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多一分鐘算一小時可以檢舉

夢想的化身 發表於 2005-2-1 12:31:1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 26170
有開車的朋友別再吃虧了,
過去停車場多停幾分鐘就算一小時,這樣的收費方式必須改變了。
交通部已經行文給停車場,即日起,停車必須超過半小時,才能以一小時計費。
經過我們實地查訪,目前只有公有停車場比較聽話,
有的私有停車場多停一分鐘,就算一小時,讓民眾相當不滿。
交通部提醒民眾,碰到這樣的停車場,可以向消保會檢舉。
這位先生拚命衝向自動繳款機,因為多五分,也要付一個小時的停車費,
像台北這間公辦民營的停車場,斗大的字寫著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論,
明明違反交通部的新規定,但業者竟然還理直氣壯除了台北,台中情況也差不多,
而且理由藉口五花八門,像這家停車場就回答說:〔電腦設定不能改。〕...
這家公有停車場更離譜,還貼出公告,超過一分鐘以第二小時計算,
讓開車族抱怨連連.
如果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別生氣,只要向各地交通局或消保會檢舉,
不肖業者就會被罰三千元了。

消保會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消費者中心專線:(02)23214700

[ Last edited by maruru on 2005-3-28 at 10:13 PM ]

已有(9)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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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i228 發表於 2005-2-5 22:13
原來是這樣阿~
又多學了一樣~
以後會多多注意~
真是個好資訊
jack690114 發表於 2005-2-6 10:50
沒辦法的啦。
業者都很那個鴨霸!
而且省那幾十元。
還比不上浪費的時間。
謝謝大大的分享!!!
jrjrjrjr 發表於 2006-4-22 19:34
很多業煮就是看中消費者大眾不想多浪費時間的習慣
設定一些不合法的規定賺黑心錢  
就是要靠各位大大平時多注意一點  多雞婆一下
才可以有效遏止不肖業者的氣焰
aa520053 發表於 2006-4-25 19:10
沒錯~~有些地方還是多一分鐘算一小時~~真令人生氣~~
不過現在大一點的百貨公司停車場應該都改過來了~希望這個觀念能給那些死要錢的管理員看到
hsingstar 發表於 2006-4-30 11:12
感謝大大提供這訊息
又多認識一些生活常識
000000000000 發表於 2006-4-30 13:22
哈哈 謝謝大大分享如此有用的訊息 以後我就用的到了
haha442 發表於 2006-4-30 14:18
真棒又多了解這麼一個
生活知識不會做冤大頭
謝謝~~
rita3.fang 發表於 2006-4-30 14:39
原帖由 jack690114 於 2005-2-6 02:50 AM 發表
沒辦法的啦。
業者都很那個鴨霸!
而且省那幾十元。
還比不上浪費的時間。
謝謝大大的分享!!!


剖有同感,我想現代人工作忙碌,
真的會去檢舉的人應該很少
但是為了社會正義及自己的權益
應該鼓勵大家站出來
arpiaoching 發表於 2006-4-30 22:23
感謝大大的分享!!!!!
小弟感激不盡!!!!
甘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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