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俊偉/台北報導
六月上路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修正案,除規定運價折扣不得轉嫁駕駛,也新增不少保障消費者條文,如派遣業應要求駕駛額外投保一百五十萬元旅客責任險和出面解決消費糾紛,違反規定可罰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說,過去有民眾叫車搭小黃遇到行車事故,結果運將落跑、車隊不理的情況不容再出現,新法規定派遣車隊應協助駕駛甚至代為處理事故爭議,乘客不會求償無門。
派遣計程車也將比照遊覽車、公車、客運等營業大客車,強制投保旅客責任險,且車隊有責任確認會員完成投保。若加上原本既有的汽車強制險,民眾搭小黃若不慎意外,身亡最多可獲賠三百一十萬元。
不過強制投保規定並未涵蓋個人車,有車隊不滿表示形同變相懲處車隊駕駛。目前全台近八萬七千多輛計程車中,約僅接近三萬輛加入車隊,尤集中大台北地區。
台灣駕駛有些真的很不負責任
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事故又碰到這樣駕駛都求助無門
能有這樣的政策可以警惕這樣的駕駛
讓乘客可以安全也安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