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訓練師非盲人攔阻 已違法
2011年 04月04日
導盲犬訓練師蔡先生投訴,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訓練師執行導盲犬訓練時,人狗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但新北市淡水紅毛城,竟以他非盲人為由,兩度攔阻他帶狗入園。對此,紅毛城主管機關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坦承,館員對法令不熟悉,已對館員加強宣導。內政部社會司表示,淡水紅毛城攔阻蔡先生入館已違法。投訴組
「真令人火大。」導盲犬訓練師蔡先生說,3月13日他為導盲幼犬「Diesel」穿上紅色訓練背心,與太太牽著「Diesel」到觀光客眾多的淡水紅毛城,藉此讓幼犬適應人類的社會生活。他們一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都未受阻,卻在紅毛城門口被擋下,「真令人火大。」
稱館員不熟悉法令
他向館員解釋,正在訓練導盲幼犬,對方以他是明眼人為由,質疑他牽導盲犬的合法性,經10多分鐘爭執,館方才放行。
不料蔡先生進入園區後,又在展館前被另一名館員攔阻,館員聲稱導盲幼犬只能在戶外活動,不能進入展館,經爭辯他才得以進入。他大嘆,政府口口聲聲說要建立導盲犬友善環境,卻沒對導覽人員做好相關教育訓練,「實在諷刺!」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行銷企劃組一開始說,蔡先生雖有出示證件,但導盲幼犬從頭到尾都未穿背心,當天是特別通融他入園。記者再向蔡先生詢問,蔡先生出示當天導盲幼犬著背心在園內拍攝的照片,痛斥館方「睜眼說瞎話」。館方隨後才改口稱經調查,導盲幼犬當天確實著背心進入園區,是部分館員對法令不熟悉,感到相當抱歉,已對所有館員加強宣導。
最高可處5萬罰鍰
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者福利科科長吳安表示,導盲幼犬依規定穿著背心,訓練師出示證件後,其通行權和盲人相同,不能阻礙通行,否則可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已協助淡水古蹟博物館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
遇導盲犬注意事項
˙不得拒絕導盲犬進出公共場合或營業場所
˙禁止食物吸引或餵食導盲犬
˙避免撫摸、干擾導盲犬
˙保護導盲犬自由進出、搭乘交通運輸工具
資料來源:台灣導盲犬協會
引用自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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