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賓士男喝茫 飆速撞死老翁

 
kinhwa 2012-12-8 09:32:19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4 3129
又見「葉少爺」!廿三歲德明科大學生張凱惟,因爸媽寵愛金援豐厚,前晚到北市忠孝東路酒店狂歡,爛醉後帶了粘姓酒女出場,為炫富還開車回新店,換姑姑公司名下價值三百多萬的賓士出門繼續狂歡,行經水源快速道路準備下師大路時,卻以近百公里時速,撞上木柵指南宮買菜貨車,七十三歲老人曾正治摔出車外傷重慘死。

張凱惟沒有明顯傷勢,送醫後反應卻很遲緩,表示「頭痛,不能講話做筆錄」,也無法吹氣酒測;警方後來以抽血濃度換算,發現他的酒測值竟高達一點零七。院方懷疑張有腦震盪,警方要等他休養一、兩天後,才製作筆錄。

昨天清晨六時,水源快速道路往北第二八一號燈桿附近傳出碰撞巨響,張凱惟的賓士車,從右方急撞由張天註駕駛的小貨車。

巨大的撞擊力,讓坐貨車中間的曾正治撞破前擋風玻璃彈出,摔落約有兩樓高的橋下,頭部遭到重擊,送台大急救仍宣告不治,張天註(五十一歲)、坐右邊的蔡得仁(六十六歲),也有多處撞傷和骨折,送醫後暫脫險境。

張凱惟是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進修班大四生。據了解,他的姑姑是建設公司老闆,父親則是工程大包商,對張非常寵愛,給他不少零用錢吃喝玩樂。前晚張先到東區酒店喝酒,框了廿八歲粘姓小姐全場,同行友人也帶了一個小姐,在凌晨五時許離開,張先送友人及其小姐回家,再帶粘女回新店住家。張為炫耀,改開賓士車,準備和小姐再去狂歡,結果發生車禍。

死者曾正治與同車的張、蔡,都是指南宮的服務人員,每天都和同事到萬華菜市場採買一天的伙食。曾的子女下午從嘉義趕來,看到父親屍體忍不住放聲大哭,大罵:「又是酒駕害死人!」激動想找肇事者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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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喝茫撞死人的應該判10年以上重刑不得假釋,   吊銷駕照終身不得重考,  免得又出來害人,
                   尤其是這種有錢人,  花錢能解決的對他們來說都不是問題   
             他的姑姑是建設公司老闆, 父親則是工程大包商   看到這關係就知道法官會怎樣判決了

已有(5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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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居 發表於 2012-12-8 09:40
喝酒就不要開車 這是不能忘的  也不能說把這個人 當成葉少  ! 但他也要向受害者好好的討論後序問題才是王道!!!
elbu543 發表於 2012-12-8 09:48
又是酒駕!
這一些酒駕的人為什麼肇事後自己反而都没事呢?

酒駕的吊銷駕照,没有用的...
没駕照的還不是一樣酒駕!

唯有修改法律,加重罰則,看看能不能抑制一點酒駕!
justint-liang 發表於 2012-12-8 10:00
又見富二代肇禍.酒駕出人命.
大四學生有錢能上酒店狂歡.生活太不正常.父母家教出問題..
dondonaa 發表於 2012-12-8 10:19
吊銷駕照又沒用  還是一樣會開車

這種人一定要嚴格"鞭刑"而且要公開

別跟我說人權  這種人沒有人權可言
maik 發表於 2012-12-8 11:04
酒駕 死的都是沒喝酒的 喝酒的都死不了
abcdanny 發表於 2012-12-8 13:53
不要酒駕都宣導這麼多年了,也撞死那麼多人了。
就酒駕撞死人,告他蓄意殺人。
撞到人沒死,告他殺人未遂並從重量刑。
沒有肇事被臨檢到的就是公共危險罪。
貓妮 發表於 2012-12-8 13:55
喝酒 不開車  這種事情 發生太多次了  希望 政府要嚴懲阿
timinghere 發表於 2012-12-8 14:15
只能說
有錢喝酒好撞人!
反正刑責不高,也不會判死刑
take.take. 發表於 2012-12-8 14:23
又是酒駕造成的社會問題
台灣何時才學的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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