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辛苦買了房子,會登記在你另一半名下嗎?

 
loujin5912 發表於 2011-5-28 23:42:1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7 75151
近年房價飆漲,終於在努力近二十年後,
鼓起勇氣,在奢侈稅前,
買了公寓房子,永和近30年屋齡,26.5萬/坪
背了貸款,準備歡喜搬家去
怎知平日溫柔的老婆大人.........她變了
說女人缺乏安全感
要登記在他名下
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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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_howard 發表於 2011-5-29 00:05
現在不是女權高漲嗎?
男人能不能也用同樣的理由呢
ppp098 發表於 2011-5-29 01:16
一個管錢一個管不動產阿
nullexist 發表於 2011-5-29 14:35
本帖最後由 nullexist 於 2011-5-29 23:32 編輯

現在離婚率高……

按比例,似乎比較保險
FJV250 發表於 2011-5-29 23:48
@@彼此信任的問題吧?我當初也要將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但是被老婆拒絕了@@
vv0024 發表於 2011-5-30 08:34
權利與義務是一體兩面的。
matiami 發表於 2011-5-31 15:12
應該不是老婆變了~
我看到台灣房屋女人當家網站上面的一個標題
別只說愛我 不如買個房子給我
哈哈 男生應該會罵%q#^q&@$^(
但對女生來說真的是想要一個安全感
一種保障..如果你們的婚姻是彼此信任的
在誰名下...都等於兩人擁有!!
shunshin1 發表於 2011-6-1 21:21
其實只要在共有財產婚姻狀況下,以後就算是有問題,只要能證明房子是兩人一起購買,就算離婚也可以要求應得的權利
aersonchen 發表於 2011-6-2 21:44
日安:
建議是你們夫妻2人作共同登記持分。持分比例可以均分或是要按照出資比例或是用喊的。就解決了唄
女人是很辛苦的,辛苦持家,放棄很多互動的機會只為給你安定的感覺。
男人也是辛苦的,努力工作,拒絕很多外界的誘惑只為給家人一份安定。
所以大家都辛苦...那就一人一半吧!
liang_hsing 發表於 2011-6-3 09:22
以共同共有的登記方式
雙方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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