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吳淡如餐廳 遭爆蓋在公園用地

wei.rehouse 發表於 2011-7-10 15:48:5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 3919
名人加持  是福還是禍??
公園用地使用分區可以這樣搞???
大人的世界真是高深莫測???

================================================================================================
吳淡如餐廳 遭爆蓋在公園用地
作家吳淡如在宜蘭冬山鄉梅花湖旁邊,開了一家「小熊書房」餐廳,但卻被檢舉這座餐廳違法蓋在公園用地上,9日早上小熊書房仍然繼續營業,餐廳員工拿出縣政府今年核發的營業證明,強調合法經營,縣政府面對這樣尷尬的處境,建設處長只保守的說,要再認定。

早上10點還沒開始營業,小熊書房的門口,遊客已經開始排隊,遊客看到腳踏車上的可愛布偶,照相機就好像黏在手上,對著布偶一直猛拍,但是這麼漂亮的庭園造景竟然被爆出餐廳建築是蓋在公園用地上面。宜蘭縣政府核發的營業許可,還蓋了縣長林聰賢大大的關防,餐廳今年2月才開幕,卻因為端午節時,龍舟冠軍放鞭炮,餐廳抱怨吵到客人,讓地方人士不悅。

梅花湖管理處更指責,餐廳垃圾都直接倒在管理處垃圾桶,沒有向鄉公所繳納垃圾處理費,不到半年爭議不斷,現在又爆發土地問題,縣政府態度顯得保守。建設處搬出法條跟罰則,答應要再研究,只是這塊公園用地,已經變更20年之久,應該不能申請營業,政府卻仍然核發營業執照,各個單位之間的溝通,似乎顯得不太靈光。

梅花湖人氣店 爆蓋在公園地

更新日期:2011/07/09 02:53 曾百村/宜蘭報導

中國時報【曾百村/宜蘭報導】

名人開的餐廳又爆出紛爭!知名作家吳淡如在宜蘭冬山鄉梅花湖旁所建的「小熊書房」,爆出餐廳蓋在梅花湖環境特別區的公園用地內,土地分區使用疑有問題。不僅如此,之前餐廳也傳出將垃圾倒在旅客遊客中心的垃圾桶裡,卻未繳納「廢棄物處理費」,引發非議。

由吳淡如所開的餐廳「小熊書房」,已成為梅花湖畔的景點之一,平日顧客門庭若市,到假日時更擠得水洩不通。吳淡如本人在周末有時會現身店內,吸引大批遊客來看本尊,此次「小熊書房」捲入土地問題,冬山鄉代表會副主席陳光隆透露,應與土地使用及垃圾處理有關係。

冬山鄉公所建設課課長游以民表示,「小熊書房」的地段,恰好在梅花湖的環境特別區中,屬「公園用地」範圍;宜蘭縣政府城鄉計劃科科長廖育儀則說,餐廳設在公園用地中,已違反僅能用作住宅的規定,依法可讓餐廳停業,並開出卅至六十萬罰單。但她強調,仍須有人提出檢舉。

宜蘭縣工商旅遊處工商科科長林順全表示,現只有商業登記字號,除非是八大行業須現場會勘,一般行號申請登記,僅提出身分資料、資本額證明及申請書、房屋稅籍資料即可發證。

林順全透露,發證時於公文上明訂業主得自行通過土地、消防等法規,若沒有合乎法規,就算有字號還是會被裁罰,意指有申請商業登記字號繳稅,不一定就是合格使用土地營業。

副主席陳光隆表示,今年端午節的龍舟賽,冠軍得主在湖邊放鞭炮慶賀,但該店人員卻出面說鞭砲聲嚇到客人,讓當地人士不悅;最近又傳出該店將垃圾倒在遊客中心的垃圾桶,卻未繳納垃圾處理費用給公所的事,小熊書房違規的事才遭曝光。

吳淡如則表示,「小熊書房」土地產權絕無問題,她推論,可能是有人妒忌生意太好才會惡意中傷,她會與縣政府和公所連絡,以保「小熊書房」這塊金招牌。

吳:沒加蓋 怎麼可能違法
更新日期:2011/07/09 02:53 尤燕祺/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尤燕祺/台北報導】

吳淡如在宜蘭冬山鄉梅花湖所建的「小熊書房」,驚傳蓋在公園用地內。八日,她錄年代《今晚誰當家》聽聞此消息,驚呼:「不可能,搞錯了吧!一定是樹大招風,有人眼紅亂發黑函。」 吳淡如去年三月砸一千五百萬元,買下約二百坪,屋齡廿八年的民宅,再花四百五十萬裝潢,以女兒為名打造為「小熊書房」,並在今年營運。遭人踢爆違法?「那房子本來就在那邊,我沒有加蓋也沒有違建,有執照、開發票,怎麼可能違法,一定是有人在搞我們。」

餐廳營運順利,投入的經營基金二百萬已經回本,但整體土地價值和裝潢費用近二千萬,「我只是想回家鄉發展,促進宜蘭縣發展,宜蘭應該頒獎給我才對。」她預計月中還要開第三家店,取名為「小熊燒烤屋」。

吳淡如指出:「之前有人想投資,卻因規定不能做生意而作罷,後來商業辦法有修改,但對方不知,才眼紅鬧事。」宜蘭縣政府專員陳建中表示:「吳小姐所經營的餐廳一切合法,不管土地使用權或是營利事業登記證,絕對符合規定。」宜蘭縣政府使用課陳課長也表示:「執照申請一切照流程走,而且都發了,我現在想叫她不能營運都不行。」

已有(4)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victor0201 發表於 2011-7-13 17:53
名人容易引人注易
不管妳是不是合法總有人要來分一杯羹
人的劣根性
有時神明.迎娶.過年不是也放鞭炮
總麼沒有說吵
不管是不是合法
當初買地應該有產權證明和土地項目
如真的違法就停蓋
不要跑出一些阿狗阿貓出來吠
liang_hsing 發表於 2011-7-15 10:59
見不得別人好的實在太多
反而幫餐廳打廣告
太棒了
antitank 發表於 2012-3-5 10:22
開店不懂的敦親睦鄰被附近住家惡整也是剛好而已.
y2ktopgun 發表於 2012-3-6 17:07
標準的人紅是非多...
各說各話 根本就像個羅生門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