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同人】 惡魔顫音 作者:木馬之魂(連戴中)

haze6811 2011-10-3 08:51:04 發表於 其它小說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1 30503
【小說書名】:惡魔顫音
【小說作者】:木馬之魂
【作者簡介】:無相關資訊
【其他作品】:《逆天邪錄》《星羽傳奇》
【內容簡介】:
賊老天,我恨你!讓我穿越也就罷了,為什麼還要讓我變身啊!!!
這是……惡魔?——有沒有搞錯!為什麼那麼多人不追偏偏追我?!
得救了!誰救的我?——白頭髮?竟然是但丁!我穿到了鬼泣?!
什麼?我也是混血惡魔?
什麼?混血惡魔是惡魔的美食?
看來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必須要努力變強了……
————————————————————————————————————————
PS:本書雖然不會TJ,但更新會極慢,特此通告(捂臉)……
【小說封面】:
惡魔顫音.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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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8:54
本帖最後由 haze6811 於 2011-10-3 08:56 編輯

第一卷 穿越到一年之前
賊老天,我鄙視你!讓我穿越也就罷了,為什麼還要讓我變身啊啊啊!!!


序章 某人的自訴


  看了下快要落山的太陽,又看了看面前帽子裡那稀稀拉拉的硬幣紙幣,我不禁歎了口氣。

  看來,今天也就只能這樣了——我也真是找死,街頭賣唱卻偏偏去彈重金屬搖滾,想想還有昨天的鄉村音樂,前天的輕金屬……不過也沒辦法,剛來這個世界幾天,我得找準了這個世界的流行走向才能更好地活下去——畢竟,我擅長的只有這個。

  沒錯,我穿越了,至於怎麼穿的我也不知道,只記得當時我的演出剛剛達到高潮。

  我叫什麼就不說了,因為沒意義——只要知道,我喜歡音樂,擅長吉他,混在地下樂壇,這些就夠了。

  不是我不想往上混,實在是因為……老子不知是什麼時候得罪了演藝圈中的某個大佬,能在地下混都是因為我的人氣高以及……我還算是練過的緣故。

  前幾天,家裡終於對我發最後通牒了——我要麼回家,要麼連地下樂壇也混不了。

  那時我才知道,我為什麼上不了地面。

  沒辦法,憑家裡的勢力,想收拾我這個家族的叛逆,還真跟捏死只螞蟻一般。

  那就只有放棄了。

  但就算是放棄,我也要放棄的轟轟烈烈。

  於是,我的告別演出開始了。

  用盡積蓄,我將這次演出的規模搞到最大,效果搞到最好。也許是知道我這是最後的瘋狂的緣故,家裡也沒有為難我,演出非常順利,至少沒人搗亂,這還是那所謂的得罪圈中大佬之後的第一次。

  那一次,我也發揮了我最高的水平,但也不明不白的來到了這裡。

  算了,既來之則安之,我的適應能力還是很不錯的。而且,我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這個世界類似於我那裡的現代,說的也是英語(英語難不倒我)——要不是在地圖上看到了完全不同於地球的大陸,我還真以為我瞬移到了歐洲。當然,是現代的歐洲。若是真的到了中世紀,估計我這點本事還真就不容易養活我自己。

  不過,單單是穿越還不是最讓我不爽的事。

  我撿起帽子,整理出裡面的錢——還好,錢雖然不多,但足夠我在最便宜的旅店裡住一夜外加一頓最便宜的晚餐。

  收拾了一下東西,背起心愛的吉他——這把吉他和我身上的演出服恐怕是我僅有的屬於那個世界的紀念品——好了,得走了,這裡的晚上是非常混亂的,我只是一個人,還是消停點的好。

  這時,我突然發現街口來了一群人。為首的是一個禿頂的猥褻男,配合他鼻子上貼的那塊紗布,他那張臉顯得更加猥褻。

  一看到我,猥褻男就指著我大聲喊道:「就是她!抓住她!」

  之後,那群人就向我衝了過來。那猥褻男一邊跑還一邊念叨著:「臭婊子!讓我逮住你,我一定要你好看!」

  這句「臭婊子」頓時讓我額頭上的青筋突突突的蹦了起來。

  沒錯,最讓我不爽的事情,就是原本身為大老爺們的我,穿越後竟然變成了女人!

  我可以肯定,我絕對不是靈魂附體,因為胳膊上那個漂亮的蝴蝶形胎記不但在,而且沒發生任何改變,所以我可以肯定,現在的身體是我的身體,只是變……變身了……真是不爽啊,雖然沒經過手術,毫無痛苦,但是就這樣不明不白的變身……實在是令我不爽到了極點。

  而現在,猥褻男的那句「臭婊子」更是讓我的真火「騰」的一下竄了上來。

  看到猥褻男那令人忍不住想要踩兩腳的臉,又瞧到他鼻子上那塊紗布,我也想起了他來找我麻煩的原因。

  那是昨天的這個時候,我正準備收拾走人,剛巧猥褻男和幾個人經過這裡,猥褻男看到我後對我說了句:「妞,給爺唱一個!」之後抬起手就奔著我的臉摸了過來。

  結果下一刻,我的吉他乾脆的砸在了他的臉上。

  要知道,雖然我很愛護吉他,但並不表示我是個把吉他當祖宗供著的人。相反,吉他不僅是我的夥伴,我的樂器,更是我的武器。

  沒穿越的時候,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只能混地下樂壇,但就是在地下,某人也不會讓我舒服的混下去——我的演出經常有人搗亂,所以打架是家常便飯,用吉他砸人也就成了常事,為了讓自己的吉他在不耽誤彈奏的同時還能兼職砸人,我特地給吉他做了一系列改造。至於改造的結果,雖說從整體來看吉他離武器這個詞還差得遠,但其能砸人的地方卻不比管制刀具差。

  當然了,用吉他砸人只是最後的手段,畢竟吉他聲一斷,演出就肯定中斷。所以一般情況下,我都是用腳踢人的,為此我還專門修習了卡波拉踢術。雖然程度還算不上大師,但是一邊彈吉他一邊踢人,我還是能做到等閒五六個人近不得身的。

  所以,在下一刻,跟著猥褻男的兩個人也被我麻利的踢翻在地——梁子,就這麼結下來了。

  今天再次聽到猥褻男的聲音我就有些火大——昨天多踢他兩腳好了。

  頂著滿頭暴起的青筋,愈發火大的我也馬上做出了行動——轉身就跑。

  廢話,不跑能行嗎,對方至少有五十人啊,我雖然經常打架,但五十人卻絕不是我一次性能對付得了的。

  一邊跑一邊拿下帽子——畢竟這也算是吃飯的傢伙,我輕蔑的回頭看了眼追我的人群——追吧,小子們!本大爺雖然沒什麼優點,但身體絕對是一級棒的,因為我的理念是「想唱好重金屬搖滾就必須要有一副好身體」,所以穿越前我就經常鍛煉身體,體質自然比普通人強了許多,再加上穿越也給我帶來了一些好處,其中之一就是體質又被增強了許多,現在,我的體質至少是普通人的三四倍強!——跟我比跑步?小子們,等著被我拖死吧!

  想到這我又不禁低下頭,瞧了一眼尺寸也就是A,頂多是B的胸部——還好,不是肉彈,否則還真可能被這兩團肉拖累——畢竟原來我可不是女人,胸前突然多了兩大團肉真的不太好受,也不太方便啊!真不瞭解女性的心理……

  心裡吐著槽,我一陣風一般跑出街口,卻突然停下了腳步,因為這邊,也堵著至少五十個人。

  看來我是進套了,我回頭看向猥褻男——至於嗎,不就是砸了你一吉他嗎,至於擺出這麼大的陣仗嗎……

  「跑啊,」猥褻男彷彿肺癆般狂喘著說道,「怎麼不跑了?」之後又來了句,「我看你往哪跑?」

  之後猥褻男就如同一個三流反派一般一邊和眾人圍上來一邊得意的白唬了起來,那*的眼神就彷彿他一准吃定了我。

  跑不了了嗎?那就打吧!在這種情況下,打還有一線生機,不打我可以想像我會是什麼下場。

  秉著先下手為強這一宗旨,我猛地一把將吉他丟向還在自鳴得意的猥褻男,之後快速衝了上去。

  如昨天一般,吉他再次拍中猥褻男的臉,隨後跟上的我一把接回吉他,同時一腳蹬在他的肚子上。

  之後,不理如蝦米般倒在地上的猥褻男,我按動吉他上的機關,放出了藏於琴頭和背板的大小折疊刃——既然已經拚命了,那就不能再藏著掖著了。

  而這時,反應過來的眾人也紛紛抄起棍棒,匕首,鐵鏈等傢伙,向我圍了過來。

  我厲喝一聲,毫不畏懼的衝了上去。

  雖然以我現在的體質,我絕對能做到十幾個人近不得我身,但關鍵是這裡的敵人不是十幾個,而是加十倍的一百多,所以剛剛放倒了幾個人,我自己就挨了一棍子,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挨打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漸漸的,我終於頂不住了。

  「小娘皮,你不是挺拽嗎,我看你一會到了床上還拽不拽?」在被我放倒後第一時間就被扶起來的猥褻男雖然驚訝於我的凶悍,但是看到我現在窘迫的樣子又開始洋洋得意起來。

  就在我將要到極限的時候,從街口處突然傳來了幾聲慘叫。眾人望去,卻發現守著街口的幾個人全都做起了空中飛人。

  之後,一個有些張揚卻富有磁性的聲音從那邊傳來:「喲,你們在開party嗎?」

  接著,一個銀髮的男子隨著聲音走了過來。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8:57
第一章 銀髮劍士


  鮮紅的風衣,銀色的碎發。

  不得不說,這是個很有魅力的男人——不,不是男人,頂多算是個大男孩,不過,他確實很有魅力。

  這人我認識,而且給我的印象還挺深——雖然我還不知道他的名字。

  原因之一就是我看他有點眼熟——穿越前,我肯定見過他——這倒真是奇怪。

  第二個原因卻是他是這幾天極少數照顧我生意的人之一,幾乎每次路過我這裡他都會駐足聽一會,之後往我的帽子裡扔一兩枚硬幣或是中等面額的紙幣。而且他應該也愛好音樂,因為有好幾次我看到他時,他都背著吉他,最主要的是他來我這聽歌時總是顯得很陶醉。

  第三個原因就是他的同伴太……奇怪了。我經常看到同一個人跟著他,那個人身上頭上纏滿了繃帶,根本看不出他的長相。之所以說是「同一個人」是因為,那個人給我的感覺永遠是「危險」,一直沒有變過——不過今天,那個繃帶怪人卻沒有出現在銀髮男子的背後。

  最後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能感覺到他很強。這應該拜穿越所賜,我能感應到這個空間中有一種強大而神秘的能量,我之所以體質會再次增強,就是因為我體內也有極少的這種能量。而且這種能量我在銀髮男子和他的夥伴身上也感應到過,只是量比我大了很多——打個比方,我身上的能量是一小杯水,那他們每個人身上的能量都至少是一條大河。——順便說一下,這種感覺在現在被證實了,因為銀髮男子今天背的不是吉他,而是一把快趕上普通人身高的大劍,劍柄處,雕刻著一隻骷髏狀卻閉著眼睛的惡魔。

  ——果然,他是劍士!

