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褲阿伯 警:無法可罰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6-27 06:00:1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 6882
[applenews=http://video.appledaily.com.tw/video//20110627/7aef2eacfeedc22d3162.mp4]http://twimg.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627/7aef2eacfeedc22d3162_640.jpg[/applenews]
【葉濬明╱彰化報導】網路暴紅的「性感阿伯」清涼照片,彰化警方經調閱網站所po照片車牌號碼,查出機車車主家住台中市,但彰化偵查隊長林世明說,阿伯穿小可愛、薄紗裙、丁字褲,只能算奇裝異服,依現行《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法可罰,只能勸他「穿多一點」。                  
搭配薄紗小可愛   
網路流傳的「性感阿伯」照片,是名中年男子,大白天騎著排檔機車,卻穿白色女用小可愛上衣,搭配黑色薄紗裙、紅色丁字褲,大膽的性感模樣,引起路過民眾拍他的背影,網友還把照片po上網,讓網友瘋狂轉貼點閱,有眼尖網友依據街景,一眼就認出這名性感阿伯當時停等紅燈地點,就在彰化市中正路、中山路口往台中市方向。
對於這張照片,一名彰化民眾說:「這名阿伯怎麼穿成這樣騎機車逛大街,腳上還穿拖鞋,實在很恐怖,自己的面子也要顧一下,難道不覺得害羞嗎?」不過,也有人大笑說:「這名阿伯實在太可愛了,改天也要買一套給爸爸穿。」
                  
疑為58歲台中男   
彰化偵查隊長林世明說,經查該機車的車主為家住台中市、五十八歲的賴姓男子,無法確認騎車的阿伯跟車主是否同一人,而且他的穿著性感並不違法,不構成《刑法》妨害風化,沒裸體露第三點,也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警方在街頭遇上他,只能勸他穿多一點。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87171/IssueID/20110627

已有(3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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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boywestboy 發表於 2011-6-27 11:42
這也太性感了吧,我不敢看!!
tornadoes 發表於 2011-6-27 12:15
阿伯... 你是熱過頭了嗎? 這會不會太衝了, 真有你的
kangc3000 發表於 2011-6-27 12:16
紐約剛通過同性戀可結婚的法案,這位阿伯應該是其中一位
海外支持者吧..
miller14700 發表於 2011-6-27 12:36
這也太性感了吧,我不敢看
brazilbu 發表於 2011-6-27 12:40
有礙觀瞻 妨害風化 沒得罰嗎~~
DSJACK520 發表於 2011-6-27 12:55
哈哈...搭配還要加強喔 這樣穿不好看拉
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11-6-27 13:04
我猜哦,阿伯該不會是去某種場所,
結果遇到警察臨檢,
黑暗中把小姐的衣服穿上身逃了出來,
又不敢再回頭去找自己的衣物
只好硬著頭皮這樣回家啊....

Wildlife 發表於 2011-6-27 13:30
這真是太猛了~佩服佩服~超新潮的~
chc3658 發表於 2011-6-27 14:12
阿伯你還真敢不過衣服搭的真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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