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土豆漫天飛舞
「我兒子沒有殺人,我兒子沒有殺人啊!求您為我們主持公道!我願意這輩子都給您當牛做馬,報答您的恩情。」那位中年婦女就跪在馬路的中間,一遍又一遍的重複著這幾句話。
圍觀的群眾們已經開始了竊竊私語,大家都在猜測這位婦女的身份,也在猜測她口中的冤情究竟是怎麼回事。中國向來不缺乏熱心腸的好心人,也不缺乏愛湊熱鬧的無聊之輩。這兩種人相加,足以湊出一大批對此事不斷關注的人群。只要有了大批的關注者,沉冤得雪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徐則林淡定的從駕駛座上站了起來,微笑著對著道路兩邊的群眾們揮了揮手。他現在大小也算是一個公眾人物了,該有的風度還是要注意一點的。至於那個跪著伸冤的大媽,當然已經被他用靈力給攙扶了起來。
「劍哥」,「劍哥」……一陣陣的歡呼聲響起。大多數人都是第一次這麼近距離的觀察「劍哥」,因此情緒也顯得格外激動。
「咻」,一個碩大的土豆衝著徐則林的腦門直直的飛去。
還好,他現在多少也算是個修真小高手了,一個如此平凡的土豆,還是能輕易躲過去的。他把腦袋微微往旁邊一偏,土豆準確無誤的砸在了後面那個人販子的左臉上,留了那人渣一臉的黃泥。
「我擦!哪個混蛋竟然敢偷襲我!我要詛咒那傢伙蛋疼、菊緊啊!」徐則林高聲的怪叫。他好不容易偽裝出來的儒雅形象,頃刻之間又被毀於一旦。這略顯猥瑣和犀利的無賴風格,貌似才是他真正的品性啊!真是不想承認呢!
「劍哥,實在不好意思。見到你實在是太激動了。順手,順手而已……」一個十**歲的清純美少年,漲紅著臉頰,略顯羞澀的說道。這,這孩子,該不會是有點什麼不單純的想法吧?那臉蛋,紅的似乎有點詭異的味道。
「先給你蓋個章吧!等會兒哥忙完了再收拾你!」徐則林屈指一彈,在那各清純美少年的臉蛋上,蓋了一個火紅的火焰印章,並且還留下了特殊的能量感應。
這小子不知道為什麼,總給他一種說不清道不明感覺,彷彿將來還會和他有不小的牽扯。要知道,修真者對即將發生的與自己相關的事情,偶爾還是會有一些模模糊糊的感應。就好像直覺比較強的人,能夠預感到不幸的發生。
「劍哥,我也要被蓋章啊!我也想拜師學藝啊!哇啊,土豆們,都給我去吧!」一個猥瑣大漢高聲的呼喊著,順便將手裡的那一袋子土豆,一股腦兒全都向著徐則林的方向扔了過去。據他所知,第一批學習修真的執法者們,全部都是被劍哥蓋過章的,他可不能錯過這個被蓋章的大好機會啊。
在他的帶領下,「咻」,「咻」聲開始不絕於耳,大大小小的土豆再度開始漫天飛舞。原本被大家用來扔人販子的土豆,全部開始熱情的往徐則林的身上招呼。順便的,還牽連了那位傻傻的站在原地的中年大嬸子。
「我勒個去!你們這些無恥的混蛋啊!實在太無恥了!強子,你繼續帶這些人販子遊街,為師先回去給這位大嫂查明冤情去了。」徐則林一邊怪叫著,一邊飛快的開啟了小型的防護陣法。他拉著依舊愣在原地的中年大嬸,踏上飛劍直接衝天而起。
「哇靠!劍哥跑了啊!剛剛究竟是哪個混蛋拿土豆扔咱劍哥的!實在是太不講究了!」某位大漢憤憤不平的抱怨。劍哥被砸跑了,誰還能給他蓋章啊!實在是太可惡了!他倒是忘記了,剛剛砸的最歡的,似乎也包括他自己……
……
「大嬸子,您先喝杯茶。有什麼事情可以慢慢說,不要著急。只要能幫的上的,我一定會盡力幫您的。」徐則林將呆滯狀的大嬸放到別墅的沙發上,然後親自去為她沏了一杯茶。尊敬長輩,這似乎是他在徐老爹的威嚴下,形成的一個良好的習慣。
「上仙,我,我其實不會喝茶的……」中年大嬸尷尬的站了起來,看著那乾乾淨淨的沙發,說什麼也不肯坐下。她是一個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村婦女,從來都沒有踏進過這麼豪華的房子,更別說坐這麼奢華的沙發了。萬一不小心給弄髒了,她覺得就算把自己賣了也賠不起。
徐則林將她按到沙發上坐下,然後將茶杯塞到她的手中,這才說道:「大嬸,你就當在自己家裡一樣,不用這麼緊張的。你先回憶一下,你兒子被冤枉的情況,究竟是怎麼回事兒?慢慢的說,別著急。」
中年婦女的情緒依舊非常緊張,不過卻慢慢的開始陳述起她所知道的一些、為數不多的情況。
2010年1月3日下午6點,巧安縣公安局接到一名中學生的報警。巧安縣城刺繡廠的附近發現了一具被姦殺分屍的女性屍體。接到報警後,偵查人員立即前往現場去勘查取證。而女死者的身份,就是這位大嬸兒子的女朋友——陳麗娟。
經過偵查,公安機關很快將大嬸的兒子——周剛,確定為第一犯罪嫌疑人。因為1月3日的下午,死者是和周剛在一起的,並且兩人還因為結婚買房的事情,發生了一些口頭上的爭執。
據這位大嬸描述,兩人當時是回家商量結婚和買房的細節的。小陳是想要一次性多貸一點款,直接買個大一點的房子,住起來也舒服一些。而周剛則是覺得貸款利息太高,不合算,想要先買一棟小平房的房子湊合住著。
陳麗娟擔心以後房價還要穩步上漲,覺得還是直接買大一點的合算,也免得以後有了孩子,還要張羅著換房子。周剛則是怕還款的負擔太大,萬一家裡有些其他突發情況(例如雙方父母生病等),經濟上就會顯得過於緊張。
兩人誰都說服不了對方,因此發生了爭執。陳麗娟一氣之下就跑了出去,而周剛因為正在氣頭上,也沒有追出去尋找。然後,慘案就這樣突然的發生了。因為陳麗娟在這個城鎮沒有其他的熟人,於是周剛理所當然的就被當做兇手收容審察。
2010年1月3日晚上,周剛被巧安縣公安局收容審查。同年4月24日被刑事拘留,30日經巧安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巧安縣檢察院依法將周剛案移送到地區檢察分院。提起公訴後,同年9月20日,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周剛犯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其死刑。
而後的情節就比較老套了。周剛不服,於是提出上訴。2010年9月19日,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周剛殺死陳麗娟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重審。2010年11月12日,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後,依舊以周剛犯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周剛隨之被送到監獄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