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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惡有惡報!一對兄弟涉嫌犯下二十一年前北市南港小六女童姦殺案,案發後弟弟南遷高雄,幸警方冰存惡狼遺留精液證物,今年四月弟弟再度性侵國中少女落網,經DNA檢體比對相符,趕緊將已交保的弟弟逮回,他抖出哥哥是共犯,哥哥反咬弟弟誣告,兩人雖適用舊《刑法》殺人罪追溯期為二十年,但檢方依「扣除該案兩年的偵辦期」規定,認為仍在追訴期限內,昨晚將兩嫌聲押。
警方指出,嫌犯蔡榮樹(五十歲,有強盜、《懲治盜匪條例》、誣告等前科)已婚並育有兩名子女,原與家人住在新北市汐止區,二十年前突搬至高雄市林園區,兩夫妻在夜市擺攤;蔡嫌抖出的共犯哥哥蔡榮源(五十七歲)則否認涉案,並反控遭弟弟誣告,但兄弟倆均被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移送偵辦。
皆對少女下手
北市南港區小六女童姦殺案,發生在一九九○年五月傍晚,就讀國小六年級的陳姓女童(十三歲),被發現陳屍在學校活動中心樓梯間,雙手被反綁、雙腳也遭綑綁,上衣被拉上蒙住臉部、下體赤裸,法醫驗屍發現她遭摀住嘴鼻窒息死亡,並在她下體採到男性精液、血液,疑遭姦殺,該案先前因缺乏事證暫時結案,檢體證物送至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系冰庫封存。今年四月,蔡榮樹在高雄夜市擺攤時,將一名弱智國中女生拉進公廁指姦逞獸慾,犯後步出公廁時遭少女鄰居發現報警逮捕,訊後以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同時將其檢體送刑事局比對,蔡嫌隨後獲交保。刑事局前天比對結果,證實蔡榮樹就是二十一年前姦殺南港女童的惡狼,隨即至高雄將他逮捕,蔡嫌坦承不諱,還供出哥哥蔡榮源是共犯,兩人以家長送便當名義混進校園,誘騙陳姓女童至活動中心樓梯間,待哥哥戴保險套性侵得逞後,再換自己未戴套性侵,由於哥哥曾摀住女童口鼻,性侵時感覺女童身體已癱軟。
哥哥否認犯行
警方昨將哥哥蔡榮源逮捕,但他否認涉案,並稱與弟弟多年未聯絡,警方仍採集哥哥DNA送驗,並將兄弟倆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昨證實,當年女童身上採得的血液及精液,都屬弟弟蔡榮樹所有,但不願說明兄弟倆共犯關係。
「還家屬公道」
被害女童當年導師透過校方表示,事隔二十一年,能夠破案也算是還給家屬一個公道,她(導師)也能放下多年來心中的一顆巨石。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顏迺偉昨指出,《刑法》規定案件只要檢方著手偵辦,追訴期時效就會停止進行,當年檢方持續偵查兩年,依法可扣除,因此認為仍在期限內,但須經法官同意。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49593/IssueID/201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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