  這個世界挺奇怪的,雖然平常看起來跟我那裡差不多,雖然算是處於現代文明,雖然也發展出了現代槍械,普通軍隊也是使用槍械的,但是據我觀察(雖然觀察的時間很短)這個世界的最高等戰力大部分都是冷兵器操縱者,比如說劍士。

  所以在我看來,這個世界是個現代化的劍與魔法的世界——只不過,我還沒找到使用魔法的魔法師。

  「喲,你們在開party嗎?」銀髮劍士以一種調侃的語氣說道,「那也不該隨隨便便就擋了別人的去路嘛!」

  銀髮劍士的出現讓在場的絕大多數人都為之一驚,他們全都不約而同的停下了手。畢竟,對方是劍士,劍士可不是身為普通人的他們所能惹得起的。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被銀髮劍士鎮住,其中之一就是我。剛穿越的我只是聽說劍士很強,可究竟強到什麼地步我心裡卻還沒什麼概念,所以別的人都停了手,我卻沒停,對我而言,不趁這個機會多放倒幾個人,那簡直就是對不起自己。在又放翻了四五個人之後,發現有空子可鑽的我立刻躲到了街邊的角落裡——好漢不吃眼前虧(呃,貌似好漢這個詞不適合現在的我),此時不躲,那以後可就沒機會躲了——當然,想逃也沒法子,畢竟這的路都被堵住了。

  另一個不拿銀髮劍士當回事的卻是那猥褻男。只見他嘴裡口水狂噴著,簡直可以去客串噴壺:「該死的,你算哪根蔥?敢站到我水牛比利面前?!不就是一劍士嗎?老子見過的劍士多了去了!」

  「哈,好難聽的叫聲——誰家的籠子沒關好?!」銀髮劍士調侃著猥褻男,也就是所謂的水牛比利,同時戲謔的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

  這句諷刺差點讓我笑出來——好貼切的比喻啊!不過在我看來,以猥褻男那副德行,說他是瘋狗都是抬舉他。

  不過貌似這句變相的「瘋狗」威力很驚人,此時的猥褻男看起來已經真的變成了瘋狗。

  「小子,看來你活得不耐煩了!」伴隨著腦門上瞬間蹦起的數道青筋,猥褻男徹底火了,「老子管你是什麼狗屁劍士,今天不把你打得連你媽都認不出你,老子的名字倒過來寫!」接著,一臉猙獰的猥褻男開始發號施令,「兄弟們,給我幹掉他!」之後就遠遠地躲到了後邊。

  很可惜這個命令換來的卻是至少半分鐘長的冷場。眾人非但不向前衝,反而像看白癡一般看向猥褻男——畢竟,劍士在這個世界顯得過於神秘和強大,那已經不是他們這些普通人用人海戰術能搞的定的了。

  「你們這些蠢貨!怎麼不動動腦子?」看到自己的小弟一個個都是這個樣子,猥褻男出離的憤怒了,「你們不是還有槍嗎?——就算他是劍士,也絕對頂不住幾十支槍的!」

  聽了猥褻男這番話,眾小弟頓覺有理,立刻紛紛掏出了槍。

  看到這情景,我心裡不由得一陣慶幸——幸好他們是抱著貓戲老鼠的心態來捉我的,否則他們若是一開始就掏槍,我恐怕早就變成蜂窩煤了。

  想到這我不由得看向替我頂缸的銀髮劍士——抱歉了老兄,雖然很過意不去,但我也不會出去的,畢竟人性是自私的,尤其在這種性命攸關的時候。

  下一刻,槍聲響起。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這槍聲,卻是來自銀髮劍士。隨著著兩聲槍響,猥褻男的兩個小弟捂著手腕退了下去,兩支手槍落到了地上。

  我定睛看向銀髮劍士,卻見他雙手如雜耍一樣擺弄著一對手槍。這對手槍一黑一白,如同琴鍵一般黑白分明。

  「哦,真是抱歉啊!」銀髮劍士耍著槍笑道,「正好我也喜歡玩槍!——既然你們如此的熱情,我也不能拒絕你們的邀請!那麼,就讓我們繼續這個party吧!——Let『s_rock,baby!」

  接下來,銀髮劍士繼續耍起了槍,只不過在同時還伴隨著槍聲,他那黑白雙槍的槍聲。

  同時還伴隨著槍聲的,是長短不一四處亂飛的槍!這些強原先的主人,正是猥褻男的諸位小弟。在手中槍被打飛的同時,他們的手或被震傷,或被子彈打傷,一個個都失去了戰鬥力。而我還發現,銀髮劍士收拾他們,竟然頂多只送他們每人一顆子彈——有不少人都是被打飛了別人的槍的跳彈解決的。

  若不是親眼所見,我實在不敢相信,竟然有人能僅憑單人雙槍就壓制住上百名槍手。

  並且我還注意到,那個人的雙槍自響起以來就沒換過子彈。

  而更令我驚奇的則是那個人的步伐。

  別忘了我是修習過卡波拉踢術的,這卡波拉則是最注重節奏的一種格鬥術,所以修習它的我也就很注重格鬥中的節奏感,同時對節奏也非常敏感。

  銀髮劍士的步伐,看似凌亂,實際上卻暗和著某種節奏。在這種節奏的帶動下,銀髮劍士彷彿永遠比對方快一線,對方的槍不是打空就是還沒來得及開槍就被銀髮劍士的子彈擺平。

  可以說,自銀髮劍士出手時起就注定了他們的悲劇。

  而看著自己的小弟一個一個被放倒,遠處的猥褻男也傻了——這還是劍士嗎?!

  當然,這也是我的想法。據我瞭解這個世界的劍士通常都是肉體強度驚人的人型坦克,一般槍械傷不了他,但卻絕對頂不住一百來支槍的攢射。

  但銀髮劍士的表現實在是太驚人了,以至於我都在懷疑他是不是披著劍士的馬甲實際上卻是槍手。

  銀髮劍士繼續著他的「舞蹈」,而傻了好一會的猥褻男也終於反應過來了。

  只見他一邊盯著銀髮劍士,一邊悄悄的從懷裡拿出一支手槍。

  那是一支讓我感到異常危險的手槍。

  不好!他要偷襲!

  就在他偷偷的瞄著銀髮劍士想要扣動扳機的時候,一道微光命中了他的手腕,讓他一聲慘叫,手槍掉在了地上。再看他的手腕,只見一枚彈吉他用的撥片正釘在那裡。

  不錯,這是我幹的。我雖然不用撥片彈吉他,但飛撥片卻是我的一個絕活。

  雖然剛才我逃了,但到現在眼看著猥褻男想偷襲卻毫無反應——那我也太不是東西了一些。

  抱著手腕趴在地上好一會,猥褻男終於緩過來了。出於恐懼,他爬起來就想逃走,但一樣東西卻讓他改變了主意——那是迎面一個黑洞洞的槍口。

  看著這一片狼藉的景象,猥褻男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僅僅一會工夫,他的一百來個小弟竟然就被全部解決了,而主要動手的竟然只有一個人!而面對著銀髮劍士的槍口,猥褻男不由得雙腿篩糠。

  「唉呀呀,」銀髮劍士繼續調侃道,「玩偷襲可不是好孩子應該做的,你說我是不是該懲罰你一下?」說著,他的手槍慢慢的頂到了猥褻男的頭上。

  猥褻男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篩糠」這種現象瞬間由雙腿擴散到了全身。

  「不……不要!放……放過我!」猥褻男結結巴巴的說道,「我……我大哥……是野牛卡爾……你要是……敢對我怎麼樣……他……絕對不會放過你!」雖然他的話內容很硬氣,但是配上猥褻男那「得得」直響的牙齒就有些可笑了。

  「哦?野牛卡爾?——是得給個面子。」銀髮劍士說著放下了手槍,「滾吧!動作快點,別逼我踢你的屁股!」

  聽了這話,猥褻男不由得長出了一口氣,他急忙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哆哆嗦嗦的爬了起來。這期間,他發現銀髮劍士的臉上,隱隱有著一分憐憫的神色。他雖然奇怪,卻沒有多想,急急忙忙的轉身就跑。

  不過在下一刻,他終於明白銀髮劍士為什麼對他露出憐憫的表情了——就在他轉身的瞬間,我那經過改裝的吉他的側板,迎面砸在了他的臉上。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8:58
第二章 但丁,驚覺


  猥褻男又一次倒在了地上。

  「你騙人!」他吐出幾顆牙齒,口齒不清的向銀髮劍士喊道,「說了放過我,為什麼還……」

  他剛說到這,我的吉他又砸到了,這一下讓他乾脆的閉上了嘴。

  「他沒騙你,」我獰笑著說道,「他確實打算放過你。只可惜,我和他不是一起的,我可沒打算放過你啊,雜碎!」

  說著,我一腳踏向了猥褻男的胯下。

  下一刻,猥褻男那響徹天際的慘叫聲讓銀髮劍士再次拿小拇指掏了掏耳朵。

  料理完了猥褻男,我不由得長出了一口氣——終於,這次危機算是渡過去了!

  但是,危機雖然過去了,事情卻並沒有完——眼前可還有個銀髮劍士呢!

  畢竟,人家可是為我頂了缸的,從任何角度來說,我都算是欠了人家的情。

  不過,我這人有個毛病,那就是不願意吃虧!

  就算欠了人家人情,我也只想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畢竟還不還人情是一回事,但我實在不願意自己對別人低聲下氣。

  怎麼辦?

  在我抬起頭的這一瞬間,我想了很多。

  但在我抬起頭後,我卻笑了。

  「嘛,」我笑著說道,「多謝你剛才救了我。不過,在最後我也算是救了你一回。所以了,我們算是扯平了,誰也不欠誰……」

  ——搶先一步,倒打一耙。

  這就是我的主意!

  雖然剛才我也看到了,在猥褻男遠遠的拿槍瞄著銀髮劍士之時,銀髮劍士也始終騰出支槍來盯著他,但現在我對那段記憶卻選擇性的遺忘了。

  畢竟,我現在是女人,而根據某些說法,不講道理是女人的特權!

  從銀髮劍士剛才的表現來看,他應該是不會為難我這個小女子的——呃,這話感覺有點噁心……

  但是說出那番話之後我卻感覺不爽了。

  為什麼?

