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自行車惹糾紛 “態度姐”狂嗆老闆

 
Braineson 發表於 2011-8-29 10:51:0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1 32332

▲態度姐與三位好友在興旺腳踏車出租店租車

態度姐的一句話,算是一種網路霸凌嗎?
態度姐:『PO上網路保證你們這家店一定倒!』

至於最後會是對誰的霸凌,似乎還不知道

不過態度姐還算是公允
態度姐願意把整段過程全程錄影,讓網路世界的人民評評理
那就大家一起幫態度姐評評理吧!

原PO影片已經刪除

八成上傳到Youtube,想要網友幫忙評評理,順便攻擊一下八里的興旺腳踏車

結果反被網友罵到臭頭,原PO趕快將影片刪除,還把Youtube帳號關閉。不是說要把影片PO上網,讓人家腳踏車倒店,怎麼自己先刪除影片?可以去跟之前的是否哥結拜了。

但是已經有網友再次上傳備份影片,所以妳想賴也賴不掉。

不過原PO也算聰明,用japan5201024開帳號,所以網友查不到個資,不然黃小姐妳的嘴臉就會被公佈出來了唷!

媒體報導的影片

租自行車惹糾紛 「態度姐」狂嗆老闆
http://video.ck101.com/play/detail/LhuVs03t/index.html

完整影片,原PO已經刪除,這是備份的
http://video.ck101.com/play/detail/yaz8gn21/index.html


態度姐一直喊:「你態度有需要那麼差嗎?」

還在討論糾紛處理辦法...


男子勸態度姐不要拍了...


女老闆也上去勸...態度姐怒吼:"你不要碰我,再碰我我馬上PO上網"



有網友解釋事件經過

態度姐一行人租了協力車...算"次"的(一次600元)
騎出去後不知怎麼破胎了...還一次破二胎
態度姐一行人回去找老闆理論說車子有問題 ~~~要退錢

老闆說...車子沒問題

而且出租時已有告示..破胎.一輪要50維修費..
所以要100塊
但....因為騎沒多久....租車資...看要折算成一小時250就好了,還是要修好繼續騎

態度姐一行人可能算數邏輯不大好
硬是無法瞭解..1H車資+維修費 = 350
所以老闆會退他們250.....

態度姐與小明....一直與老闆盧退錢...而且是退全額...不付維修費..
老闆說"不行"....態度姐一行人說"行的"....

就這樣.....搞到老闆都火了...
叫小明去跟態度姐自己人喬好要那一種方案再來說,這時態度姐也拿起手機.....開始拍被盧到火大的老闆.....
並怒嗆...."我是台北來的耶"..

唉唉唉...天龍人...


反被網友罵到臭頭的態度姐

複選投票: ( 最多可選 2 項 ), 共有 796 人參與投票
你所屬的會員群組沒有投票權限

已有(101)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陳葉子 發表於 2011-8-29 11:01
真市無聊這又不是沒發生過
join12345 發表於 2011-8-29 11:27
龍五的手上有槍誰都殺不了他!
這女的是龍五的妹妹[聾乳]只要他手上有相機誰都傷不了她!
alytw 發表於 2011-8-29 11:43
真替台北人的我們感到丟臉!!
又是一個奧X 無言
bnbexp008414 發表於 2011-8-29 12:57
真的很想見見態度姐本人如何,態度誰差因該不難判別。
遇到這種人,想必店家很頭疼,仗著科技趨勢,
威脅店家生技,這真的很不妥,用點腦袋做事。
tpcjul 發表於 2011-8-29 13:16
總覺得今天如果颱風沒新聞
新聞記者大概就會追這條了
這個小姐做了最差的示範
消費者的權利
並不是無限上綱的
租車就算是車子本來就有破損
這個也不需要用這樣的態度
kobe0613 發表於 2011-8-29 13:20
回覆 1# akshot


    現在人很喜歡用網路與論的力量來斷定事情,殊不知有時是反效果啊..........
zp33 發表於 2011-8-29 13:44
內容有提到,po上網讓你們倒這字,這就有威脅之嫌,
可能涉嫌罪名:刑法第277條、刑法第325條。
二、言語霸凌: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
asdasd8876 發表於 2011-8-29 14:31
WOW 真想看那個台北的態度姊長怎樣!
老鳥3 發表於 2011-8-29 14:35
台灣就業人口70%在服務業
天龍人奧客還敢po上網,難怪被圍剿
取暖失敗!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Braineson

LV:7 大臣

追蹤
  • 823

    主題

  • 903

    回文

  • 8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