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界蒙羞 2報1刊記者涉酒店插股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6-30 06:00:2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5585
[applenews=http://video.appledaily.com.tw/video//20110630/842748dad3146a00505e.mp4]http://twimg.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630/842748dad3146a00505e_640.jpg[/applenews]
【法庭、突發中心╱台北報導】昨天是台灣新聞界蒙羞的一天!檢調偵辦台北市官警集體包庇「民生會館」色情酒店案,驚爆至少十名媒體記者涉入,包括《壹週刊》、《自由時報》及《聯合報》等三大媒體資深記者,更被收押的業者鄒春貴咬出插股牟利,恐遭檢方依妨害風化罪名偵辦。                  
   
辦案人員透露,鄒春貴已聲請轉為污點證人,並供出多名官警涉案,台北地檢署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布線監控,近期將發動另一波搜索約談行動,並傳喚涉案記者釐清是否真的涉案,還是被業者惡意栽贓。
                  
居間穿梭助躲查緝   
檢調查出,鄒春貴多年前開設脫衣酒店,之後改名為「25B1」,前年一度改名「天天開心」,再改稱「民生會館」,為知名喇叭店,以保鮮膜代替保險套替客人做「半套(即手淫)」聞名,且店內小姐敢玩又便宜,九十分鐘僅收兩千五百元,出場只三千六百元,令尋芳客趨之若鶩。檢調據報監聽蒐證兩年,發現民生會館能成功坐大,除疑有官警集體包庇,還有不少媒體記者居間穿梭,才能躲過警方查緝。本月十七日,檢調監控目睹鄒春貴交付賄款給中山二派出所巡佐洪光榮的妻子柯玉慧,當場逮捕兩人,並搜索拘提洪光榮及圓山所巡佐陳鴻鵬到案,向法院聲押獲准。
                  
業者「差點被榨乾」   
檢調在鄒春貴住處搜出一本股東名冊,發現名冊內記載多名現職及退職官警,還有三個可疑代號,分別為「寶」、「述」、「章」。鄒春貴供稱,許多警員及記者不斷向他要錢,「害我差點被榨乾!」因而咬出這些代號,分別代表《壹週刊》主筆王保憲、《自由時報》記者王述宏及《聯合報》記者陳金章,他還指王保憲曾假借喬新聞,向他勒索六十萬元,最後以三十萬元成交,但《壹週刊》仍在二○○九年五月大幅報導「25B1」喇叭店,迫使酒店改名。此外,檢調還監聽到至少另有七名記者疑幫業者圍事,或充當行賄官警的白手套,檢調也將一併徹查。
                  
被點名者喊「誣陷」   
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說:「記者應知採訪和朋友的界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林朝億表示:「記者和新聞當事人接觸不能越界,最好有明確規範可依循,例如,超過一定金額就得拒絕。」陳金章昨強調《壹週刊》報導與事實不符,已找律師循法律途徑處理。王保憲也喊冤:「我是被誣陷的!」《蘋果》昨聯繫不上王述宏,但據了解,王述宏在本周一被公司緊急召回後離職。此外,《中國時報》前記者廖嘯龍也因妻子張小青開設應召站,並供應小姐給鄒春貴的喇叭店,於今年四月張小青被檢察官羈押後離職。《壹週刊》社長裴偉昨表示:「同仁採訪時發現王保憲涉入其中,上周將他開除。」《聯合》發言人項國寧說:「如未來發現屬實,就按規定處理。」《自由》發言人蘇宇暉指王述宏已離職不回應。
                  
不肖社會記者削錢方式   
★在八大行業插股收利★充當特種行業行賄警調人員的白手套並收取佣金★幫特種行業圍事,關說警方勿取締或私下通報臨檢時間,藉此收取規費★揚言報導負面新聞向對方恐嚇勒索★以報導正面新聞交換不當利益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警察記者插股色情酒店偵辦進度   
★06/17:檢調跟監發現,民生會館業者鄒春貴拿錢給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佐洪光榮妻子柯玉慧,當場逮捕2人,隨即搜索、拘提洪光榮及圓山所巡佐陳鴻鵬。4人均收押★06/18:鄒春貴供稱除警員插股外還有記者,據《壹週刊》昨報導,包括《壹週刊》主筆王保憲、《聯合報》記者陳金章、《自由時報》記者王述宏★06/24:檢調據帳冊及鄒春貴證詞,發現會館的小姐多由股東「阿妹仔」及《中國時報》前記者廖嘯龍的妻子張小青提供,阿妹仔還疑涉引進另批記者及官警插股★06/28:檢調拘提建國所巡佐歐陽文青及離職警員張禮全,訊後張5萬交保,歐陽收押。檢調不排除近日對涉案官警、記者再約談傳拘資料來源:《壹週刊》、《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95297/IssueID/20110630

已有(2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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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和エリオ 發表於 2011-6-30 11:04
這個淫窟找就該被抓了
kingaqueen 發表於 2011-6-30 11:04
更大的新聞應該是只查到這一家吧
林森北路整條都是酒店
這家要不是不合群就是過笨被抓
我們家外面的"咖啡店"
明明店門口都貼"此場所列為違規場所"
還能夠繼續營業
小姐都還能正常進出
還會有老闆的雙B來

結論
被抓的後台不夠應
沒事的後台很硬
jimmyhawk 發表於 2011-6-30 11:08
這個模式不是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嗎?!
miller14700 發表於 2011-6-30 12:01
被抓的後台不夠應
沒事的後台很硬
westboywestboy 發表於 2011-6-30 13:52
小姐拿喇叭出來吹還蠻有笑點的~~~
lanthomas 發表於 2011-6-30 14:10
原來喇叭店是這樣子玩的
jdf87568 發表於 2011-6-30 15:01
林森北路整條都是酒店
這也是屬實
owa97786 發表於 2011-6-30 15:57
台灣有這種現象,國外也是有,只差別在後台老闆是否能黑白通吃!
z75197519 發表於 2011-6-30 17:06
只想說
記者好像忘了
這個職業的使命

跑個新聞
不如威脅店家賺錢來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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