  因為我抬起頭這一會工夫,銀髮劍士一直在以一種異樣的眼神上上下下的不停打量著我。

  別說我現在是女的,就算我還是爺們,有人這樣不停地,無禮地,直勾勾地瞅著我,我也會不爽。

  於是我發話了:「喂喂喂,回魂了!」

  看到我明確的表達了自己的不滿,銀髮劍士停止了打量,隨後歎了口氣說道:「哦,抱歉,想起了點別的事,失禮了!」這話還算正常,但隨後說的就耐人尋味了,「倒是多謝你救了我一命,不過……」

  這態度有問題!

  我剛才那番話鬼都知道我是在胡攪蠻纏,但銀髮劍士卻如此輕易地按著我話接了下去,這就……難道,他對我有意思?

  ——不可能的,他剛才雖然盯著我,但眼神很純淨,沒有一點yu望或者其他的什麼,反倒像是陷入了某種回憶。

  再說以我現在這男人婆一般的樣子,估計也不會有人喜歡我——當然了,就算有人喜歡我,我也只會送給他一腳,畢竟在心理上我還是個男人。

  而說到「不過」這兩個字時,銀髮劍士突然躊躇起來,就好像突然有了什麼想法卻又搖擺不定的樣子。

  但是不一會,他就好像推翻了那個想法一般擺手說了句:「算了!」

  不過他這些舉動讓我再次不爽起來。

  「喂喂喂!」我不耐煩地說道,「吞吞吐吐的什麼意思?」之後我惡意的說道,「是不是想泡我?是的話直說!——不過抱歉,我可不喜歡你這種毛都沒長齊的小男孩!但是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面子上,姐姐我也不會怪你!」

  嘴裡雖然這樣說著,但我心裡卻一陣陣的噁心——沒辦法,我的身體畢竟是女人,所以就算我的內心再怎麼是男人我也要改變自己的外在行為,沒辦法,誰讓男女有別呢,而且周圍人的眼神絕對是種不小的壓力。所以為了在這個陌生的世界中生存下去,哪怕是去玩角色扮演,我也要讓自己女性化一些——嘛,至少當個男人婆還是在我的接受範圍內的——畢竟我雖然喜歡女人,但絕對不喜歡要我自己去做女人。

  不過,我怎麼突然想起小時候的經歷了?!——呃,有點毛骨悚然啊……

  結果在說那些話的同時,我的後背有點雞皮疙瘩亂蹦的趨勢。

  不過還好,我這番話一出,對面那個大男孩很明顯的被雷了一下,不枉我忍住噁心那麼半天——不過,也就是那麼一下而已。

  「喂喂喂,」他模仿我的語氣說道,「不要開玩笑好不好,我就算想去泡妞也不會去泡你這種要前沒前要後沒後的小女孩的!」

  呃……我呆住了。

  要說那句「前沒前要後沒後」,還真就是句實話,拜穿越所賜,我的身體至少年輕了十歲,從外表來看,我現在頂多也就是十四五歲的樣子。而且還是要身材沒身材的那種——話說我還有那麼一點慶幸,因為我還不是徹底的洗衣板這種不可救藥的身材——呃,我又為何要為這個而慶幸呢……

  不過現在我還真不知道該如何應付這種情形,一般的女人聽到這個應該會……生氣吧……

  我正為接下來該怎麼做而猶豫,銀髮劍士卻又開口了:「算了,不開玩笑了……」看來他是以為我尷尬的說不出話了,「算我救人救到底,再幫你找個合適的地方吧——至少能安全的度過今天,」說到這他看了一眼周圍那些被修理的很慘的小混混,「我可是瞭解這些傢伙的信譽的——當然,不相信我你也可以自便。」

  「嘛,說到這個程度我姑且就信你一回吧。」隨後我話鋒一轉,「不過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啊——我可不會跟不知道名字的陌生男人走的。」

  「哦,」銀髮劍士聳聳肩,「是我的疏忽,我叫但丁。」

  ——但丁!

  這個名字讓我心頭一顫!

  再看看他這身拉風的穿著,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看他有點眼熟了。

  鬼泣!

  這是我穿越前那個世界中一個遊戲的名字。

  要說遊戲我自打十六歲接觸音樂開始就不怎麼玩了,到後來更是幾乎不接觸。我知道鬼泣還是因為我那邊娛樂圈裡的某個大腕開演唱會時COS過眼前的但丁。

  想不到,我竟然穿越到了這裡!更想不到,我竟然如此輕易的認識了但丁這位主角。

  想到這,我不由得有些失神,一方面,當然是如此輕鬆的認識了主角,另一方面,卻是在想我以後該怎麼辦——因為對於鬼泣,我知道的只有它的主角是眼前這位銀髮帥哥。

  「喂喂喂,回魂了!」看到我這個樣子,但丁再次用我的方式說道,「嘛,我已經報了我的名字了,但還不知道你的名字,這可不公平!——再說,我也是不會帶我不知道名字的陌生女人走的。」

  「哦,我叫……」呃,貌似我原來的名字在這裡不怎麼合適——我心念一轉,平靜的答道,「梵妮,我叫梵妮。」

  ——以後,我曾經那個名字就永遠爛在我心裡吧,世上再也沒有那個撲街的搖滾樂手,只有一個名為梵妮的異世流浪者……

  「梵妮(Fanny),自由之人嗎?真是個有個性的名字。」但丁說著轉過身去,「走吧!」接著他喃喃的說道,「看在我們是同樣的人的面子上……」

  這句話我幾乎沒聽見。

  但是「同樣的人」,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8:59
第三章 一年


  那一天對但丁而言,是個難忘的日子。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同伴吉魯巴(Giruba)。

  但丁無論如何也沒想到,這個劍術高明,不善飲酒身上始終纏滿繃帶的古怪同伴,竟然就是自己以為早已死去的雙胞胎哥哥——維吉爾。

  那一天,突然在但丁面前顯出本來面目的維吉爾和但丁談崩了,原因就是他們的想法完全相反。

  那之後發生的自然就是大打出手和分道揚鑣。

  之後,為了發洩鬱悶,但丁找上了一群在街上沒事找事的小混混,結果卻救了一個女孩。

  第一眼見到那女孩,但丁就發現了她體內有流動的魔力。

  要知道,這個世界的修煉者,比如劍士,都是引魔力入體,對肉體進行淬煉,所以他們體內的魔力都是和細胞融合的,不流動的,只有達到一定程度的修煉者才能運用一小部分魔力,但體內大多數魔力還是不流動的。

  像眼前這女孩這樣全身魔力都是流動的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她是惡魔,另一種是她和自己一樣是惡魔的混血兒——而以她那微量的魔力來看,她應該是後者。

  「想不到竟然遇上了同類!」

  如此想著,但丁打量著眼前的女孩,心裡突然有了一個念頭:「要不要把她也拉進來?」

  這個念頭,讓他考慮了好一會,以至於他維持剛才那個打量的動作好一會,至於女孩說了什麼,他聽見了,卻沒有反應,以至於女孩的額頭出現了明顯的十字路口。

  「算了!」但丁做出了決定,「畢竟地下世界不好混,不是誰都能勝任地下獵人這個差事的。」這時他又想到了她剛才的話,「不過,她倒是挺有趣的——無論如何也不願吃虧啊!」

  後來,但丁知道了她的名字——梵妮。

  對於這個女孩,但丁就一個評價——悍妞!絕對的悍妞!

  無論如何也不肯吃虧,完全沒有一般女性的矜持,以捉弄人為樂趣,名字也很有個性——嗯,真是個有趣的悍妞。

  不過,但丁又覺得,自己可真是沒有女人緣,因為面對眼前這個說不上千嬌百媚,但也算是未來美女的女……孩,但丁心裡竟然完全只有欣賞,而且下意識裡卻完全沒有把她當成女人來看待——這讓但丁後背有點冒冷汗,他心裡不停地默念著:「我的某種取向絕對正常!」

  唉,真是悲劇啊……

  但是不得不說,造成如此悲劇的原因還在梵妮自身。別忘了,梵妮這個所謂的准美女其實是個真真正正的山寨版美女,雖然她盡力的去扮演一個女人,但是這哪是說演就能演好的?——別忘了她本來是男的……再加上她此時穿著的那身男式演出服,以至於但丁在下意識裡,並不把梵妮當作女性看待,以至於他竟然誤會了自己的某種取向……

  不得不再說一句,真是杯具啊!

  不過,但丁還是但丁,這種妨礙他心情的東西來得快去的更快——下一刻,它們就都被但丁丟到了魔界。

  「嘛,看在我們是同樣的人的面子上,幫你一回吧!」暗自搖搖頭,但丁喃喃的說道,卻沒想到頭一句已經被梵妮聽到了,「奇怪,我今天怎麼這樣多事?」——是啊,平常的但丁,可是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典範(當然,對像只是普通人和不感興趣的事)……也許真是「同樣的人」這幾個字的原因吧,畢竟,今天吉魯巴,不,是維吉爾那件事給但丁的觸動很大(木馬:誤會之前某些內容的全都去蹲牆角!)。

  但丁帶梵妮去了他熟識的酒吧,不但把她安置在了那裡,還幫她找了份工作,就是在那家酒吧裡駐唱。

  就這樣,梵妮算是安定了下來。

  不得不說,在音樂這方面,梵妮還真是很有水準。

  不到一星期,她就紅遍了那座城市的地下樂壇——要不是在這個世界搖滾樂被認為上不了檯面,那梵妮的成就肯定不止如此。

  不過儘管如此,梵妮卻很是滿足。

  畢竟現在她演出的時候,沒有人來搗亂。

  而且在她一炮走紅以後,酒吧老闆就乾脆改了酒吧的格局,給她開出了一個專場,她終於能自由的彈奏,自由的演唱了。

  就這樣,一年很快就過去了。

  又是一個演出日。

  梵妮身著緊身演出服,背著吉他,微笑著走出公寓,順便還向同樣一臉笑容的公寓管理員大嬸打了個招呼。

  早在十一個月前,她就搬出了酒吧,租住了這公寓——畢竟承了人家那麼大的情,她可不想再麻煩人家。

  步行三分鐘,到了酒吧的側門,推開門,迎接她的是辛迪那雖然稱不上波濤洶湧,卻也是異常廣闊的胸襟……

  又一次的,梵妮被撲殺了。

  「辛迪,」梵妮無奈地抱起辛迪放到一邊,「都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你就不能改改你那喜歡撲人的習慣嗎?」

  「姐姐只是喜歡撲梵妮啊,」辛迪笑笑,「誰讓姐姐最喜歡梵妮呢?」

  「呵,就知道你會這麼說。」梵妮再次無奈地甩甩頭。

  別誤會,辛迪嘴裡的「喜歡」就是單純的喜歡,這麼說吧,她可以算是梵妮的超級擁躉,沒有之一。

  半年前,剛剛搬到這座城市的辛迪第一次聽了梵妮的歌就徹底的愛上了梵妮——當然,這個愛也很單純。

  之後,她辭了剛找到的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轉而來到酒吧當服務員,為的就是接近梵妮。而且,她還自告奮勇的在梵妮演出時客串了鍵盤手——嗯,貌似還很成功。

  再之後,她又盯上了梵妮的演出服,這時梵妮才知道,原來辛迪之前的那份很有前途的工作,是服裝設計師。

  不得不說,辛迪設計的演出服很漂亮,也很有特色,只不過,卻不和梵妮的口味,原因就是,辛迪設計的演出服,全都搭配著迷——你——裙!

