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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私藏槍彈的男子賴鴻銘(三十五歲),因父親是美國人,擁有台灣與美國的雙重國籍,曾犯下強盜案目前假釋中。昨天上午,他騎乘一輛HONDA重型機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國中路時,因超車不慎衝到對向車道,緊急煞車時失控摔車,轄區秀朗所兩名警員獲報後趕往處理。
見警不安想落跑
警方表示,到場後瞥見賴男的腳旁,竟有一顆子彈,加上賴男一見警員便神色閃爍,頻問:「這樣沒事了吧,我可以走了嗎?」急於離開現場,警員察覺有異,不動聲色立即呼叫巡邏警員到場支援,並對賴男說:「車禍要等現場處理完畢後,你才可以走。」
尾隨監控終識破
未久,三名支援警力趕抵,孰料賴男神情更緊張不安,還說:「我要去旁邊超商買飲料。」講完便快步衝入店內,警員趨前尾隨監控,卻在超商外看到賴男鬼祟地在店內徘徊十多分鐘,警員待賴男出來,便立即進入超商察看,果然在飲料箱內找到一個彈匣,並在蒸籠旁發現用塑膠袋包裝的十二顆子彈。
警方將賴嫌留置在現場,並擴大搜索,隨後在他摔車地點旁的轎車車底,尋獲一把已上膛的巴西制式手槍及另一顆子彈,賴嫌見事跡敗露,只好坦承槍彈的確是他帶的,摔車後他將掉落的手槍,情急下丟入車底企圖掩藏。
改口否認擁槍彈
賴嫌於偵訊後被移送時,由於警方在其住所並無發現其他違法事證,賴嫌遂嗆:「東西又不是我的,幹嘛辦我?」改口否認擁有槍彈,辯稱是朋友以千元代價,託他幫忙送到指定地點,不過賴嫌無法交代來源及收貨者,警方除將他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也積極追查上游來源。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42197/IssueID/201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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