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夫說,死刑不該是預防犯罪、壓迫或其它政策的正確解答,台灣官方應信守廢除死刑的承諾,尊重每個人的人權,落實終止死刑。
中華民國政府和國民可沒有說過死刑是用來預防犯罪等等的措施。
我個人認為死刑只不過是對於被害家屬一種微不足道的安慰。
還有,為什麼他只敢要求官方?
顯然,它們知道人民普遍是反對的。
那怎麼不尊重我們這些大部分人的人權。
再來,只要牽涉到犯罪預防,任何措施都會侵犯人權。
這在很多電影裡都有演過,最近也有動畫psychopass也是這樣的題材。
但最寫實貼近目前情況的就是「全民公敵」。
今天你說死刑是侵犯人權,明天你同樣也會說犯罪預防措施也是侵犯人權。
這樣豈不是天下大亂。
人權,不是你愛做什麼就做什麼。
我相信中華民國目前為止所處死的人加起來,絕對沒有你們這些廢死國家在伊拉克、阿富汗和利比亞戰事中用武器殺死的多。海珊、賓拉登和格達費之流,對你們來說罪大惡極。但你們對於國內罪大惡極之人能給予寬待部奪其性命,卻對這些人施以毒手。可見你們對於人權為何人是有選擇性的。比較起來,誰比較冷血?誰比較野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