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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們欠岡村勳先生一個道歉----ettoday「日本廢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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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們欠岡村勳先生一個道歉----ettoday「日本廢死律師」真相
maplesyrup
發表於 2012-12-27 2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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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aplesyrup 於 2012-12-28 00:05 編輯
今天,我要用很嚴肅的心情寫文章,完全沒有嬉笑怒罵。
故事的開頭,是因為蔡桑之前寫了這篇打臉文:
東森的廢死律師風波
因為報導的內容是有關死刑的存廢,所以也如同意料之中的,許多人不看完內文,就指責蔡桑因為主張廢死所以這樣寫,或說蔡桑強詞奪理,最後連蔡桑不了解日本、日文很爛這種指責都出來了。最有趣的,還有人說「如果我也沒有直接證據,那我的標頭也是唬爛文」。
這些人不知道知不知道什麼叫「報導」和「評論」的不同。而對蔡桑公信力的要求,怎麼不同樣用在媒體的身上?還有,我對廢死的態度都能搞錯,到底這些人有沒有看完文章?
蔡桑憤怒的,是「不經查證就可以寫人家是廢死律師」,而且雖然內文沒有寫他主張死刑,但是「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這種下標,是在暗示什麼?而且這個暗示還是假的。
這篇的重點,在於「
岡村勳是否在1997年之前主張廢死
」和「
日本律師連合會被寫成「人權律師團」
」。因為在廢死聯盟在台灣被攻擊這這個樣子的時候,這個誤植太巧、而就算是不認真的結果,也太不值得一笑置之。
因為死刑課題和當事者的名譽、二次傷害問題是多麼重要。
很多人跟我講,說什麼「你用岡村勳和「死刑廢止論者」」去查一下就知道了,東森沒有說錯。我記得上一篇文章裏還有人酸我說我是google萬能論者是吧?
你用「馬英九」和「巧克力」去檢索看看。
難道檢索出來結果多就是真的嗎?我之所以在一切未明朗時就很有自信說「廢死律師」是假標題,就是因為查出來的資料沒有半個是所謂的新聞報導,也沒有半個來源是出自他自己的嘴裏。罵我google萬歲的人,結果拉出來反證的還不都是一堆第三者寫的網路文章,然後罵我日文不好。
好吧,因為這樣,我馬上動用了自己的人際網路,也打了幾通電話。
沒錯,這三通分別是打給日辯連(就是報導寫成「人權律師團」,岡村先生擔任副會長的那個團體)、日本AI(從70年代就在日本推行廢死的團體)和あすの会(犯罪被害者扶助協會,由岡村先生擔任代表長達十年的團體)。在那之前,其實蔡桑已經發了這樣的MAIL給上面三個團體:
這封是寫給日辯連的,其他兩封則內容稍有修改,但內容大致相同。內容先是自我介紹之後,再告訴對方目前台灣死刑論爭的現狀,然後有這樣的一篇報導。最後希望這些站在贊成死刑、廢死的不同立場相關團體,能直接證實岡村先生「在事件前是否真的是廢死論者」。
經過了很多求證的過程,也感謝日辯連法制第二課,日本AI、あすの会的協助。我直接講結論好了:
岡村先生從小孩子的時候到現在就一直主張要有死刑必要!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就在12/27 中午1230,岡村先生透過あすの会直接打了電話給我。在說明內容之前,先給大家看看這兩篇MAIL內容:
內文:
蔡先生
很抱歉連絡遲了。我連絡上了我們顧問,他好像有話要告訴您,所以可以請您打這支電話嗎?
