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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牧群╱台北報導】涉嫌姦殺謝姓女童的真兇許榮洲,前天被依殺人罪起訴求刑20年,昨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是否續押。許榮洲出庭時兩腳顫抖,強調「人不是我殺的」,宣稱掌紋是他上廁所時留下,但法官以他先前自白犯罪及現場遺留掌紋等事證,認定他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繼續羈押。
許榮洲的體型比4個月前被羈押時更壯碩,身高逾180公分的他,現在體重據目測至少100公斤,髮型理成小平頭,他開庭前坐在被告席,戴銬的雙手緊握起訴書,兩腳不停輕微顫抖,神情略顯緊張。
審判長林庚棟問許榮洲是否認罪,他一字一字慢慢說出:「人不是我殺的。」並辯稱案發前曾到軍營廁所上大號,起身怕摔倒,用右手扶窗戶木條,才留下掌紋。
但合議庭認為許榮洲曾三度自白犯案,內容與調查結果高度吻合,且其掌紋經鑑定「極可能沾附血跡」,因此依重罪、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續押。許榮洲聽到裁定後面無表情,卻舉手請求和律師陳益軒講悄悄話,律師事後轉述:「他在看守所沒錢了,希望父親能寄5千元給他。」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15430/IssueID/201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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