我外賣一樣要叫妳」,蔣女丈夫看到妻子手機簡訊後控告二人通姦罪另求償一百八十萬元,所幸檢方查明毛男不知搞上人妻不成罪,法官也判他免賠,蔣女則須賠丈夫二十萬元。                  
   
蔣夫(三十五歲)昨說,「這樣的結果不公平,根本不是性交易,要上訴。」他指二人是路邊搭訕認識,事後在警訊問時串供,他懷疑毛男竄改MSN對話紀錄。他說,提告後,妻子燒炭自殺被救回,還求他原諒。
去年三月,二十三歲毛姓研究生透過網路MSN與應召集團聯絡,談妥八千元與大學畢業、花名「小白」的蔣女到台中金沙汽車旅館性交易,但事後毛男對蔣女念念不忘,傳簡訊給女方「好想再找妳做喔,改天我要再找妳」、「改天我外賣一樣要叫妳」。蔣女丈夫看到妻子手機簡訊後,憤而對妻子、毛男提出通姦罪告訴。
                  
有錢老公不解妻應召   
蔣女在警方偵訊時,坦承收八千元與毛男性交易,但未告知對方她已婚,強調有憂鬱症,自己也不知道為何會下海應召。檢察官開庭時,毛男則表示性交易時蔣女看起來很正常,但他不知女方已婚;蔣女丈夫另向檢方表示,他是房地產仲介業務員,月入十幾萬元,無法理解妻子為何下海應召,並提出妻子罹患重度憂鬱的診斷證明,醫師建議妻子不適合出庭。但檢方調查後認定,因無法證明蔣女是精神疾病發作而從事性交易,去年八月依通姦罪將她起訴,毛男不起訴。蔣夫隨即撤銷刑事告訴,另提民事訴訟向蔣、毛求償一百八十萬元。法官開庭時蔣女翻供,改口指毛男看見她腹部疤痕曾問「那是什麼?」她告知已結婚生子,是剖腹產留下的疤痕。法官指出,蔣女與丈夫未離婚,翻供動機疑點重重,依常情,女子腹部有疤痕的原因相當多,尚在就讀研究所的毛男沒有結婚生子經驗,應無法判斷,且性交易時若女子告知已結婚生子,尋芳客恐遭捉姦、仙人跳而嚇跑,所以採信蔣女在警方的供詞,不採信她後來的說法。
                  
女辯罹患重度憂鬱症   
法官認定毛男不知道蔣女已婚,判決免賠,但蔣女在婚後一年就從事性交易與人通姦,破壞婚姻,審酌她無業、名下無財產、罹患精神疾病,判她須賠丈夫二十萬元。精神科醫師王志中表示,蔣女若是躁症患者較有可能出現性交易的異常舉動,但若是重度憂鬱發作而從事性交易的可能性非常低,可能只是卸責之詞,除非是出現解離症,產生失憶、忘了自己是誰。王指出,躁鬱症的躁症發作時會有跳躍性思考、性慾強烈等現象,如曾經有女病患在火車上的廁所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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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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