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花一點小錢坐小黃~~~~
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嘛~~~~~~
你看~~~現在七十幾萬的新車毀了~~~
還要加上一筆十五萬的罰單~~~~
大哥`~~~~坐小黃一輩子~~也不用這麼多吧~~~~~
何必呢~~????
為什麼事情總在發生後來後悔呢?????
今天早上3:30,就在高雄市明華路的大帑殿前~~
一個喝醉的少女~~~連站都站不起來~~
她的兩個朋友還執意要「騎機車」載她回家
結果她的朋友怎麼載?????
一個朋友騎車,另一個把她扶上去再從後面坐上去~~~~~
三貼耶~~~
萬一她扶不住摔下來~~~請問要算誰的?????
其實如果警察確實執行攔檢
誰還敢酒駕
難到一定要到死了人,上新聞了,才要認真執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