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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dog3838 發表於 2012-8-3 15:24 喜歡的要爭取,得到的要珍惜,失去的要忘記
d91040144 發表於 2012-8-3 15:27 我已經失去了!!!因為我不懂珍惜!! 所以只能算我活該!!
heartlee 發表於 2012-8-3 15:36 那當初為甚麼要分手? 應該想想當初你們是相處方是。而在分手之前就應該要想清楚了。 現在分手了才想挽回, ...
d91040144 發表於 2012-8-3 18:42 我是還喜歡她阿!!我也不想放棄!! 但是情況逼得我不能不放棄了!!我還是會試著挽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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