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正妹紅單 上臉書搭訕

 
cdog0529 發表於 2011-4-21 17:42:0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7 14396
2011年 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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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進男、劉文淵╱綜合報導】警察開單取得正妹全名,可以上網搭訕嗎?一名正妹日前騎乘機車違規遭警察開單,她將罰單、警員姓氏張貼在臉書上,憤慨寫著:「打死我都不會嫁警察,開屁單!」未料開單警察卻透過網路搜尋找到正妹網頁,留言解釋致歉「不好意思」。正妹友人質疑警察擅用職權搜索個人隱私,網友建議:「投訴他!」

臉書(facebook)上暱稱「顏」的正妹,大前天騎機車時未兩段式左轉遭警方攔下開單,得繳交六百元罰款,隔天她將紅單張貼在臉書,憤慨寫著:「打死我都不會嫁警察,開屁單!」事後,一名與開單警員名字相同的網友找到正妹的臉書,還留言說警察取締是手段而非目的,「希望大家能遵守交通...如果有造成妳的不愉快,在此跟妳說聲不好意思」。
丟訊息寫不好意思

正妹的網友「yoholin」發現此事之後,前晚在批踢踢八卦版發文,並將正妹的臉書、罰單、警員留言致歉等畫面,轉貼上網佐證,寫著:「這妞違規在先,被開單正常……但有沒有警察開完單,再用本名去搜尋正妹的FACEBOOK,然後偷偷丟訊息搭訕!……好笑的是, 開完單警察還跟違規者說”不好意思”喔。」
男網友:會不會找我

該文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大都認為警員利用職務之便把妹,回應說:「一舉兩得,開了罰單又找到了FB。」也有男網友說:「如果我被開單在網路上痛罵,不知道警察會不會找到我,向我道歉?」多數網友認為警察用正妹的名字搜尋臉書不妥,建議:「投訴他。」
由於罰單上當事人資料都遭馬賽克,僅可見執法警員為「許紘×」、違規地點是「公園路」,看不出違規縣市,《蘋果》據罰單上機車車籍資料鎖定基隆市,但基隆只有「公園街」並無「公園路」,往公園街方向只會逆向,根本沒有兩段式左轉路段,基隆市警局人事室也查不到開單警員,排除開單地點是基隆。
警政署:應盡量避免

對此,警政署督察室主任何海民表示,正妹在網路公布罰單並抒發心情,開單警員可能在網路看見後留言,研判並非特別去查正妹的資料,純粹是網路上為民服務,行為可能有一點道德瑕疵,建議盡量避免。
律師林銘龍則認為,警員只是上網搜尋,沒有洩露其資料作為不當用途或對正妹做出侵害行為,並無違法,但其行為是否恰當,有討論空間。

警察不當使用民眾資料案例

2011年2月:徵信業者前年起,以3千至8千元向警員、監理站人員、海巡署少校購買個人戶籍、車籍等資料,涉案人員訊後交保候傳
2009/07/21:北市警員曹尚如販售個資供賭場討債,還與戶政事務所課員黃秀芹聯手,提供地主個人資料給土地開發業者牟利
2005/07/01:收容愛滋病友的關愛之家指控興隆派出所楊姓警員,涉嫌洩露病患身分,致附近居民強力要求他們遷離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If not now, then when?
If not me, then who?

已有(4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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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75197519 發表於 2011-4-21 18:04
簡單來說
一派認為他濫用公權力
開罰單時知道當事人姓名
而去FB搭訕

理論上FB裡面可能會有同名同姓的
扣掉看分份證知道地址(FB好像無法用身分證搜尋歐)
試問!!你能百分百找到人??
雖然這有可能
但不能確定

另一派說法
可能下班之於(他也可能是鄉民)看到
所以去留言
這也可能!!而且我覺得機率比較高的說
zz2002987 發表於 2011-4-21 19:23
吃飽撐著?  開人單再說不好意思

最好是警察就能這樣如此權利

今天換作是我  那位警察最好是會FB找我說不好意思
legolightyagami 發表於 2011-4-21 19:30
有人有這位 正妹 的臉書網址嗎?

我想看看到底多正!?
webber0623 發表於 2011-4-21 19:39
本帖最後由 webber0623 於 2011-4-21 12:05 編輯

那女的將紅單這麼一擺放,多少也有羞辱到人吧?姓名只放兩個字?若然你是警察,你也被放了兩個字,眾位朋友捫心自問,能完全心不起漣漪的,能有幾個。縱然其他人不認識,同事長官看了也知道是誰。

