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媽媽交男友 少年罵母「妓女」挨摑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5-14 06:00:1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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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友廉、蔣永佑╱新北報導】新北市15歲張姓單親少年,因看到當公關的母親辦活動與其他男性合照,懷疑母親造成家庭婚姻破裂,去年9月因細故與母爭吵,竟罵母是「妓女、兄弟的女人」,母氣憤出手傷及兒子臉和手腳,反被控傷害罪。雖張母向法官解釋是在管教,不過法官認為已逾越管教範圍,但情有可原,昨輕判罰金3000元,緩刑2年。                  
   
張母(32歲)昨受訪感慨說:「親子關係走到這種地步誰不傷心難過。」但她也承認當時太衝動,認為已得到教訓,不會上訴。張父是貨運司機,他昨不願評論判決結果,但失婚的他仍認為被妻子背叛,「男人碰到這種事情還能說什麼?」
張姓少年的外婆昨表示,張母讀高中時與張父是筆友,交往後張母在17歲就懷孕成婚,但張父個性易鑽牛角尖,常懷疑張母有其他男人追求,兩人常爭吵,去年1月分居,今年離婚,少年由父母輪流照顧。
                  
兒嗆母「妳來啊」   
板橋地院判決指出,去年9月間,張姓少年到外婆家與張母住。同月29日,少年晚歸遭張母質問,兒子反問張母為何跟班導師說他是轉學生、請老師多關心,導致他被列入高關懷學生。雙方口角時,兒子脫口罵母「拋夫棄子」,是「妓女、兄弟的女人」。張母聽了怒摑兒子及時被外婆阻擋,但張母指甲仍劃傷兒子額頭,張母怒吼:「你說什麼,你再講!」兒子不甘示弱回嘴:「妳來啊!」互相拉扯,造成兒子臉頰、嘴角、手腳多處瘀傷,經外婆規勸雖罷手,但兒子打電話找父親,外婆擔心場面失控報警。後來張父帶兒子到醫院驗傷,控告張母傷害罪。
                  
「受辱才會失控」   
板橋地院開庭時,張母哭著說:「兒子侮辱我,我才情緒失控、出手管教。」兒子則說,他看過母親跟其他男性親密合照,強調原本快樂的家庭都被母親破壞,不會撤告。張母受訪反駁那是她的公關公司辦高爾夫球隊比賽的活動照,不是親密照。法官認為,少年出言不遜,有違孝敬父母倫理,但張母不應體罰,從少年臉、手、腳等處都受傷,可見當時張母情緒失控,已逾越管教合理範圍,但考量張母被辱發怒情有可原,且少年傷勢輕微,僅判罰金3千元,可易服勞役,且緩刑2年。
                  
不應讓子女仇視   
律師朱光仁表示,父母管教子女,應了解原因不應動手,法院已不接受打罵管教,且父母感情破裂時不應灌輸子女錯誤訊息,令子女仇視對方。
                  
不當管教子女案例   
.2009/12/26:南投一對小姊弟因寫字不漂亮及說謊,遭父親同居女友罰赤裸半蹲、互剃三分頭及針刺手指,姑提告爭監護權勝訴.2009/12/16:宜蘭一名父親不滿17歲女兒對同居人頂嘴,對女兒摑掌丟玻璃杯,造成女兒左眼失明,被依重傷害罪判刑3年2月.2009/07/16:新北市陳姓阿嬤因15歲孫女不聽話,朝她潑汽油並不慎引火燒傷孫女,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6月、緩刑3年,另須賠203萬元.2007/11/02:北市羅姓男子不滿女兒頂嘴,怒摑女兒3巴掌,法院認定逾越合理管教範圍,依家暴傷害罪判拘25天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87586/IssueID/20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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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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