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ychanel 發表於 2012-5-14 19:56
出來混的,不都是要還的?!!
做錯事的,還可以選擇?!!~
首先, 張學良是不是叛國, 這個有待商榷, 畢竟他是為了人民, 而人民等同國家, 所以他也許背判了中央的領導, 但是不是叛國, 就難說了, 戰亂時的中央, 蔣介石握有兵權, 但是他是為了國家還是自己, 政策一出, 就說不服的人判國? 這個到底誰叛國, 也難說.
但是亞洲國家一定要改變情理法的治理模式, 永遠都是法理情, 人的仇恨, 記憶會隨著時間消失, 但是犯下的罪, 過錯, 不會消失, 刑罰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警惕, 並且維護社會正義, 公平, 為什麼為了阿扁會特赦? 社會何來公平正義? 阿扁跟殺人犯沒甚麼不一樣, 把人民的血汗錢吸走(吳淑珍也好, 阿扁也好, 阿扁都必須要概括承受) , 這一點都不值得原諒,唯一可以原諒的就是他真的為了國家貪汙, 偏偏他的阿中, 年紀輕輕開名車, 也沒自己賺過錢, 甚麼世紀婚禮? 還不是國家的錢, 憑甚麼? 所以只要阿扁拿了國家的一塊錢, 用在自己家裡身上, 很抱歉, 永遠都不值得被原諒, 刑期屆滿, 可以給一次重生的機會,但是現在,任何的仁慈對台灣都不是好事, 因為沒有法律的地方, 沒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