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比中指」惡煞雪隧開槍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6-22 06:00:2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 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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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芳男、林泊志╱宜蘭報導】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傳出逼車開槍糾紛,四天前一對情侶開車行經雪隧,遇見惡男從後方猛閃燈、逼車,出隧道後還拿BB槍射擊車窗示威,惡男昨到警局說明,辯稱:「是對方先比中指!」因雙方說法不一,警方還要釐清。國道九隊指出,經調出行控中心監視畫面,槍擊案發生在十九日上午十一時,嫌犯賴家訓(二十五歲,宜蘭人)開著銀色三菱轎車,載著女友由宜蘭到坪林辦事,行經雪隧內側車道,遇上一輛由邱男所開的福特轎車。                  
逼車後擊碎車窗   
邱男說,他載女友準備到九份玩,進入雪山隧道車速約九十公里,但距離隧道出口五公里時,後方一輛轎車不斷接近、猛閃大燈,出隧道時,該車突換到外側車道超車並行。車上男子還搖下車窗叫囂,出洞口後還左側超車並緊急煞車,掏槍射擊,幸僅打中右後車窗。邱男隨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查出惹事男子的車號,賴男昨開車帶著BB槍、瓦斯罐及鋼珠彈投案。賴辯稱,因嫌前車車速太慢,先閃燈警示,但對方竟搖下車窗比中指,讓他覺得受辱,才會逼車,開槍洩憤。
                  
開三張罰單送辦   
國道九隊隊長邱忠源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對賴男開出未保持安全車距、閃燈逼迫前車、驟然減速等三張罰單,罰九千元,再依毀損、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函送法辦,BB槍則要鑑定殺傷力。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75562/IssueID/20110622

已有(3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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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n 發表於 2011-6-22 13:53
這種人抓去關一關好了
留在社會上又是亂源
gy2922257 發表於 2011-6-22 14:15
樓上的說的沒錯!這種人就是直接抓去關!才不會留在社會上害人!
P-38 發表於 2011-6-22 14:28
台灣現在不爽就可以隨意開槍砍人,重點是都不會被
重判,政府都不管民眾最好也擁槍自重,
lolitalove 發表於 2011-6-22 14:35
等等我也想去醫院開一張躁鬱症憂鬱症神經病聯合證明了~
這樣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n911711 發表於 2011-6-22 15:23
這樣的人實在太多了,應把他關在精神病院內,以免又出來害人.
qoos 發表於 2011-6-22 16:21
這種小事情還拿槍威脅實在耍流氓
去監獄關個幾年好好檢討自己犯的錯
vamos168168 發表於 2011-6-22 16:36
這種人越來越多了
很會欺善怕惡
我支持台灣可以實行有自己的槍械
但要管制
我覺得這樣可以保護自己
lazygray 發表於 2011-6-22 16:49
在這麼下去
哪天因為類似情形被殺
都有可能了
藤和エリオ 發表於 2011-6-22 17:38
這種人應該是政府的教育有一些問題˙˙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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