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路霸 廣告車佔停車位 惹民怨

AntioMan 發表於 2011-11-3 09:46:2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4049


台北市房仲業競爭激烈,民生社區路邊停車格位,卻被房仲業者利用小型箱型車、機車,甚至腳踏車,貼上房屋買賣廣告,讓周邊找不到車位的民眾抱怨不斷,但北市府各單位卻拿不出辦法。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到今年九月底,因停車超過七天而遭罰的車輛數只有四十輛,「包括停管處、環保局及監理處,形同棄守。」

台北市停管處回應,如果停放的車輛有廣告車嫌疑,停管處會通知監理處認定,確定為廣告車,就會以拖吊取締,先張貼限期廿四小時拆掉廣告的告示,不然就會委請交大依照路霸拖吊取締,但官員坦承,部分廣告車體沒電話,無法認定為廣告車。

王鴻薇批評,這些變相路霸,最常見霸佔機車格位,由於民生社區附近機車停車格完全不收費,甚至利用週日汽車停車格不收費,在週六就提前到民生社區佔位,房仲業完全吃定台北市停車規定,把這些車位當成廉價廣告平台。

王鴻薇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放在路邊停車格位連續三天,沒有依照規定期限繳費的車輛,管理員查明是否為失竊車,如果不是超過七天,就會通知車輛所有人處理,最多開罰三百元,相較於廣告費用,業者根本罰不怕,還有人將廣告箱架在單車上鎖死,官員完全「沒法度」

北市監理處表示,將訂定取締計畫,由民政局、區公所、新工處、警察局等路霸清除小組查報,通知監理處、環保局在街道巡察時拆除廣告,否則由交大拖吊,如果有機車用大鎖鎖住,則會以路霸的方式處理。

新聞來源:YAHOO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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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on 發表於 2011-11-3 17:54
我也好討厭路霸喔,我家附近也是這樣,車開走了還放機車或花盆,明明是大家可以停的
littlesexyguy 發表於 2011-11-6 21:49
回覆 1# Zane2011


    the car is good looking, but just like an ad only!
hohonono 發表於 2011-11-8 22:07
這樣以一己之私造成別人的不方便,通通拖走啊!
bigpower_99 發表於 2011-11-9 00:21
這不是很久的問題嗎....
只要取締的法案沒修改....
就還是會繼續下去啦....
還有那種附近攤販停的倉庫車....
只能說...無奈啊....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7-18 15:00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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