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kiss00 發表於 2012-12-14 13:19
當然結論以"共同意見"的說法來報告..我也認為是不對的
所以這樣的會議結論應該是以"多數決"而不是一竿子 ...
有一種東西~~不知道你玩過沒有???
就是部隊裡的『榮團會』和『莒光日分組討論』~~
個人雖然是輔導長~~幹~~
我就討厭這種假民主~~~
明明表決就是反對~~
卻要想辦法變成「共同結論」
可是~~那是在軍中耶~~~
今天可是政府辦的經發會耶~~~~~
怎麼能「比照辦理」呢???
這一套我也搞過~~~
可是這群人也搞的太粗糙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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