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騎走友機車 少年練車自摔 遭客運輾斃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4-10 06:00:1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 1501
[applenews=http://video.appledaily.com.tw/video//20110410/490b734c13f009463e8f.mp4]http://twimg.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410/490b734c13f009463e8f_640.jpg[/applenews]
【何柏均、陳建緯、潘姵如╱新北報導】無照騎車枉送命!新北市一名17歲少年,昨天私自騎乘友人新買的機車上路,未料行經板橋區光復橋往台北市時,不慎摔車衝到對向車道,遭煞車不及的三重客運撞上,機車當場起火,少年遭輾過卡在車底,送醫不治,不知情的母親聞訊後愕然地表示:「他未成年也沒駕照,怎麼能騎車?」                  
   
警方調查,車禍喪命的少年謝博亦(17歲)就讀板橋光華商職,在家中排行老二,平常與母親同住;親友表示,少年個性乖巧、人緣極佳,閒暇時喜歡與同學打籃球,課餘則在加油站打工。謝母指出,兒子最近一直想學騎車,也有朋友曾教過他騎車,但因為兒子還未滿18歲,所以不買車給他。
                  
煞不及直接撞上   
昨天早上9時許,少年疑似為了練習騎車,私下騎乘同學才剛買3個月的機車上路,豈知行經新北市板橋光復橋時,不慎失控摔車。根據目擊者指出,當時少年連人帶車撞斷車道分隔柱,直接衝至對向車道,對向一輛行駛中的三重客運,因為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少年,少年被輾過卡在車底,機車則滑行摩擦路面後起火燃燒。
                  
打球太晚沒回家   
警消獲報後緊急到場搶救,迅速撲滅火勢,但少年被救出時已經沒有呼吸,由於他的傷勢過重,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家屬與同學都是在接到警方通知後才獲悉噩耗,聞訊時相當震驚。謝母在醫院內哽咽地表示,兒子前天從加油站下班之後,就說要和同學去打籃球,「他有很多朋友,有時候打球打得太晚,就會睡在同學家。」想不透隔天上午兒子怎麼會騎同學的機車外出。
                  
友新車燒成廢鐵   
少年的友人則指出,謝男前晚打完球便在同學家過夜,不過,昨天一早,大家還沒起床,謝男可能為了練車,便先騎走其中一名同學的機車出門,大夥得知出事都驚訝得說不出話。車主的母親也向警方無奈地表示,燒毀的機車是兒子剛買的新車,分期付款才付了3個月,不解為何會發生這種意外,而肇事的施姓客運司機雖然沒有酒駕,但訊後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08158/IssueID/20110410

已有(9)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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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75197519 發表於 2011-4-10 10:15
硍~~那司機好倒楣歐
又是一個活人受罪

對方私自(如果只是看過對方幾面的朋友  說不定會告偷竊勒)
無照

這司機真倒楣
請問~~這要怪誰??
怪司機??
死者最大!!!

假如謀殺犯、販毒犯....哩哩摳摳的
也類似這樣
假如犯了案之後不小心自己疏忽被撞掛了

也是死者最大!!
死者為尊!!!

不曉得西方國家也是這樣嗎??
好奇了!!!
rdrd 發表於 2011-4-10 14:24
而肇事的施姓客運司機雖然沒有酒駕,但訊後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少年連人帶車撞斷車道分隔柱,直接衝至對向車道~~~~
這樣也算過失致死喔~~~~
又不是因注意而未注意~~~會不會太扯了阿~~~
caea44 發表於 2011-4-10 14:48
法律就是這樣

像有次差點(艖)到騎腳踏車的老人===>自己緊急轉彎到,後照鏡被電線桿衝撞壞
旁邊的人還在笑,騎摩托車騎成這樣,太爛了

ps:如果差衝到,想想要賠多少錢
   所以騎車要很小心
水藍之淚 發表於 2011-4-10 16:19
怪...司機這樣也有罪....
真是奇怪的法律
cafesoon 發表於 2011-4-10 16:46
本帖最後由 cafesoon 於 2011-4-10 16:51 編輯

拜託~~!!!
又是死者最大~~~~~
我最討厭這種人了~~~~~
怎麼沒有人說~~「死有餘辜」???
乖????乖就不會晚上不回家了~~~~
乖????乖就不會「偷」騎別人的機車了
乖????乖就不會無照駕駛了~~~
「看」~~!!!!!
那個公車司機~~~~
真是超級他x的衰~~~~
關他何事~~~~
無端被人家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真是可憐呀~~~不知道可不可以聲援他說~~~~
也希望法官不要判他有罪~~~~
a84206197 發表於 2011-4-10 17:14
如果乖   就不會打球打太晚在同學家過夜
Shadow31 發表於 2011-4-10 17:24
從這新聞讓我發現一些事
像這類枉遭橫禍的通常是好人(尤其是乖寶寶、好婆婆!!)
作奸犯科的應該是削夠多錢開好車
就算出車禍也比較不容易死>"<
而你想死又想讓保險理賠快速核發
髼事不但不用賠錢還可以跟對方要錢(順便害他多一條前科)
找公車司機下手就對了
就算不超速、開在自己的車道上也沒酒駕
只要一出事,鐵定是賠錢了事的傢伙
新的弱勢團體,比少一隻手、一隻腳的還可憐 = =
yahoo789 發表於 2011-4-10 18:53
真恐怖的畫面!!!!!!!!!!!!!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0 11:59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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