  話說梵妮在變身之後為了使自己更像女人,很是注重自己的行為,但是在衣著這方面,她卻還有自己的底線,那就是——她絕對不穿裙子!

  其實這純粹是她那被深埋於心底的男人的自尊心作祟——說白了,就是死要面子!

  所以,辛迪設計的演出服,她全沒穿過,就比如說今天——當然,這讓辛迪也很頭疼。

  「梵~妮~」辛迪很是無奈,「姐姐我辛辛苦苦為你設計的衣服,你怎麼就是不願意穿啊~~~」

  「你早就應該知道的,」梵妮聳聳肩,「我不喜歡裙子。」

  「唉,有時候我真的很懷疑,你到底是不是女人……」辛迪苦惱的撫著額頭。

  「猜對了,我還真就不是女人。」——當然,這話只能出現在梵妮的心裡。

  「不行!」辛迪猛地一握拳,彷彿有了新的目標,「我絕對不能眼看著一個未來的天皇巨星兼大美女因走上歪路而被毀掉(梵妮:喂喂喂,什麼叫走上歪路?!還有什麼叫毀掉?!別竟說些莫名其妙,引人誤會的話!)!嗯,決定了,我一定要設計出一款梵妮能接受的裙子!!!」

  面對進入熱血狀態的辛迪,梵妮卻只是輕巧的一招就把她搞定了——那就是,轉移話題!

  「好了,演出快開始了,快跟我去準備一下。」

  「呃,好的!」

  接下來,梵妮帶著辛迪,快速的穿過酒吧間,來到隔壁的舞池——當然,走的是專門為她們準備的特殊通道。而且通過吧檯時,梵妮還順便向那個戴著金絲眼鏡的調酒師酷哥打了個招呼。

  推開舞台後台的門,梵妮眼前一黑,只見一道黑影向她撲了過來。不過下一刻,這黑影結結實實的撞在了梵妮豎起的吉他背板上——嗯,很好,還是臉「著地」……

  理所當然的,下一刻,黑影捂著臉趴在地上挺屍了。

  「說過多少次了,不要犯賤,你怎麼就不長記性……」對這個人,梵妮還真是不給面子。

  這句話讓那人自動結束了挺屍,一抬頭,露出了一張鼻子上貼著紗布的猥褻的臉。

  沒錯,這個人就是想當初被梵妮和但丁輪流收拾的猥褻男比利。

  在梵妮的第一次專場結束之後,這比利就再次找上門來,不過這次他不是來搗亂的,而是來……做小弟的。

  當時,看著哭著求她收下自己的比利,梵妮無語了。

  「貌似我應該沒有『王八之氣』這種東西吧。」一邊想梵妮一邊苦笑著求助般的望向一旁的看熱鬧的但丁。

  而但丁則乾脆的說道:「吶,我也是要給他大哥野牛卡爾點面子的嘛!」隨後,他就不再理會梵妮,繼續看熱鬧,氣的梵妮有種想要找板磚的衝動。

  嘛,順便說一句,後來梵妮才知道,野牛卡爾那麼有面子是因為他每個月都會給但丁一筆極為可觀的保護費……

  倒……

  算了,好不容易有人找上門來給自己當免費勞工,不收白不收!

  本著這種「有便宜不佔那是王八蛋」的心理,梵妮答應了比利。

  不過現在看來這個決定是正確的,誰能想到這個長相猥褻的傢伙竟然真的很喜歡搖滾樂,而且他打架子鼓也真有一手……

  只不過,這傢伙竟然有跟辛迪同樣的喜好——喜歡撲梵妮。以他的話來說,這種行為是他「對大姐頭表示敬仰,尊重的一種熱情的表達方式」,只不過這種熱情,梵妮可不喜歡。

  所以,像今天的這種情形,一年來已經發生了無數次,造成的結果就是——比利的鼻子一年都沒有好……

  「不公平啊,梵妮大姐頭!為什麼辛迪就能撲你我卻不行?」——貌似這種抱怨式的提問比利這一年來也問了不少次了。

  不過原因嘛,很簡單——

  「別開玩笑了!你以為被美女撲和被猥褻男撲是一個概念嗎?」

  說話的是旁邊一個上半身只穿著件馬甲,卻理著整齊的小鬍子的健壯的老頭子,說到這,他還鄙視的看了比利一眼:「真是個記吃不記打的傢伙!」

  這老頭不是別人,正是這個酒吧的老闆老傑裡!

  任誰也想不到,這個平時很嚴肅很正經的老頭,竟然是搖滾樂的超級FAN,甚至他年輕的時候也組過樂隊,後來因為要繼承這酒吧才不得已放手。

  一年前,在發現梵妮那高超的水準之後,他的搖滾之魂在幾十年後再次暴發了,不但改造了他剛剛接手的隔壁迪廳給梵妮專門打造了一個專場,還親自下場,當了梵妮的貝斯手。

  別看現在他雖然已經將近六十歲了,但卻是老當益壯,一手貝斯彈的,那叫一個溜,最近幾場演出中,他的貝斯獨奏,成了梵妮演唱會的一個保留節目——他的水平,可想而知。

  看著雖然年老但卻充滿活力的老傑裡,梵妮也笑了。

  「好了!」她拍拍手道,「今天的演出可是以新歌為主的,都準備好了嗎?」

  「當然!」比利正了正鼻子上的紗布,「除了我們固定的排練之外我可是每天都加練的!大姐頭,今天你就請好吧!」

  「看我的吧!」老傑裡整了整他那綁成馬尾的頭髮,「今天老傑裡還要來貝斯獨奏——不要小看老頭子我的底力!」

  「沒問題!」辛迪也笑著打了個V字,不過之後她又說道,「只可惜今天但丁沒有來,要不然就又能聽到你們的吉他二重奏與合聲了!」

  「嘛,嘛!沒關係,畢竟但丁是地下獵人嘛!地下獵人就代表著他是什麼都做的,而且行蹤不定那也是肯定的!」梵妮抿了抿嘴,「嗯,也許他正在賣給某人什麼東西……吶,希望賣的不是拐……」

  看了眼被她最後一句話搞得有點莫名其妙的眾人,梵妮連忙一揮手:「吶,時間差不多了,上場吧!」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9:01
第四章 這算是……成長吧


  午夜。

  對這個世界來說夜生活到了這個時候應該算是開始收尾了,不過老傑裡的酒吧裡卻仍然十分熱鬧。

  「叮!」

  無數裝滿各種酒水的杯子碰到一起,之後隨著「乾杯」這句話而變成空杯子。

  此時正是梵妮的演唱會剛結束不久,從這些不約而同的跑到隔壁來消費水酒的FANS那興奮的表情來看,梵妮的演出如同以往一般的成功——不,不只是這樣,從周圍的FANS頻頻笑著遙向吧檯周圍的梵妮幾人敬酒和梵妮等人乾脆的請大家喝酒的表現來看,這次的演出不是一般的成功。

  確實,對梵妮而言,這次演出可以說是她到這個世界以來舉行的最成功的一次——要知道,往常梵妮演出的曲目分三種,一種是對這個世界的地下樂壇來說非常經典以至於地下樂隊演出時都會唱上一兩首的保留曲目;另一種是梵妮原先那個世界的經典歌曲(有不少經梵妮的口傳唱出去以後也成了保留曲目,畢竟,真正的音樂是無界的——當然,這些梵妮現在並不知道),雖然在這個世界是由梵妮首先唱出而被人將原創的名頭算到了她自己身上,但在她心裡,這些歌是另算的;再一種就是真正是由梵妮原創的歌——而這次演出,除了那幾首保留曲目以外,其餘的歌全是梵妮原創。

  這讓她想起了穿越前那次成功卻不完全的演唱會,不過也只是稍微的想一下而已,因為這次演出的成功對她而言是一種心理上的交代,心靈上的解脫——穿越前那充滿了挫折,充滿了艱辛卻依舊以失敗告終的經歷,被她完全的,徹底的放開了,由這時起,她才真正從精神上融入了這個世界。

  完全放開了心靈的梵妮很盡興,也很高興。酒到酣處,她乾脆抄起吉他,即興的彈了一曲,這讓本來就知道她吉他演奏技術不錯的眾人(別忘了,梵妮可一直都是單人一把吉他兼任主音和旋律兩個人的位置的——對了,再加上主唱)再次驚訝了一把。

  雖然只有短短的兩分多種,但是看到梵妮用一把吉他以眼花繚亂的手法完整的演繹出了一隻搖滾樂隊的演出時,周圍眾人竟然將張著大嘴發呆這個動作維持了好幾分鐘。

  等梵妮結束彈奏好一會,眾人才反應過來,之後全都歎服著挑起了大拇指。

  「真不愧是大姐頭,這技術就是棒!」比利瞪著大眼睛喃喃的說道。

  「其實這還不是最令人驚奇的,」還處於興奮狀態的老傑裡抿了一口酒,「梵妮最讓我佩服的,就是她那手單憑一把吉他,連效果器都不用就能演奏出重金屬搖滾來……」

  「?!」老傑裡這話真是語出驚人,眾人都以一種不相信的目光看向梵妮——在人們的印象裡,不用效果器就彈出重金屬的味道那是不可能的。

  「別提這個啦老傑裡,」梵妮放下吉他,連連擺手道,「其實那跟技術無關的。」

  確實,梵妮那一手跟技術無關。

  用梵妮的話來說,那純粹是穿越之神給自己的禮物。

  說到穿越,梵妮打心底有一種厭惡之情。但不得不說,穿越者都是有特權的,而梵妮獲得的特權就是,被加強了幾倍的身體和腦子裡不時出現的裝載著各種知識的記憶碎片,以及身體裡的那一點被記憶碎片稱為「魔力」的神秘能量,外加上感應這種能量的能力——當然,對梵妮而言,這些所謂特權都是自己用某些代價換來的。

