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上司「文青」追求 正妹被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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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水滴 2012-11-21 22:41:13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9 3815
NOWnews – 2012年11月21日 上午11:16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不給上司追求,竟然就被炒魷魚!一名長髮披肩、身材高挑的年輕女子,日前任職於某房屋仲介公司上班,因為外型亮麗,吸引店經理的注意並展開追求。店經理不顧已婚身分,多次寫出「文青」式的告白信,女子覺得不舒服而不回應,結果上周卻突然遭店長開除,懷疑是經理追求不成挾怨報復,憤而向勞工局申訴。

該名遭到上司開除的23歲林姓女子,原本任職於某房屋仲介公司中山國小捷運加盟店擔任業務秘書。到職約1個月,32歲的已婚林姓經理便對她表示好感,以各種理由約她外出,林女多次拒絕。林姓經理不放棄,上月20日寫信向林女告白,文章內容肉麻且很「文青」,讓她看了覺得很不舒服。

信件內文寫明「我喜歡妳,妳知道嗎?」、「我喜歡妳貪玩的樣子,因為我想帶你去一起玩」等內容,一連用了20個「喜歡」來表達愛慕。林女看了之後沒有回應,但某天晚間10點左右,林男跑到她家樓下說有公事要談,結果卻說了些無關緊要的小事;15日李姓店長指稱她和同事搞小團體,觸犯他的禁忌,突然將她開除。

林女突然遭到解雇,她直呼「工作這麼久從沒看過這麼牽強的理由!」被指控騷擾的林姓經理則否認騷擾,只說林女因為和他的前女友很像,產生「移情作用」,自己只是表達對同事的關心;李姓店長則表示不知告白信一事,他說是因為林女工作效率差,加上常與同事聊天等下班,才以不適任為由將她解雇。

已有(49)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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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ria 發表於 2012-11-21 22:54
都結婚了,還移情作用
根本就豬哥咩!

求愛不成就腦羞
aren 發表於 2012-11-21 23:02
辭窮只剩下喜歡可用
分明是個假文青
hakusan 發表於 2012-11-21 23:06
那個豬哥在新聞說的話,他的老婆聽了不知做何感想。
鏡頭前講自己濫用職權的事,還臉不紅氣不喘的。
end52x 發表於 2012-11-21 23:18
已婚的人不認真上班還在那想東想西
tigerasus 發表於 2012-11-21 23:31
豬哥主管吧!!

已婚的人還想要幹嘛
maik 發表於 2012-11-21 23:42
喜歡別人也得看別人是否喜歡你,鏡子得照ㄧ照再考慮是否追吧
bluefamily2001 發表於 2012-11-21 23:56
是哪一家呢? 想當豬哥也不是這樣搞的!

謝美華 發表於 2012-11-22 07:58
都已婚了還玩這種小把戲
等著被罰款吧!
長的像前女友?
虧你敢說這種話
那你把老婆放在那裡
z0920517 發表於 2012-11-22 08:15
對那種上司....

你不接受他....就是等著被刁難或是被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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