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第一要件,清廉」林益世何時刪了這篇文章?

 
Dagsoso 2012-7-2 11:43:24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7 20569
本帖最後由 Dagsoso 於 2012-7-2 15:55 編輯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2日凌晨將林益世聲押禁見,目前林益世是「部分認罪」。林益世是自許清廉的馬英九總統愛將,涉貪索賄無疑大大打了馬政府一巴掌;2日上午一張截圖在網路上熱傳,那就是林益世曾在部落格寫了一篇《從政第一要件,清廉!》。



▲波蘿日報寫著,「好文章值得一讀再讀。建議出版社直接編入國中小國文課本中。」但這一篇現在已經被刪掉了。

新聞影片:鴨霸勒索錄音曝光!林益世嗆:國庫印章是我蓋

[Youtube]nxVCAwfc68A[/Youtube]

在這篇林益世寫於2010年6月11日的文章中,林益世寫著「從政應該清廉,從政應該清明,皆不可以拿人民辛苦的納稅錢當做個人或家族貪圖榮華富貴的金庫來源」、「從政之目的在於服務大眾,而不是踩著大眾的心血滿足個人與家族榮華富貴、金碧輝煌的物質慾望,更不應該把自己的物質享受慾望建構在大眾的辛苦與汗水上!」

林益世這篇主要在諷刺扁珍,如今卻字字射向自己。其實,早在6月27日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就出示了這篇文章,並提出馬英九在總統辯論時宣稱「要讓官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真是莫大的諷刺。更「奇怪ㄟ」的是,這篇文章目前已經被刪除,點入網址「http://blog.udn.com/suma100/4117908」已顯示「找不到此篇文章 ! 系統將自動重導」。


林益世昨笑容滿面前往特偵組接受偵訊。

林益世案最新快訊:

諷刺!彭愛佳前一秒喊冤 林益世下一秒認罪

前行政院長林益世涉嫌索賄案有了重大突破,在經過12小時的訊問,特偵組在今(2)日清晨以依涉嫌貪污罪,將林益世聲押禁見。但在不到12個小時之前,林益世的妻子彭愛佳才透過鏡頭大聲喊冤,兩者相比之下,實在是極大的諷刺。

林益世漏夜偵訊後 部分認罪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昨天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益世到案,經過12小時訊問,今晨依涉貪污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聞影片:林益世承認收賄 聲押!

[Youtube]WY4Lsgg1Lz4[/Youtube]

林益世涉貪遭聲押 馬總統首致歉:用人會更謹慎小心

針對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收賄6300萬遭到檢方聲押禁見,馬英九總統今(2)日上午說,「我感到非常遺憾與抱歉」,他強調,清廉是公務員基本素養,同時也是基本價值,「違反這原則如果犯了罪,就應該接受法律制裁,這中間沒有灰色地帶」,馬英九也說,行政團隊會記取這次教訓,「在用人的時候更謹慎小心」……

還有更大咖?趙天麟懷疑結構性犯罪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已向特偵組坦承部分罪行,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天表示,事件爆發後林益世還不斷說謊,是典型「不到黃河心不死」的類型,他提醒特偵組這起案件恐怕並非個人問題,而是結構性犯罪。

行政院「累格」了嗎? 林益世涉貪名字仍列廉委會






新聞來源:網路搜尋

已有(15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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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dplay 發表於 2012-7-2 11:51
別人拿錢就是貪汙受賄
自己拿錢就是應有報酬
人人都是這樣想的,不意外.....
qqmain 發表於 2012-7-2 12:18
要不要用黨紀命令立法委員立條法律

非國民黨員收錢才是貪污, 國民黨員收錢是服務選民應有的報酬

不就沒事了嘛

bluewest 發表於 2012-7-2 12:32
有就有還在那邊狡辯
還好意思寫下這種文章
分明打臉
aren 發表於 2012-7-2 12:49
我可以把這篇文章名字改成林
在投稿一次嗎
w8978668 發表於 2012-7-2 12:49
從政第一要件,清廉!只要不被抓到!
alvahsieh 發表於 2012-7-2 13:01
水落石出了
自毀前程
政客都一個樣
沒證據前打死不承認
查到證據後,看證據說話
deanchang 發表於 2012-7-2 13:49
她老爸躺在沙發上真的很像(攤在沙發上,心理想著:完了,被抓包了,說少說錯,不如不說。)
andyma1024 發表於 2012-7-2 14:10
連清廉這塊招牌都被砸了~
我不知道馬總統還剩下甚麼???
egogeorge 發表於 2012-7-2 15:16
《從政第一要件,清廉!》錯誤,應改為《從政第一要件,要很會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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