  在穿越之初,梵妮獲得的第一份「知識」就是魔力的概念和一種被稱為塑能魔法的魔力使用方法,不過對穿越到現代都市裡的梵妮而言,魔法並不能當飯吃。所以之後,為了生存,梵妮將塑能魔法應用在了演出(說的更白一些,是賣唱)上,不用效果器彈重金屬搖滾正是依靠塑能魔法做到的——當然,梵妮雖然不會以這個為榮,但也不會傻呵呵的把底漏出去。

  話說,以梵妮剛得到塑能魔法的知識就能加以應用這一點來看,梵妮絕對算得上個魔法天才,這個世界的傳統魔法師知道了一定會爭著上門收她為徒。

  但是,若是這些魔法師知道她將魔法用來做那些事情……恐怕他們在上門前會先去尋覓一番板磚……

  呃……

  閒話休提。

  就在梵妮有些無奈地看著周圍這些以仰慕、崇拜以及羨慕的眼神盯向她的諸FANS,頗有些頭疼的感覺時,一個聲音突然出現在一邊:「喲,各位早啊!」

  是但丁。

  不知什麼時候他又出現在吧檯正對調酒師的位置上。

  對於這個傢伙的神秘主義,梵妮早就適應了,而且今天這個傢伙此時到來還算是救了回場,至少他一來可以讓酒吧裡這些過於熱情眾人冷靜一下,所以梵妮還有些樂於見到他。

  果然,這個拉風的傢伙一出現,眾人的注意力馬上得到了一定的轉移,至少不那麼死盯著梵妮了,這讓梵妮迅速擺脫了對她而言算是尷尬的局面。

  「早?不早了!好孩子到這個時間都已經入睡好久了。」老傑裡先向他「開炮」了。

  不過在這同時,卻聽梵妮也說道:「早?是挺早的,現在剛過十二點,正是新的一天的開始。」

  之後,梵妮不理有些醉了的老傑裡「梵妮,你這個叛徒!」的抱怨,逕直做到但丁旁邊,對他的耳朵小聲說了一句:「謝了,但我不欠你。」——說謝是謝他給自己解圍,說不欠他,是剛才她頂了老傑裡的「炮彈」,算是幫他也解了圍。

  ——唉,又是這種梵妮式的賴賬方式……

  「無所謂,」無奈地搖搖頭,看來但丁對梵妮的這種抵賴方式也已經習以為常,當然,還不適應。

  之後但丁沒理會梵妮,對調酒師羅伊說道:「照舊!」而後又說道,「貌似我錯過了某些好戲。」

  「你當然錯過好戲了,你這個搶風頭的傢伙!」羅伊這個眼鏡帥哥也向他開炮了,這個身為老傑裡的養子的超級調酒師笑罵著從櫃子裡拿出了一份……草莓聖代,放在桌上推給但丁,「早就準備好了。」

  看到但丁笑咪咪的對著這份大號的草莓聖代發起了進攻,梵妮也笑了——這傢伙,竟然像自己一樣喜歡甜食,在這方面真是和自己一樣的不同凡響啊——不過,低頭偷笑時卻突然看到自己又發育了一些的胸部——呃,應該是穿越前的自己——畢竟女孩子喜歡甜食不算什麼的。

  想到這,梵妮心裡也懶得繼續吐槽了,直接向這會工夫又走到吧檯另一邊的眼鏡帥哥招了招手:「我的呢?」

  「當然沒忘!」羅伊說著,手裡神奇的「變」出了一份布丁,如剛才一般推了過來,正好停在梵妮面前。

  下一刻,梵妮也開動了。

  「挺高興啊,演出很成功?」過足了癮,放慢了對草莓聖代的進攻速度的但丁終於打開了話匣子。

  「當然——我是誰啊?!」——不得不說,在音樂這方面,梵妮很有但丁的風格,那就是自戀。

  「沒有我這麼拉風的人挺你你竟然能出頭?——真是想不到。」——不愧是但丁,說他胖他還喘上了……

  「大哥~~我從來都認為在這方面一直是我在挺你!」梵妮毫不留情的針鋒相對,不過隨即她就轉移了話題,「今天看你也挺高興啊——莫非是遇上了美女?」——唉,梵妮的惡趣味……

  「美女沒遇上,今天我只遇上了一個名為梵妮的霉女……」——話說,這兩位遇到一起也真算是針尖對麥芒了。

  當然,他們之間的笑鬧也是有時有晌的,下一刻,但丁也說起了正事:「嘛,我的店子要開張了,就在這幾天。」

  「好啊,」先消滅完自己的布丁的梵妮把勺子往盤子裡一放,「要不要到時我過去演一場以示慶祝?——嘛,價錢好商量,我可以為你打個對折。」

  「算了吧,我雖然喜歡搖滾,但可惜搖滾並不屬於我的經營範圍。哦對了,這是你要的。」吃下了最後一口聖代的同時,但丁從衣兜裡拿出了一盒東西遞給梵妮。

  「謝了。」梵妮接過後看也不看就塞進了口袋。

  「不必謝,月末我會寄賬單給你的。」

  「我知道。」

  ……

  話說,這時這一天也到了真正結束的時候了吧……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9:02
第五章 第二天:逢魔之日


  這兩天很無奈。前天電信不知抽什麼風,木馬晚上竟然上不了網……昨天,公司聚餐,木馬酒量不高,雖然沒醉,卻也是頭昏腦脹,回來洗洗就睡了……耽誤了更新,罪過罪過……

  好了,牢騷發完,以下是正文。

  ——————————正文的分割線————————————————

  梵妮走在一座被深埋於地下的高塔裡。

  她動作僵硬,表情呆板,彷彿一具牽線木偶。

  一個深具誘惑力的聲音不停地響在她耳邊,引誘她走向高塔深處。

  終於,她走到了那個聲音的源頭,看到了一個隱藏於黑暗中戴著尖尖的高帽的佝僂的身影。

  這時,那個身影轉過頭來,佈滿皺紋的臉上露出了一絲邪笑。

  「你終於來了,我的祭品!」

  她開口了,卻發出了一種聳人聽聞的聲音——那聲音就彷彿由一男一女兩個聲音重合在一起一般。

  …………

  梵妮突的睜開雙眼,從床上坐起。

  她滿頭大汗,不停地喘著粗氣。

  剛才那個夢太過恐怖,讓一向大膽的梵妮也冒了一身冷汗。

  但驚醒之後,梵妮做的第一件事卻是猛地抄起床頭櫃上的手槍,向著前方「砰!」「砰!」「砰!」就是三槍。

  之後,在她射擊的方向上,一道虛幻的影子如同被打碎的玻璃一般片片碎裂,最終消失不見。

  「食夢魔嗎?」梵妮抹了一把汗,將手槍放回到床頭櫃上。

  ——很顯然,梵妮的噩夢就是那個被稱為食夢魔的惡魔的手筆。不過從梵妮那不在意的樣子和她這裡槍響後卻沒人理會的情況來看,貌似這不是她第一次被惡魔光臨。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自梵妮穿越到這個世界的第二個月起,她就遭到了惡魔的攻擊。

  那次雖然只是食靈(類似餓鬼的低等惡魔,請別誤會)這種低級惡魔中的低級惡魔,數量也只有一隻,但卻差點要了梵妮的命。

  不過幸好梵妮的人品還算不錯——關鍵時刻她腦子裡突然又冒出了一些知識,這次的知識都是關於戰鬥的方法。

  只不過,這些知識顯得很模糊,事後梵妮又用了些時間才把它們總結出來。

  不過就算如此,梵妮也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殺死了那個惡魔。

  而通過那些知識,梵妮知道了一些將魔力運用在戰鬥中的方法,尤其是利用塑能魔法將魔力化為實體化的攻擊,那只食靈正是死在她以塑能魔法凝聚的利刃之下。

  只可惜,那種魔法刃不能離手,離手即散,這使它的應用範圍很狹窄。

  不過梵妮卻很知足,畢竟對於魔法,她還算是菜鳥中的菜鳥。

  了結了這只惡魔的梵妮並沒有多想,但是,之後的日子,惡魔接二連三的前來騷擾,這就不由得她不頭疼了。

  無計可施之下,梵妮不得不找上了但丁。

  聽了梵妮的遭遇,但丁想了一下,然後很直白的告知了梵妮她惡魔混血兒的身份,以及她這種擁有微弱魔力的惡魔混血兒對一般惡魔的吸引力。

  這下梵妮有點傻眼——果然,作為一個擁有特權的穿越者,穿越也不是那麼好玩的。

  不過,同為惡魔混血兒的但丁還是很厚道的,那之後的第二天,但丁給了梵妮一件東西,就是她用的那隻手槍。

  當然,那只槍不是一般的手槍,是專門對付惡魔用的,畢竟,一般的槍械哪怕是最最低等的惡魔都對付不了——別忘了,這個世界的那些用魔力煉體的修煉者(統稱魔煉者),都不怎麼怕一般槍械的——只有梵妮用的這種經魔力洗禮,使用特製的擁有多層破魔法陣的銀質子彈的槍械,才能對惡魔以及魔煉者構成傷害。

  這種槍械,正式名稱是破魔槍械,但由於其巨大的威力,世界政府並不允許其在民間隨意流通,所以又稱違禁槍械。

  但是,這個世界可是有惡魔的,而世界政府在惡魔這個問題上並不作為——實際上對付惡魔的主力是地下獵人。

  對於以違禁槍械為主要武器的地下獵人,世界政府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違禁槍械以地下獵人這個被稱為地下世界的圈子為中心,在民間暗自流傳。

  但丁給梵妮的正是他自己改造的違禁槍械。當然也沒白送,梵妮那個月收入的一大半都花在了那只槍上。

  話說,但丁聲稱,那只槍是按照成本價賣給梵妮的,但是後來據梵妮瞭解,她那隻手槍比在地下世界出售的同等產品貴了至少三成——一開始,梵妮以為自己被但丁宰了熟,賠了,但後來才發現,實際上,她賺了不少。

  要知道,違禁槍械也是分檔次的,在地下世界,它們被分為高中低三檔。

  高檔品和中檔品都是單獨特製的,其區別就是高檔品沒有彈藥限制,只要有魔力,子彈會源源不斷的被其上的塑能魔法回路製造出來,比如但丁的那對「白象牙與黑檀木」,就是經典的高檔品。中檔品特殊強化某一方面,也許絕對威力高於高檔品,但始終受彈藥限制。

  當然,所有的高檔品和中檔品都不是地下世界的主流。畢竟它們需要特製,那消耗不是什麼人都能承受得起的,而且而且就算消耗得起,還不一定能夠用得上,畢竟製造它們需要專門的人,而這樣的人並不好找——畢竟,但丁這樣的天才不是哪都有的,更何況他還是個有個性的天才。所以在地下世界,最常見的還是用普通槍械改造而成的低檔品,比如梵妮用的這個,以及前面提到的水牛比利想當初偷襲但丁時用的那只槍——畢竟,低檔品消耗低,改造簡單,價格也很便宜,當然,是相對高檔品和中檔品而言。

