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醜聞多 校長竟未受懲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6-21 06:00:2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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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佳俊╱新北報導】怪不得狼師這麼多!新北市一所國中接二連三爆出老師性侵學生的離譜案件,甚至一名襲胸狼師仍在學校任教,教育局昨對該校校長召開考核會,沒想到竟僅以「列入年終成績考核」而未懲處,引發學生及家長反彈,痛斥校長解職都不為過,「這樣等於沒懲處!」                  
   
日前新北市三重區某國中的代課體育老師與國二女生發生性關係,還教唆她偷拍女生如廁照片;另去年,該校又有一名跆拳道女老師與國三男學生在校內做愛,女老師不久提分手導致學生企圖自殺,上周被法官判刑兩年;前年底,該校還有一名離譜男導師,竟然趁女學生睡午覺時偷摸胸部,校長延遲十一天才通報,校園安全亮起紅燈,教育局昨針對校長領導管理是否有行政疏失召開考核會。
                  
教局稱校方有宣導   
教育局昨請該校校長列席說明,一一檢視學校發生三起重大校安事件,教育局說,由於案發時校方皆進行校安通報與個案處理,加上曾對該校學生進行全面問卷調查,超過八成了解性別平等教育內容與意義,「證明校方平時有努力宣導。」教育局最後決議將這幾個案件列入該校長的年終成績考核。對此,該校學生家長不滿向《蘋果》投訴,該校前年發生男老師襲胸事件後,至今涉案男老師仍在學校任教,質疑狼師未受到應有的懲處,讓學生及其家長擔心受怕,認為這種不適任教師,應調離學校或讓狼師得到該有的懲罰,以確保日後學生不再受到侵害。
                  
「解職解聘不為過」   
對此,教育局則回應,該校已對這名男師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記兩大過並調離導師職務,至今未發生其他異狀,且依性平會參酌兩方說法,認定老師僅有「輕碰」胸部,「而非嚴重的按壓、揉捏或是伸入衣服撫摸等,情節相對較輕微,未達解聘標準。」對於教育局對該校的處置,引起家長譁然,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痛批,「這種判定太輕了!若依新通過的性平法,校長如有知情不報最嚴重可解職。」他也痛罵,那名猥褻女學生的老師根本不該留在學校,「校方應將老師解聘。」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73894/IssueID/20110621

已有(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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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one 發表於 2011-6-22 00:02
教育界再出來不清理門戶

整個教育都將同流合污了
soda0117 發表於 2011-6-22 18:46
沒被報導出來都嘛盡量壓下去 被報導出來就正常處理了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26 16:00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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