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網戰最終回 臉書祖克伯贏了雙胞胎

 
Hayden 發表於 2011-4-12 13:46:5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 3283


真實版的「社群網戰」最終結果揭曉,舊金山聯邦法院11日裁決,宣稱3年前被誤導臉書(Facebook)價值的雙胞胎溫克勒佛斯兄弟(Cameron and Tyler Winklevoss),要求撤銷和解協議的提告敗訴。

溫克勒佛斯兄弟是臉書創辦人祖克伯(Mark Zuckerberg)的哈佛大學校友,他們認為祖克伯剽竊他們的創意,成立了臉書,並為此提告。此事被改編拍成電影《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祖克伯曾表示這部電影很有趣,但內容不盡真實。

溫克勒佛斯兄弟在2008年與臉書和解,臉書同意付他們6500萬美元的現金和股票,不過,之後臉書市值不斷上漲,溫克勒佛斯兄弟便向舊金山法院提告,宣稱在談和解時,臉書刻意隱藏公司的真正價值,說白了,就是少拿了很多錢,因此兩人希望撤銷2008年與臉書的和解協議。

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則裁決,溫克勒佛斯兄弟簽署和解文件時,即充分瞭解內容,當時的和解協議應屬有效,兩兄弟不得再要求重新談和解金額。

已有(1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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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10 發表於 2011-4-12 16:18
6500萬的美金 我可以吃喝好幾輩子了吧
shuo3621 發表於 2011-4-12 16:26
如果臉書不紅!
他們還會這樣嗎?
根本就是貪婪
luckycasa 發表於 2011-4-12 17:41
給溫克勒佛斯兄弟他們自己搞不見得搞的出像臉書這麼大的規模
x2010 發表於 2011-4-12 18:43
就是因為臉書被炒紅了  才會這樣阿
josh007963 發表於 2011-4-12 19:05
6500萬美金  好多碗滷肉飯  好香
gary989796 發表於 2011-4-12 19:57
這真的証明了 光只有創意 只會成了別人的工具
willian000011 發表於 2011-4-12 21:18
清官難斷家務事呀
唯有當事者最清楚
iting1986 發表於 2011-4-12 21:44
真的有錢的地方,就開始了糾紛,然後什麼醜陋事情都有了
skywork001 發表於 2011-4-12 23:30
有好的創意,也要有好的執行力和機緣吧!這樣還不滿足,6500萬美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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