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palm777 於 2011-12-31 00:36 編輯
新聞:247萬勞工可周休2日等於調薪5%
還有,中廣的新聞:馬宣示連任成功 勞工也能周休二日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法定工時縮短後,勞工每年的例假日從現行九十一天增加到一○四天。為減緩對企業的衝擊,勞委會初步規畫將勞工的國定假日從目前十九天降到十二天。未來一般勞工每年休假一一六天,比公務員一一五天多出一天勞動節。
勞委會初步規畫將勞工的國定假日從目前十九天降到十二天。
各位要知道,國定假日本來勞工就都跟著公務員放,所以勞工國定假日不可能比公務員多七天!所以減少七天是去補你放假的日子。
話說,如果雇主給員工每天早10分鐘下班,就可把應放假的日子攤掉。
結果,公司還是不放你假,就算檢舉也不可以不鳥你,實際上勞基法沒有寫不可以。
各位想想就能發現有方法,總工時誤差最多大概半天,但薪水不變,但勞工每年休假一一六天。
大家都忘了,現在還有些公司一樣走雙週84小時舊制,你每天的工時只有八小時,這樣每週就欠公司兩小時,在勞基法允許下能彈性運用,把那些欠公司的時數湊成完整的天數,然後讓勞工在旺季的時候出勤上班...(這有幾個細節)。對了,現行有些公司說每年有多少天彈休的,基本上都是雙週84小時下的產物,要求在舊制的假日出勤,然後給你彈休,只是很多人都以為是公司額外給的假就是了。
本新聞最大的梗...
馬英九總統在「黃金十年」政綱中,開出全面推動周休二日支票,預計一○五年正式上路。
民國105年不就是當選2016年總統的人的事了,開勞工支票然後兌現日時不是自己當總統,同時討好勞方跟資方!
蔡英文和宋楚瑜,你們兩個其中一個人,那時不管誰當總統只能吞下去嗎???
p.s:勞基法,連勞工局自己都不懂啊,過去勞委會給出的範例算式, 五個勞工局專家各別回答會有五種解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