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news=http://video.appledaily.com.tw/video//20110521/0122e25a17443de19098.mp4]http://twimg.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521/0884ddf967936c3d8fc9_640.jpg[/applenews]
【蔣永佑╱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少女,同一天竟慘遭兩名認識的朋友強暴!去年6月6日,少女上午先被林姓男店員藉口聊天,騙至店內員工休息室性侵,下午她向潘姓乾哥哥哭訴厄運,竟被19歲的潘男再次施暴得逞。士林地院昨天依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林、潘有期徒刑5年及3年6月。
據了解,被害人不到20歲,與林男因為工作認識僅約10天,與潘男則相識多年。
女方胞姊供稱,事後妹妹出現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晚上睡不著,還會一直在陽台走動,想自殺。被害人最後選擇離家出走,目前被列為失蹤人口。
去年6月6日上午9時許,35歲的林男發現少女在他工作的店面外等人,林男趁自己店內無人,假意邀請少女到員工休息室聊天。
嚇到腿軟無力逃
林男先開黃腔問女方:「有沒有性經驗?」又讚美:「妳身材很好!」接著就突然抱住被害人強吻,還把休息室房門鎖上,強暴被害人。少女大喊:「不要!」但是因為門被鎖住,自己又嚇到腿軟,無力逃離。少女被性侵以後,情緒十分低落,但是因為已經約好到潘姓乾哥家中烤肉,受創離去之後,就直接前往潘男住處,下午5時許,潘男見到被害人一直鬱鬱寡歡,詢問之下少女才說自己上午「遇到讓人很不舒服的事。」潘男佯稱不要吵到其他友人,將她帶進房間,此時少女情緒崩潰,忍不住落淚,潘男將女方抱在懷中,少女原本不以為意,以為是兄妹之情,不料對方竟動手脫去她內褲。
「喊破喉也沒用」
少女不斷哀求:「我是你的乾妹,不要這樣!」「你有女朋友,不要亂來!」但是遭潘男低聲反嗆:「妳喊破喉嚨也沒有用。」性侵得逞。
兩人辯稱女自願
林、潘兩人到案時,都辯稱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但是法官發現少女與林男相識甚短,事後被害人也因為害怕而將手機關機、躲避林男來電。另外,當天在潘男家烤肉的許姓友人也證稱,少女與潘男一起消失再出現以後,神情變得更加古怪,還不願意讓潘男送她離去,林、潘兩人的辯詞因此未獲法官採信。
遇性侵 應變須知
◎低姿態請歹徒取走財物,不要施暴◎冷靜應對或服從歹徒要求,再伺機打電話報警或逃生◎當場大小便、假稱有性病、月經來,打消歹徒性慾◎不幸仍遭性侵後應立刻報警驗傷,保持現場完整,勿擦拭淋浴、更衣或洗手、刷牙,並保留沾有體液、精液等證物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02865/IssueID/201105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