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攝影作品的版權標示-創用CC

Braineson 發表於 2011-7-20 10:52:3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1810
本帖最後由 akshot 於 2011-7-20 10:56 編輯



前言

對於每日在DCV/G+/FB...不斷發表作品的攝影人而言,如何在相片上、個人BLOG標示相片版權,事實上,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它涵蓋了新世代網路分享的理念及行銷自己的意涵,你還在相片上不假思索、一成外變的標示All Rights Reserved.嗎?有沒有其它的做法跟可能,請看本文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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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授權源由

自從法律學者 Lawrence Lessig 等人於 2001 年在美國成立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提出「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的相對思考與作法。

十年來,已經有超過40億個創用CC授權作品活躍於網際網路上。涵蓋了相片、影片、音樂、著作...等,內容包羅萬象。

尤其在今日G+/FB快速崛起的年代,分享是生活中的常態,我們可以相信創用CC授權的開放方式,將是網路世界最重要的新力量!

傳統的攝影師在標示其攝影作品權利時,受限於過去的著作權法觀念,一直處於兩極的狀態中,一是標示(C)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所有權利」,另一個相對的形式則是「不保留任何權利」(public domain)。

All Rights Reserved,表示使用者需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才可使用。

很明顯的,這並不符合今日網路世界快速分享的、甚至讓同儕認同的需求。

你不能期待自己的照片既可以快速地被流通、傳閱,獲得眾人的認同,但同時,每個被您感動,想要分享的人,都不知道究竟要不要發函給原作者,徵求同意。

最直接的方式,便是你直接告訴大家,你所期待被分享、運用的方式。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才是符合今日最主流的分享方法,一個更親善的,讓大家瞭解如何分享的標示。它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授權形式及條款組合,所以,創作者可與 大眾分享其創作,授權其他人在一定條件下散佈的權利,卻又可以保留創作者某些權利。思索智慧財產權在資訊時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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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授權要素、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創用CC授權條款包括「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以及「相同方式分享」四個授權要素,其意思分別為:




基本上,在沒有指定「NC」的情況下,將授權對作品進行商業利用;在沒有指定「ND」的情況下,將授權創作衍生作品。

一般的攝影者 / 創作者,不會只要求一種標示,通常會是組合的標示,例如,要求標示姓名,禁止商業運用,那麼就是:





這些不同條件共有16種組合模式,其中 4種組合由於同時包括互相排斥的「ND」和「SA」而無效。

1 種沒有以上任何條件的授權條款,它相當於 Public domain。在 CC 2.0以上的版本,又有 5種沒有姓名標示條款的授權條款被列為淘汰。簡化後的 CC 剩下 6種授權條款:




攝影師運用實例

我們針對攝影師來做探討,對於攝影師而言,最常見的情況是:

1. 分享時,請標示表彰我的姓名、只允許非商業運用、禁止改作







2. 分享時,請標示表彰我的姓名、只允許非商業運用( 可允許改作 )





3. 分享時,請標示表彰我的姓名、只允許非商業運用、若有改作,也必須同樣的方式分享,允許他人改作







這些方式,都不同於傳統的 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所有權利」。

攝影師可以用圖示或是文字來做標示,你可以創用CC的授權精靈來選擇適合的授權條款--

引用來源:  數位視野  談攝影作品的版權標示-創用CC

已有(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borer 發表於 2011-7-21 03:05
很容易被人忽略的版權問題
尤其資訊發達後 大量的轉貼行為
flippers 發表於 2011-7-21 09:22
嗯! 當自己也有在拍攝照片
也有在分享之際~
不怕人家分享但就討厭被人更改佔用!

感覺真的很不好!!
simonizerghost 發表於 2011-7-21 10:09
很容易被人忽略的版權問題
尤其是現在網路如此的發達
有時被人分享 心裡真是悲喜交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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