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屋4妻 住8層大豪宅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7-12 06:00:1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3 13238
willian000011 發表於 2011-7-12 12:25
一般人這樣搞早就變成過街老鼠了
還有可能被抓姦、被告...
有錢人這樣搞就會被傳為一股佳話
可見台灣人對於外遇的包容心是很強的
ysj.1314 發表於 2011-7-12 12:37
有錢重婚就不是罪 沒錢找小三都是罪
藤和エリオ 發表於 2011-7-12 12:56
有錢人就是不一樣
easinkimo 發表於 2011-7-12 13:25
人家有錢~~我們哪管的了!!~
還可以上新聞呢!!
chusumay 發表於 2011-7-12 14:12
有錢人的生活啊..........
suisuilin 發表於 2011-7-12 14:34
嘿阿~重婚罪會觸犯刑法柳
是刑法的第237條公訴罪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婚者亦同。
任何人都可以去地檢署按鈴控告
只不過有時效性,過了時效就不能追溯無效(重婚罪的追訴權時效是20年)
如果有人不爽去按鈴 提起訴訟...阿伊滴栽死囉
kangc3000 發表於 2011-7-12 14:42
不是也有女的好幾個老公嘛?總會有另類吧...
jessica6424 發表於 2011-7-12 14:46
四個妻子會安安份份也是因為有錢吧= =
viewpoint14 發表於 2011-7-12 15:26
有錢能使鬼推磨
聽說外國的一些宗教也是如此
應該不用這麼多錢吧
jones0910 發表於 2011-7-12 16:08
只能說這就是典型的暴發戶~~
感謝你熱情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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