  不過,低檔品也有不小的缺陷,就是耐久度低——畢竟製造一般槍械的材料就算經過各種手段強化,也經不起魔力的長期侵蝕。所以一般的低檔品都只能使用半年到八個月。

  而且,低檔品畢竟是由普通槍械改來的,只能使用一般的破魔子彈,雖然能對惡魔造成傷害,但那傷害卻很有限,只有連續射擊才能殺死惡魔。

  但是梵妮的這只槍,卻可以說是低檔品中的極品,能使用更高級的破魔子彈不說,梵妮從那時一直使用到現在性能還沒什麼下降,而且看磨損的痕跡至少還能使用兩三年——真不愧是但丁的作品——價錢雖然貴了些,但確實值那個價,甚至再貴上一兩倍也值了。

  話說,但丁也真是個夠意思的傢伙……

  有了這只槍,梵妮再也不怕惡魔的騷擾了,結果她的住所經常出現槍聲,一開始還引起了公寓裡其他人的關注,而後來在知道原因之後就沒什麼人關注了——當然,也沒什麼人敢接近她,原因不言而喻,反正整個公寓裡也就只有公寓管理員大嬸跟她關係不錯。

  不過,這對梵妮而言並不是件重要的事。

  藉著這隻小極品作保障,梵妮還大膽的與惡魔戰鬥,將那些戰鬥方面的知識應用到了實踐當中,還與自己的格鬥術相融,結果,梵妮的實力提升了不少,尤其是塑能魔法刃,已經達到了隨手而出的程度——當然,還是不能離手——不過,梵妮想到了彌補的方法,那就是——借力,而借力的對象就是聲音。梵妮將塑能魔法和聲音融合起來,化音為刃,成功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聲音都能化音為刃的,至少一般的說話聲就不能,而梵妮則利用了自己搖滾樂手的能力,利用吉他成功的做到了化音為刃——只不過,到現在她這一手還很幼稚,層次還不高,能被她化作音刃的,只有那麼幾個單音,但她卻樂此不疲的一直在用心研究。

  不過今天她卻真的沒有研究什麼的yu望。

  因為從醒來時起,梵妮就感覺到一陣陣的心神不寧,原因卻不是因為那個噩夢。

  收拾了一下幾乎不存在的食夢魔的殘骸,梵妮叨念了一句:「又是一個沒魔核的……」又拿出了昨天但丁給她的那個盒子,打開,裡面是整整一盒子彈,但丁特製的破魔子彈——威力比普通的破魔子彈至少強了50%,畢竟它們比普通破魔子彈多鐫刻了五層破魔法陣。

  一邊給槍做保養,梵妮一邊心不在焉的看著剛才食夢魔出現的地方。

  在梵妮得到的知識裡,惡魔都是有魔核的,但是將近一年了,梵妮殺死的惡魔也有幾十了,卻一個魔核也沒得到——要知道,魔核是一切純血惡魔的能量核心,就算是梵妮這樣沒有魔核的混血惡魔,也可以利用魔核增加魔力的。

  ——惡魔怎麼能沒有魔核呢?

  一開始,梵妮還很奇怪這一點,不過後來問了但丁她才知道,這事原來還是個歷史悠久的問題。

  兩千年前,惡魔由魔界侵入人界,人界和魔界的戰爭正式爆發,後來,在一系列複雜因素的作用下,人界獲得了勝利,惡魔退回魔界,魔界與人界的通道被封印——這場戰爭,史稱封魔戰爭。

  而在惡魔們退回魔界之前,在損人不利己,或者說是我得不到,也不讓對方好過這種心態的作用下,數個大惡魔合力使出了一個魔法,將魔界的部分惡魔投影到了人界——當然,以魔界封印的強度來看,投影到人間的惡魔不可能很強,只能是很低級的惡魔。

  但就是這些低級惡魔,卻讓人間不得安寧,加上極少數沒來得及撤回魔界的純血惡魔,這一大批惡魔,成了妨礙人間發展的一大因素。

  而正是由於那大多數的惡魔只是魔界的投影,所以它們和混血惡魔一樣沒有魔核,所以殺死惡魔得不到魔核其實是常事——畢竟,留在人間的純血惡魔實在是太稀少了。

  保養完手槍的梵妮心情依然很焦躁,就算是之後沖了個澡也沒有得到好轉,甚至,持續了一個白天。

  傍晚時分,梵妮換了套衣服,拿著吉他,如以往般走到陽台處練琴。透過這頂樓的窗戶,迎著快要落下的太陽,她突然張大了嘴——她終於知道今天自己為什麼心神不寧,情緒焦躁了。

  就在太陽落下的那個方向的某處,湧出了大量的惡魔,他們殺戮,破壞,飛快的四散蔓延,已經快要波及這裡了。

  而那些惡魔,並不是平常出現的如食靈一般的只有本能,低等的不能再低等的惡魔,而是真正擅長戰鬥的以七宗罪為名的地獄一族的惡魔——再說仔細點,都是純血惡魔,因為他們的等級相對太高了,達不到投影人間的下限。

  而之後,還是那個方向,一座高塔破土而出,在夕陽的照耀下,影子拉得老長。

  梵妮再次驚呆了,因為這座塔,正是她早上噩夢中的那座深埋地下的高塔。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3 09:05
第二卷 血脈的覺醒
我真傻,真的,我以為我的穿越和變身是穿越之神的惡作劇,但後來我才發現,原來,穿越之神根本就不存在……

序章 真正的開始


  鬱悶啊,直到現在登陸上點娘……今天的網絡到底是怎麼了……

  ————————————正文分割線————————————

  當清晨的陽光經過某處窗玻璃的折射後透過窗簾的縫隙照在但丁的臉上時,但丁卻只是睜開一隻眼掃了一下窗子,然後翻了個身。

  但之後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就讓想多睡一會的但丁再也躺不下去了。

  從沙發上起來,向一邊掃了一眼,但丁沒好氣的走到辦公桌前,抓起電話聽了一會,而後以一種無奈的語氣說道:「對不起,還沒開張!」

  但丁將電話扔回到機架上,頗有些頭疼的自言自語:「真是的,我剛剛說要開店,還沒開張就有生意上門了——話說,雖然我知道自己很拉風,但是這客人也太熱情了吧!——現在才剛六點啊!」說著,又回頭看了眼剛過六點的掛鐘,「算了,本來還想賴一回床的……」

  就這樣嘟囔著,但丁進了浴室。

  話說,但丁的店子雖然還沒開張,但是要做的事情還真不少。

  先是要整理昨天裝設的吧檯以及桌椅沙發,之後還要接收昨天訂製的桌球設施、點唱機等物——畢竟這個店子雖然實際上是事務所但卻還掛著俱樂部式小酒吧的馬甲。

  然後還得去當局拿已經辦妥的營業許可——畢竟就算自己是地下獵人,面子上的工程還是要做的。

  反正林林總總的事情都辦完了,白天也差不多過去了。

  照往常一樣叫了份匹薩,但丁打算好好的沖個澡,然後享受他最喜歡的一號匹薩店的超大份特別版匹薩。

  不過就是這個小小的願望也終究無法實現——電話,今天響了不知道多少回的該死的電話又響起來了。懷著一種想要找板磚拍人的衝動,只穿著褲子的但丁想了想又踏上了鞋,雙手撫弄著半幹不濕的頭髮走出了浴室。

  沒好氣的將倒下的凳子一腳踢起來,但丁一屁股坐了上去,同時兩腳搭在了寬大的辦公桌上,順便把電話磕飛向自己這邊。

  接過電話,但丁根本都不去聽——他用膝蓋都能想到電話裡說的是什麼,所以他直接對電話說出了那句今天不知說了多少回的話:「對不起,還沒開張!」

  不知道是今天第多少次將電話扔回到機架上,但丁不禁又抱怨了句:「真是的,還沒來得及為事務所起名字就有生意上門了……」隨後就將一天來所有的不爽化作了食慾,向桌上那份特大號的匹薩發起了進攻。

  要說店子的名字,這可是個令但丁頭疼的問題。為此他曾經不止一次的特地想過,但每次想得頭昏腦脹都想不出個頭緒來,而作為完美主義者的但丁又不肯隨便起個名字,所以,店名也就只能空著了。

  不過,這還帶來了麻煩——不止一次的,有人突然闖進門來,對著但丁就說要住店——三番兩次的惹得但丁直有種火冒三丈的感覺。

  ——話說,雖然這裡曾經是旅店,但畢竟是過去式了呀……

  最搞的還是那一次,有一個醉鬼,竟然闖進門來,說要借浴室一用。

  看著醉鬼的醉態,但丁都懶得生氣了。

  嘛,閒言少敘。

  就在但丁對著那一號店的匹薩大快朵頤的時候,他所在的這座平凡的建築外,一個光頭的中年男人帶著左臉上那忽隱忽現的墮落紋章,面無表情的摸上了眼前那棕色木質復合門的門把手。

  這個男人,叫阿克罕,是個用自己親人的生命做獻祭,獲得惡魔之力的「墮落者」。

  「喲,又一個客人啊,」迅速嚥下嘴裡的匹薩,但丁看著被打開的大門外那緩緩步向自己的光頭男人,看似有些不耐煩,實際上心裡卻起了一絲警覺,原因就是對方臉上那作為墮落者標誌的墮落紋章,「好吧好吧,如果你想用浴室的話,請自便,衛生間在後面。」——話雖這樣說,實際上在說話的同時,但丁已經將沒拿匹薩的那隻手看似不經意的放在了桌上——幾公分之外,白象牙安靜的躺在那。

