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妻抓鳥逼嘿咻 劈腿夫訴離被駁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5-20 06:00:1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 12439
back0077 發表於 2011-5-21 15:17
哀~這種男人真不知道惜福~
枉費了老婆那麼愛你~
沒有什麼事情比家庭合諧和樂重要
pcha0536 發表於 2011-5-21 21:37
通常一審二審沒翻案,第三審若是沒有新的發展,如(新證據、事件),要翻案不容易。

此外,堅持不離的原因也很多,或許是財務的原因才不分(沒記錯的話,台灣是債務和財物均分)。

沒誤解的話,假設離婚前,男方欠一屁股債(假設),那麼女方不需要去承擔男方的債務,但是...,假如離婚後,債務人可以跟女方討債,似乎法律上認可女方有這義務。

此外,財產的分配似乎是以雙方財產的總和扣除總負債後,再來均分的。假設男方名字下沒財產(假設為0),那麼則可以分到 (女方財產-總債務)/2 (聽律師講起來好像是這樣,有點一知半解就是)

很詭異,總覺得這法律聽起來莫名其妙,倒是希望了解離婚官司的債務、財產分配理解的人,能解迷一下

P.S. 不是我要離婚,是我父母打算離婚...
david20019 發表於 2011-5-21 22:53
這錯因該在那個男的ㄅ
是因為他的行為舉止才讓他老婆懷疑
熱愛誠 發表於 2011-5-22 02:11
又是一個小三惹的禍
還是"安親班學生他媽勒"
那為上校是不是要檢討一下了
danny9699 發表於 2011-5-22 09:50
男人心已不再.再留又有甚麼用.有捨才有得.給彼此一個空間吧
e74896666 發表於 2011-5-22 13:15
一方想求去,另一方要強留,怕也不會有好結果
F天使 發表於 2011-5-22 14:09
回覆 4# RSshin


    3樓大大還特別強調...
喝喝
ah003tw 發表於 2011-5-23 07:22
怪事怎樣都有........................
freedn 發表於 2011-5-23 11:24
想要離婚還講那麼多理由
真是夠牽拖
dennishuangdog 發表於 2011-5-23 12:1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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