那麼假設我今天是商家老闆,在街頭擺設錄影裝置,無意間設錄到一名正妹違規停車,被警察攔下來開單。正妹態度十分不好,整個過程臭著一張臉,最後一語不發,抓了罰單,騎了摩托車走了。我剛好很討厭這種常常在我們這條路上違停的人,那我是不是可以把這段過程po上FB,正妹的臉打三分之一的馬賽克,車號也打馬賽克,然後發文:「打死我都不會娶這種不遵守規則的人,違屁規!」
我只是24小時常態性朝公共場所錄影,無意間錄下,妳的臉我也打上了三分之一的馬賽克,保證不認識妳的人絕對認不出來,妳的車號我也打上了馬賽克,但若是妳看到,妳會不會不開心?妳會不會不爽?這個警察看到了,會想要解釋的心理,我倒覺得是人之常情。

我也有認識警察的朋友,他們也說,遇過那麼多民眾,脾氣最不好的,還真的是20~30出頭的女性。

如若今日相反過來,擺紅單的是男網友,上網留言的是女警花,只怕那位第三方的男網友要說:「為甚麼就沒有正妹女警開我單,我也好和她邂逅一下。」說穿了今天所造成的糾紛,男女性別不同的關係,遠大於雙方的職業。加之警察形象不好,本來就會被加倍檢視,只要發生了一件事,以往的事就全部會被加諸其上,溢而譏非。雖然在下認為,就算這位警察是在網路上巧遇,也該忍住不回應,但我相信他受到了過多的負面評價。

開完單說不好意思,本就是一種禮貌,我就常常聽到別人這樣說,難不成,你要警察開完單,還訓你一頓嗎?是不是假惺惺,聽了也知道,如果只因為你自己被開了單,就全面否認他人的好意,只怕會有錯打目標的時候吧?

最後再強調,我也認同不管這位警察看到自己名字被放了兩個字出來,心波動的程度如何,或者是否在網路上巧遇,或者他的道歉當真只是出於一片真心,他都應該忍住不發文。但綜合上述,我仍相信這位警察受到了過多的負面評價。

---------
P.S:這樣就叫搭訕?原來我從15歲開始就討厭大部分的女人,還真是有遠見,就這點而言,我實在太佩服我自己了。當然這搭訕二字,必須是親口從女性友人或本人口中說出來的才算數,希望我不要又給媒體騙啦,唉唉。
nlke1999 發表於 2011-4-21 19:50
這篇文章 新聞媒體寫的太嚴重了吧,把妹?  
完全看不出來 警察哪裡把妹? 我倒是覺得這位員警很有禮貌 很有風度
台灣新聞媒體就是亂象  喜歡亂寫 亂報
這該不會又是剛出社會的菜鳥記者寫的吧 ?
webber0623 發表於 2011-4-21 20:00
回覆 3# zz2002987

權利?開完單說聲不好意思我想是種禮貌吧。如果你要認為開完單子後的不好意思,是種奚落,那應該要視

狀況而定吧?是否真誠,真偽立辨。就憑你這樣一句斷言這案子中的不好意思是負面的,說你這人沒受到

媒體的填鴨式指導,我還真不相信。至少我就覺得這位警察說的不好意思,還挺真誠的。

此外,應該不會有人事後還專門找人家FB然後去說對不起,所以去道歉並非此行目的。

我猜想,警察或許真的覺得她很漂亮,上網去搜尋了一下,沒想到真的找到,但卻發現開單這件事赫然被她

發表了出來,情緒又如此不好,才會想說回應個道歉。如果今天這位女人沒有發表罰單的事情,但警察仍然

在她FB發文,甚至主動提到開單的事情,那你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他要搭訕」。但他今天純是回應罰單之事,

你又怎知道他原本不是只純粹想要上來看一下,並不作他想,只不過心有依依,適逢此女發表該文,引起他

回應的念頭而已?


不過,我有言在先,我認為此舉確實是不妥的,不管是為了道歉,或者搭訕,他都應該忍住不回應。


這女人的動作也是不妥的,也是會傷害到人的,至於理由,我在前回文中有敘述了,此不多贅。

我們都只是局外人,於個人心裡歷程難以全盤瞭解,閣下如何能百分之百斷言,這位警察就是為了搭訕?

直發如此惡評,未免於德有損。
a0925 發表於 2011-4-21 20:19
白木的警察
活該被po  抓出來了
巴爾帕金 發表於 2011-4-21 20:33
那女的將紅單這麼一擺放,多少也有羞辱到人吧?姓名只放兩個字?若然你是警察,你也被放了兩個字,眾位朋友 ...
webber0623 發表於 2011-4-21 19:39


確實不妥
而且這樣顯得非常沒有風度

雖然說被開單很不爽
如果我不是正妹也不會來道歉

可是就這樣去砲
行嗎?

人民公僕也不是隨意羞辱的
jjir 發表於 2011-4-21 20:41
憑以上的警察留言,我看不出來哪裏有搭訕的意圖??
但是警察居然會道歉就比較神奇了~~~
真希望我不小心違規時,也能遇到有禮貌的員警,最好是放我一馬別取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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