  「你就是但丁?斯巴達的兒子?」以一種緩慢的語調,眼睛直直的盯著但丁的阿克罕開口了,語出驚人,但同時那裝模作樣的語氣也很是令人惱火。

  「哦?你從哪聽來的?」說完,但丁將手裡的一小塊匹薩直接塞進了嘴裡。

  「從你哥哥那裡。他送來這份請柬,請接受。)」說著,已經走到桌前的阿克罕將手按在了桌子的邊緣處,隨後猛地一掀。

  那麼大個的桌子竟然翻滾著飛向了半空。

  當桌子落地時,隨著桌子躍起的但丁也落在了翻倒的桌上。白象牙在手的他冷冷的望向門口——那裡,阿克罕正不緊不慢的步向門外,身後,是大量地獄一族的惡魔。

  「你應該知道,宿命的戰鬥是沒有辦法逃脫的!」留下這句話,阿克罕重新闔上了大門,同時,一封邀請函飄然出現在但丁的面前。

  「嗯,瘋狂的舞會!」接下邀請函,但丁抬眼看向前方的惡魔群,臉上露出了若有若無的笑意,「我敢說,眼下這種局面堪比地獄盛宴。」

  遠方。

  一個年輕女孩騎著名為「天使之翼」的特別改造的摩托車高速行駛在通往城市的道路上。

  這女孩全副武裝,紅藍相間的金銀妖瞳之中擁有的,是無限的冷漠與執著。

  她名叫瑪麗,是阿克罕的女兒,而被阿克罕獻祭給惡魔的,卻是她的母親——那時候,她才七歲。

  從那以後,阿克罕這個擁有她父親這個身份的男人,就成了她的仇人,她欲殺之而後快的死敵。

  為了報仇,她成為了地下獵人;為了快速掌握報仇的力量,她選擇了對魔力煉體要求相對不高的槍手這個地下獵人中的主流職業,並用心苦練了五年。

  出道後,她一面用各種任務鍛煉自己,同時增強自己的裝備,一面利用各種手段追尋著阿克罕的蹤跡,直到現在。

  前面那座城市就是她今天的目標——有情報顯示,十年間蹤跡全無的阿克罕終於出現在了那裡,而且,還伴隨著大量的惡魔。

  「我來了。」心裡默念了一句,瑪麗一擰油門,天使之翼再次加速,衝進了城市。

  但丁的店子……現在真的看不出它曾經是個店子了。

  將屋子裡最後一個惡魔拍在牆上作了壁畫,但丁將手槍插在腰間,倒提著愛劍「叛逆」,又隨手拿了件外衣,大步走出屋子——過門時,他還順便一腳踹飛了大門,將門板當作板磚拍翻了一個向屋子裡湊合的不長眼的惡魔。

  看著破敗的街道和自己這更加狼狽的店子,但丁不由得火往上撞。

  「該死的!你們這些雜碎完全毀了我的店子!我還沒能來得及給它起名呢!你們得準備好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但丁穿上風衣,將手槍裝回風衣上的槍套裡,手中大劍遙指對面的惡魔群。

  但這時,漫天的灰塵卻讓他鼻子不自覺的一陣聳動。

  「啊,啊——嚏!」

  隨著這個噴嚏,身後的店子轟然倒塌。

  這下,但丁可算得上是怒髮衝冠了,但怒火達到極致後,他卻顯得異常平靜。

  將大劍扛在肩上,他只對開始出現騷動的惡魔群說了一句話:「我希望你們都有能力負擔這筆賬!」

  下一刻,但丁一手握著大劍,另一手拿著白象牙,開始了對惡魔們的摧殘。

  在但丁的強勢出擊下,惡魔們被修理的那叫一個飄飄欲仙,而且緊接著這些的,是白日飛昇,立地成仙,只留下紅燦燦的魔核一片……

  由於那情形過於血腥,過於暴力,以至於惡魔們的上頭,身為地獄一族首領的大惡魔——先驅都看不下去了,抄起鐮刀,一個瞬移就衝到了但丁這邊。

  面對這個大號惡魔,但丁只有一個行動,那就是狠狠地踢他的屁股。

  之後,在被打飛了鐮刀,砍掉了半隻胳膊,順便又被但丁在屁股上狂踢了幾十腳之後,倒霉孩子先驅就只有趴在地上挺屍等死的分了——這時先驅差不多都要哭了,估計他心裡一定在抱怨:「我招誰惹誰了……」

  但這時,再來一劍就能了結先驅的但丁卻停了手。

  原因就是遠處,隨著一陣劇烈的波動,一座巨大的高塔破土而出——傳說中的魔塔「特米尼格」(Temen-Ni-Gru),在兩千年之後終於重見天日。

  但此時,這座原本是傳說中的魔劍士斯巴達在兩千年前的封魔戰爭中以之封印了魔界的封魔之塔卻成為了惡魔的樂園——畢竟,再偉大的傳奇也禁不住歲月的侵蝕。

  而讓但丁停手的真正原因,卻是塔頂屹立著的那個藍色的身影——那正是但丁曾經的同伴,今日的對手,外加上自己的雙胞胎哥哥——維吉爾。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4 10:47
第一章 梵妮的逃亡生涯(上)


  就在看到惡魔襲城的時候,梵妮在第一時間就把破魔槍和子彈拿在了手裡。

  但在看到魔塔特米尼格破土而出時,梵妮卻愣住了——這座塔和夢中的那座一模一樣!

  它們到底有什麼關係?——難道說那個夢在預示著什麼?!

  但那不是食夢魔搞出來的嗎?!

  這些東西搞得梵妮都有些混亂了,直到惡魔破門而入,她才反應過來,恢復了正常。

  但是她已經錯過了逃跑的最佳時機,兩隻地獄一族最常見的高傲在破門而入的同時發現了她。

  雖然梵妮只是連開數槍就解決了他們,但是槍聲也吸引了更多的惡魔——以高傲為主,裡面還摻雜著幾隻色慾。

  梵妮見了轉身就跑——她雖然有破魔槍,但卻還擋不住這麼多的惡魔。

  當然,臨走前她也沒忘帶上吉他——這可是她的寶貝。

  梵妮一腳踹碎玻璃拉門,衝上陽台的同時還不忘拉過拉門旁的衣櫥來堵門——話說,要不是這看似不顯眼,實際卻比常人強壯了數倍的身體有足夠大的力氣,梵妮還不能輕鬆地做到這一點。

  來到陽台,梵妮縱身越到旁邊的陽台處,單手抓住(她另一隻手拿著吉他——當然,槍和子彈已經裝進了衣兜裡)陽台的欄杆,而後藉著這股力氣順勢蕩到了下面一層的陽台上。

  之後也如此這般,梵妮終於以較快的速度到達了地面——要不是她的身體也擁有高度的協調性,這一套算得上高難度的動作她還真做不來。

  來到地上,梵妮快速的向庇護所跑去——拜兩千年前的那場戰爭所賜,這個世界的人類為了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諸如惡魔大規模攻擊人類這類事情,特地在所有城市都修建了給普通人使用的避難設施,這類設施經過法師工會的魔法師們的專門加持,惡魔辟易,成了普通人應對大量惡魔的最終手段。

  這也是現在梵妮周圍沒有人類存在也找不到人類的屍體的原因——也許在魔塔的附近有人類因惡魔的突襲而被殺害,但是在這裡,由於距離的緩衝,發現了惡魔的人們都已經撤到了庇護所避難,也只有梵妮因為自己的原因而被落下了。

  梵妮想盡快的跑到庇護所避難,但現實是殘酷的——沒跑幾步,梵妮就被另一群高傲攔住了去路,而且,看那架勢,蜂擁而來的惡魔會越來越多。

  為了不被惡魔包圍,梵妮只能再次轉身,向著來時的方向猛跑了。

  此時,她下了一個決定,那就是——找但丁,以但丁的實力,應該能輕鬆的為她解圍吧——只不過她並不情願,因為她最不願意欠別人人情的,但現在,卻不得不欠了。

  隔著破落的街道和高聳的巨塔,但丁和維吉爾遙遙相對。

  先驅藉著這個機會,用盡剩下的一點魔力使了一個瞬移,終於從但丁手中逃得性命。

  但是但丁卻沒有理會,他遙望著維吉爾,以一種平靜的語氣說道:「距離我們上次相見已過去一年有餘,時間流逝中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不用問,你一定對我有所企圖——沒錯吧,維吉爾?」

  說著,但丁大笑一聲,大踏步向特米尼格奔去。

  特米尼格塔頂。

  除了髮型,長相與但丁一般無二的維吉爾雙手交叉支在閻魔刀的刀柄處,神態肅穆的和但丁對望著。

  一聲嘶叫傳來,那是瞬移到塔底的先驅終於憑藉著還算湊合的身手爬上了高塔。

  之後,先驅以惡魔語向維吉爾說著什麼,那神態彷彿在祈求維吉爾的原諒。

  但是他還沒有說完就身子一僵,隨後變成整齊的兩截掉落高塔。

  這時,卻只見閻魔刀剛剛被它的主人收刀入鞘——先驅甚至都沒看到維吉爾是什麼時候出的刀。

  「阿克罕。」輕鬆料理了先驅,維吉爾頭也不回的叫住了如幽靈般無聲無息的出現在自己身後的墮落者。

  「怎樣?難道那沒有使你熱血沸騰嗎?」如同被打了雞血的狂信徒一般,阿克罕神態狂熱的以他那特有的緩慢而又裝模作樣的語氣說道,「黑暗的力量已經復活了,那曾經是聯繫人界和魔界的最偉大的統治者。這還不夠壯觀華麗嗎?在那個時代熱情崇拜著惡魔的信徒們,建立了這座光輝的聖殿。如今,兩千多年的拘禁後,終於能夠將那些夢想變為現實……」

  「那些與我並無瓜葛。」維吉爾用他一貫的冷漠語調打斷了阿克罕,隨後他繼續問道,「他有那東西嗎?」——那東西,是指但丁一直隨身攜帶,連洗澡都不會取下的晶石項鏈,對他而言,那是母親唯一的遺物。

  「當然……他保存得非常好。畢竟,那是你們的母親留下來的唯一回憶。」

  「但他並不知道那東西的真正力量。」淡淡的說了一句,維吉爾轉身步向樓梯——他還需要準備一些其它的東西。

  與此同時,遠處的瑪麗通過望遠鏡,將塔頂的一切看了個一清二楚。

  「找到了!」收起望遠鏡,瑪麗重新發動了天使之翼,紅藍相間的金銀妖瞳之中閃過一絲決絕。

  梵妮現在的情況很不妙。

  追殺她的惡魔越來越多,看著這十個打底,上限未知的惡魔群,梵妮有些發怵了。

  要知道,她已經用手槍幹掉了不少攔路的和突前的惡魔了,但是,身後的惡魔卻還是有增無減。

  而最要命的是,越到緊急的時候越出現意外——梵妮的鞋跟突然斷了。

  不說現在梵妮是多麼的痛恨這女式的高跟鞋,也不說她做出了以後將如同絕不穿裙子一般不再穿高跟鞋的決定,只是,現在摔倒在地腳踝扭傷的她再也無法擺脫這些惡魔卻已經是事實了。

  而見到梵妮摔倒,並且掙扎了幾下卻沒起來,後面的眾惡魔興奮了,其中追得最靠前的一個色慾還乾脆的高高躍起,手裡的鐮刀以一種一往無前的氣勢斬向梵妮。

  對此,梵妮卻只能無助的舉起手槍——她也知道,就算她開槍將那個色慾殺死,在慣性的作用下,色慾手中的那桿鐮刀也不會改變方向,就算色慾會馬上消散——沒辦法,唯一可做為冷兵器使用的改造版吉他在剛才摔倒時脫手了,現在揀根本來不及。

