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施行細則 出爐

招財喵喵 發表於 2011-4-27 16:54:2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6698
本帖最後由 招財喵喵 於 2011-4-29 14:08 編輯

【工商時報/王信人】
  財政部昨天擬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國內產製銷售單件價格逾300萬元的汽車、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遊艇,及逾50萬元以上的家具等業者,必須先向國稅局登記才能生產,繳完稅才能出廠銷售。

  奢侈稅課稅對象分為三大類:一、2年內交易的非自用住宅的不動產;二、銷售高額貨物;三、消費高額勞務。施行細則唯有規定其中的第二類製造業者,必須先向國稅局登記(只要登記一次),才能生產。

  奢侈稅即將在6月1日施行生效,財政部昨天把施行細則草案送交行政院公告,快則今日會上網預告,前後7天,期滿如外界無特殊意見,即可呈報行政院核定。

  奢侈稅仿照貨物稅的程序,一個月申報一次,日期是每月的15日。

  在不動產交易部分,奢侈稅在母法的豁免條款中明定「把自用住宅拆除,基地與人合建分屋」免稅,財政部在施行細則中進一步規定,此處的自用住宅用地是指所有權人設籍1年以上,非供營業、非出租,且面積在都市計畫區為3公畝以內,非都市計畫區在7公畝以內的土地。

  對所有權人之前買入土地和房子的課稅時間點不同,導致土地和房子之一要課稅,另一免稅,或者二者都要課稅,但稅率不同,則銷售價格的拆分計算,依所得稅的解釋令,以土地的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得出土地與房子個別的銷售額,做為課稅基礎。

  據了解,國內只有1家國營事業漢翔公司生產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如果國內有生產小客車逾300萬元以上的業者,必須在奢侈稅上路後就登記,才能合格生產。

  遊艇免徵使用牌照稅、貨物稅,這次是首次課徵特種貨物稅,所以定義很重要,財政部規定,遊艇是指依船舶法第3條,專供娛樂,不以從事客、貨運送或漁業為目的,以機械為主動力或輔助動力之船舶。

  至於龜殼、玳瑁、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及保育類珊瑚,名詞定義則是依據保護動物法的規定。官員表示,這些產品在市場上本來就少有交易,有交易也是來自進口,奢侈稅在進口時由海關代徵,應不會有國內的產製業者去登記。

  奢侈稅本法規定單件50萬元以上的家具要課稅,財政部對「單件」定義從寬認定,是指「1張」(椅子、桌子),而非「1組」、「1套」的概念,目前達課稅門檻的高級家具都是從國外進口,由海關代徵。

  值得注意的是,施行細則「沒有規定」國內賣50萬元以上入會費的業者要登記,因為服務業本來就不必登記,只有製造業才要登記。官員表示,目前市面上賣50萬元以上的會員證,主要為高爾夫球、聯誼會、健身房、塑身中心等,都有公開價碼,資料很容易蒐集;而且,課稅時點在銷售時繳稅,由業者轉嫁給消費者,故國庫可以課到稅收,沒有問題。

取自/台灣房屋‧女人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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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章我覺得.奢侈稅細項 有錢人應該還是不痛不癢吧...'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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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barbie0414 發表於 2011-4-29 22:43
買方因應奢侈稅的辦法就是[多比價]
只要你多比較  賣方有沒有試圖把奢侈稅轉給買方負擔一定分得出來
這樣就不會成為冤大頭了
s82878316 發表於 2011-4-30 14:01
到處都是要錢 慘兮兮
antitank 發表於 2011-5-2 22:17
奢侈稅還是有可以合法脫身的空間.多讀讀條文吧!別被法律條文嚇呆了.
aersonchen 發表於 2011-5-12 12:38
日安:
我還是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買方真的需要、想要。賣方要加價,買方還是要概括承受。要不然就是買不到。徵再多的稅還是會有人買的。這就是無聊的白癡政府的打房政策
vv0024 發表於 2011-5-30 09:46
一個譁眾取寵,卻無實益的法案。
victor0201 發表於 2011-7-11 17:40
政府作作樣子
大家別太認真
以為真的有效
是為了選舉考慮
政府有在作只是作作樣子給人民看
一要太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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