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告名媛 賣黑心減肥藥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5-19 06:00:1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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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宏觀電視前英語新聞主播羅婕寧,不滿吃了自稱名媛的陳子涵販售的含禁藥成分減肥藥,不僅未能減肥,還因此丟了主播工作,對陳女提出詐欺告訴附帶民事賠償二十萬元,並向《壹週刊》爆料。但昨羅接受《蘋果》專訪又改口說:「我原本就是六十八到八十公斤的『胖子』,暴肥至八十八公斤是因壓力大、吃多了所致。」                  
「借不到錢才提告」   
陳子涵的父親陳文義(新任豐塑膠公司老闆)昨接受中天電視電訪時叫屈:「對方是因向女兒借不到錢,才提告。」羅婕寧說,二○○七年花十五萬元向陳子涵買減肥藥,但吃了四、五個月體重未降,且陳女藥品來源交代不清,去年將減肥藥送化驗,驗出禁藥成分,才憤而提告。羅婕寧不諱言向《壹週刊》爆料,因不滿陳女將二十萬元賠償金「殺價」至十五萬元,並說:「我要給她一個教訓,也希望其他受害者站出來。」羅婕寧原聲稱因暴肥丟了主播職,但宏觀總監林樂群昨說:「宏觀的主播都是有播才有酬勞,三年前羅曾播過半年英語新聞,但絕對與身材無關。」羅聞言即改口:「我是因故離開。」稱暴肥與丟主播職沒絕對關係。被問到原本體重?暴肥是否與減肥藥有關?羅婕寧坦言之前體重都在六十八到八十公斤間,並說:「與減肥藥沒絕對關係,當時在寫論文,下班後就在電腦桌前吃飯、看書,才胖起來。」
                  
小S:不識陳子涵   
《壹週刊》登載陳子涵曾與小S等名人合照,並指陳女自稱名媛。小S表示:「不認識。」微風廣場少奶奶孫芸芸說:「沒看過這人。」醒吾集團少奶奶楊欣則說:「曾在婚禮上與她同桌,有點印象。」桃園地檢署表示,陳子涵所賣的減肥藥含「西布曲明」(類似諾美婷)等禁藥成分。陳女無前科,因此三月底乃依違反《藥事法》予以緩起訴兩年處分。
                  
羅婕寧小檔案   
年齡:31歲婚姻:未婚身材:174公分學歷:師範大學口譯研究所畢業現職:宏觀電視兼職英語編譯經歷:金馬獎晚會司儀、新聞局特約翻譯、宏觀電視編譯兼主播
                  
使用減肥藥 注意事項   
●不在網路上買來路不明的產品●不買沒有成分標示的減肥藥●即使有檢驗報告,也可能魚目混珠,別輕易購買應找專科醫師開立處方,使用安全合法的藥物●不可擅自併用其他減肥藥或自行增加劑量●若出現嚴重腹瀉、噁心等副作用,應立即停藥並就醫●服藥仍須合併飲食控制、增加運動等行為治療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98128/IssueID/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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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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