  就在梵妮做好玩命的打算準備開槍和那個色慾同歸於盡時,惡魔群的後邊突然想起了一聲轟鳴。

  之後,只見一個閃亮的東西拖著長長的白色尾跡,命中了空中的色慾——以梵妮的動態視力,她能看出,那是一顆閃爍著魔法光芒的火箭彈。

  隨著一聲劇烈的爆炸,那只色慾瞬間粉身碎骨,他手中的鐮刀也變成了再也看不出本來面貌的垃圾,被炸得不知飛到了哪裡。

  在爆炸發生的同時,一輛紅色的摩托車飛越了惡魔群,在車手瑪麗那高超的騎術駕馭下,這輛天使之翼落地後一個漂亮的甩尾,穩穩地停在了梵妮的面前。

  在停住車的同時,瑪麗迅速拔出了雙槍,對著惡魔群開起了火。

  在她那由MP5改造而成的破魔槍那強大的火力下,眼前的惡魔如同割麥子一般栽倒在地,隨後化為沙土。

  同時,一聲聲爆炸在惡魔群中響起——那是她的駕車飛躍惡魔群時順手丟下的專用破魔手榴彈。

  在打光兩隻槍的子彈後,瑪麗丟下雙槍,再次從背後拿起了火箭筒——隨著又一聲劇烈的爆炸,這個世界終於清靜了。

  解決完了這群惡魔,瑪麗隨手拿出了一些藥品,下車幫梵妮處理了一下她本來就不是很重的傷勢。

  「謝謝!」嘴裡雖然這麼說,但梵妮心裡卻並不高興——雖然自己又撿了一命,但還是欠了別人人情,而且還不是熟識的但丁,而是一個陌生的女孩——雖然她那颯爽的英姿和冷艷的氣質讓梵妮眼前一亮。

  對梵妮的道謝,瑪麗並不在意,她劈頭就問:「是獵人嗎?」

  「不是。」

  「那就快點離開吧——至少在一段時間內,這座城市與普通人無緣!」

  之後,瑪麗揀起剛才丟下的雙槍,又快速的收集了附近的一大批魔核,就跨上摩托,急馳而去。
haze6811 發表於 2011-10-4 10:49
第二章 梵妮的逃亡生涯(下)


  剛剛被瑪麗救了一命的梵妮不一會就又陷入了險境。

  本來,梵妮還是想偷偷的溜去庇護所的,但是無論她怎麼隱藏行蹤,總會有惡魔找到她,結果不久以後她就又回到了那種被無數惡魔追趕的境地中,而且跑的還是像之前一樣的和庇護所背道而馳的方向……

  此時,梵妮終於發現,無論自己如何躲藏,對能夠感應到魔力的惡魔來說,自己的那點魔力就像是黑夜裡的明燈一般顯眼。

  同時,她也終於明白想當初但丁的那句話了。

  ——「像你這種有一點魔力的混血惡魔對純血低等惡魔來說,絕對是一種誘人的食物。」

  是啊,看身後那群如同聞到了魚腥味的蒼蠅一般的惡魔,梵妮還真就沒什麼辦法。

  但是就這樣跑下去也不是個事啊。

  想到這,眼瞅著自己離那座高塔越來越近的梵妮一橫心,轉身拐進了一座住宅樓。

  但丁終於來到了魔塔特米尼格。

  不過想不到的是這裡竟然有只不錯的看門小狗——呃,真不知道這只至少十米長,四五米高外加上三個腦袋的傢伙從哪裡能看出「小」來……

  不過,雖然它表現的挺囂張,但是在但丁的白象牙與黑檀木雙槍齊發,轟爆了它的兩個頭之後,它隨即就老實了,乖乖的獻上了自己的靈魂,成為了但丁的第一件契約武器(注)。

  正當但丁收起由某隻狗狗化作的三節棍準備打開魔塔的大門時,一陣由遠及近的摩托車聲引起了但丁的注意。

  之後,他看到了一個女孩,一個全副武裝的機車女孩,一個擁有一雙紅藍相間的金銀妖瞳的女孩——但丁覺得,這個女孩,也是個不亞於梵妮的悍妞。

  能不悍嗎,但丁只是衝她打了個招呼,她不但一聲不回,還直接抬起背在背後的火箭筒送了但丁一顆火箭彈——話說雖然但丁打招呼的方式依然是那麼的欠揍,但是直接用火箭筒回復……嘛,這位還真不是一般的「悍」。

  不過,但丁也不是一般人啊——事實證明,老虎即使不發威,也不能真拿它當病貓——針鋒相對的,但丁以一種近乎雜耍的方式,踩著這顆火箭彈當滑板在空中溜了一圈,最後還把它送給了魔塔,讓它直接在塔門的上方開了個不小的風洞。

  而知道了眼前這位同行的實力之後,這位悍妞小姐——也就是瑪麗也不打算再耽誤時間,直接發動了天使之翼在但丁面前一躍而起,從那個風洞鑽進了魔塔——畢竟,她的目標,是那個光頭的墮落者,有著自己父親身份的殺母仇人。

  在一幢住宅樓裡,一群數量有好幾十的惡魔在快速的移動著。這群惡魔以高傲為主,外加少許色慾,他們眼裡閃著貪婪的光,正如同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般不停地追逐著梵妮。

  確實,對這群地獄一族的惡魔來說,梵妮的那一點完全不懂得收束的流動的魔力實在是太顯眼了——在一定範圍內,她那點魔力簡直就如同午夜海上的燈塔一般清晰地顯示在惡魔們的感應裡。

  但是,在這個範圍內,卻還有著相對複雜的環境——這裡畢竟是住宅樓啊。

  以至於這些習慣於走直線的惡魔們悲哀的發現,「兩點之間直線最短」這條基本定理在某些時候也是錯誤的——在他們和獵物梵妮之間的所謂「近道」上,豎著無數面牆……

  當然,這些牆並不能阻擋惡魔們的腳步。對惡魔們來說,穿牆而過頂多只是稍微的費點力氣而已——話說這暴力破壞畢竟是惡魔的一種本能——但就算如此,住宅樓這一個接一個的房間也讓他們在不經意間分成了無數的小團體,再也無法保持人數上的絕對優勢。

  但是他們還是沒注意到這一點,他們只知道,前面那只鮮美的肥羊實在是太不好捉了,他們追了半天也沒有和她拉近分毫的距離。不過,美味的誘惑對他們實在是太大了,大到他們已經無視了除梵妮之外的一切的程度。

  就這樣經過了幾幢樓——雖然那幾幢樓都被惡魔們變成了大號的蜂窩煤,但是相應的惡魔們也已經分得相當的散了,而梵妮也適時的發起了反擊。

  彷彿本能一般追逐著梵妮的惡魔們突然發覺,前面那個一直在逃跑的獵物突然停了下來。惡魔們興奮了,爭相加速衝了過去——他們畢竟是低等惡魔,以他們那不高的智商根本看不出對方那明顯有詐的舉動。

  於是當突前的幾個高傲從三個方向破牆而入,衝進梵妮所在的房間時,迎接他們的,是一道肉眼可見的如波紋般擴散的半弧形的巨大魔法刃。

  而在被腰斬的瞬間,他們才想起,在破牆的瞬間,他們好像聽到了一聲不知什麼東西的低吟聲——那是梵妮吉他的掃弦聲。

  這記掃弦,是現在梵妮所研究的音刃諸般應用招式中攻擊範圍最大的一招,而且從效果上看,這一招的威力也很可觀,在切了這幾隻高傲後餘波透牆而出——嘛,至少讓梵妮省下了預備的幾個連招。

  之後,梵妮身形一矮,猛地前衝——下一刻,吉他背板狠狠地砸在了從牆洞處剛剛露頭的緊隨這幾隻高傲身後的拉單的色慾臉上——這只色慾是幸運的,依靠比高傲更快的速度躲過了那記掃弦音刃的餘波;這只色慾也是不幸的,速度快卻反應差勁,外加上剛剛差點吃虧卻仍然不加防備的穿過牆洞的他成了這個世界即水牛比利之後第一個與梵妮的吉他背板親密接觸的生物——嘛,別忘了這只不知其真名的色慾不是人類。

  冷不丁被吉他拍中的色慾有些發懵——要知道,梵妮這把吉他在她穿越以後也被她改造過好幾次,用了不少給劍士這類冷兵器魔煉者鑄造兵器所使用的煉金材料,消耗了梵妮收入的絕大部分。當然,這還多虧有但丁這條路子,否則她就是有錢也搞不到這類東西——經過再次改造的吉他更加的堅固,背板、琴頸等部位比得上一般劍士的大劍,而且絲毫沒有影響這把7V吉他原有的音色和音質——話說,若是可以的話,梵妮憑這手吉他改造技術完全可以去開店了。

  不過,這把吉他現在最大的特點卻是它的重量。由於材料的緣故,這把吉他重達三十公斤——這重量比一般劍士的大劍還要重一些——若不是現在梵妮的體格還算不錯,恐怕她跟本就用不了它。

  也正是拜這三十公斤的重量所賜,這只色慾被這大號悶棍拍中後當場就有些站不住——就算是惡魔,臉部也始終算是弱點。

  趁著這個機會,梵妮一記旋身踢踢飛了他的鐮刀,隨後吉他順著梵妮旋回的身體再次劈中了色慾——只不過,這一下梵妮啟動了藏在背板中的大刃,和劍士的大劍一個標準的大刃乾脆的切開了色慾的脖子,並斜肩帶背的給他留下了一道巨大的傷口,同時巨大的力道也把他幹脆的劈倒在地。

  「不愧是惡魔,身體好強,我這麼用力的砍都只是割傷了他——而且他竟然沒有死。」

  看著還在掙扎著想要起來的色慾,梵妮心裡微微有些吃驚,但她還是快速的俯身衝上,同時塑能魔法刃凝聚在手,出手如刀的割下了色慾的腦袋,順手拾起了這只色慾消散後留下的魔核。

  下一刻,又一些惡魔聚攏到這裡時,只看到周圍散落的幾個魔核和天花板上一個僅能讓一個人通過的洞以及感應中那慢慢離去的屬於獵物的魔力波動。

  他們急忙再次加速衝破了天花板,而這時迎面而來的是不緊不慢倒退著走的梵妮射出的破魔子彈。

  爆了那幾個惡魔的頭的梵妮立刻轉身就跑,快速的脫離這裡,同時她也確定了一件事:「魔法刃是魔力構成的,破魔子彈上的法陣也需要子彈裡儲存的魔力來驅動——看來只有魔力才是對付惡魔的最有效手段。」

  想到這,梵妮的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

  ——————

  (注)契約武器:這來源於魔劍士的特有能力——靈魂契約,即與被打敗的惡魔簽訂契約,使其靈魂根據其自身的特點化為供自己使用的契約武器,並以自己的魔力和被打倒的敵人的靈魂供養它,提升它的品質(木馬:這個是我設定的,若是在官方資料裡找不到是正常的,可不要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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