090-XXXXXXXX
還有,他本人始終一直都站在死刑存置的立場,對於被錯誤報導這件事情感到很困擾。
而蔡桑的回應是這樣的。
致 明日之會
百忙之際,感謝您的回覆。
雖然承您告知岡村律師的連絡方式,但是這種為了台灣的事而擾亂岡村律師生活和心境的連絡,我還是決定婉謝。雖然不是我寫的報導,同為台灣人,我只想向岡村先生道歉。我只想向在台灣因為被錯誤報導誘導的人傳達事實,正確地讓台灣人知道至今岡村先生為被害人權利所作的努力,而且大家一同為其夫人祈求冥福。
台灣現在關於死刑的議論已經白熱化了。所謂的「正義」是什麼,為了被害者法律該作盤什麼,在現代國家中是個需要被不斷思考的主題。正因此,不管是什麼報導都需要依照事實來撰寫。更別提因為想寫自己的主張而隨便改人履歷,再次傷害故人和遺族的言論更是不可原諒的。雖然力量微小,但我會發揮自己最大的影響力,訂正這個錯誤報導,向現在根本不管被害者保護的死刑議論提出質疑,讓岡村先生的悲願也早日在台灣達成,並以回復岡村先生與夫人的名譽來作為對故人的供養。
如果可以的話,請轉達給岡村先生。
蔡亦竹 拜
沒錯,我都已經拿到岡村先生的電話了,人家也願意跟我說了,為什麼我不打這通電話?因為不管是廢死或是反廢死,大家最常講的就是三個字「
同理心
」。既然我就是覺得這篇報導是在遭蹋人家,那為什麼我就有資格再因為想要求證、想要打新聞和許多酸民的臉,就打這通電話來強化自己的立場?既然事實水落石出,那也夠了不是嗎?
想不到,岡村先生在12/27的中午12點23分,還是親自打了電話給蔡桑。
以下,節錄岡村先生的談話:
感謝您提供這個寶貴的情報。不要說是我太太被殺之前了,我從小時候就一直覺得死刑是有存在必要的。但是就在事件發生之後,就很多人利用我的事情,隨便報導我是「廢死論者」。就連維基百科在一年前,也都這樣寫。但是在我一一向各媒體提出更正之後,這種報導才慢慢消失。所以蔡桑您說的找不到第一手資料,是正確的。我是在我太太的事件之後,才發現日本的法律和媒體不斷地追蹤和保護加害者,卻讓受害者一點保護都沒有,還隨意被媒體消費,所以我才開始這個運動。
其實,我也不是主張所有案件一定要死刑的,而是針對凶惡犯和無可原諒的罪行。我也看過很多其實是強姦他人之後被報仇殺害的,也就是錯是在被殺的人身上的案例。我主張的,是基於國家契約說的論點,既然人類天生就有正當的復仇權,那麼死刑就是國家代被害者實行復仇權的義務。希望您能正確的幫我傳達這個理念,並端正媒體的不實報導。再三強調,我從來沒有主張過廢死。
對我們來講,這可能只是個茶餘飯後的話題。但是對當事人來說,這卻是永遠的切身之痛。所以,這不是個「無傷大雅」的小錯誤,而正因為死刑存廢的問題嚴重性,所以我們才需要更謹慎。雖然,這個報導不是我寫的。雖然,我知道所有讓我部落格「炎上」的朋友,都是對於正義的關心,所以才有攻擊性的言論。而就像剛才蔡桑提到的,不管贊成廢死與否,出發點大多都是因為同理心。看看岡村先生的過去和他所作的努力,和這次報導的風波,或許您也和我一樣覺得「報導又不是我寫的」,但是就讓我們一起,向岡村先生說聲對不起,也為他的夫人祈求冥福吧。
因為,是我們讓這樣的媒體存在的。
原文連結:
http://ichiku37.blogspot.jp/2012/12/ettoday.html
個人心得:
台灣的媒體不要只為了炒作新聞,而把身為人最基本的價值與尊嚴給抹煞了!!!
不要以為台灣人不懂日文,就可以被你們胡亂炒作!!!
這樣的報導,實在讓我感到無比羞愧,怎麼會有這樣的媒體,把臉丟到國外去???
Dec.27 23:56 新增
有人跟我說日本將311海嘯捐款挪作晴空塔之用,原文出處好像是 TVBS
http://tw.news.yahoo.com/
踢爆-311海嘯捐款-竟私挪晴空塔用-092123356.html
剛剛 google 就找到一篇新聞,不多作解釋
Japan spent rebuilding money on unrelated projects
http://news.yahoo.com/japan-spen ... TvAopRQXk8AsJDQtDMD
以及日本赤十字社的捐款細目
http://www.jrc.or.jp/contribution/l3/Vcms3_00002069.html
報導要追求真相,只有已真相為基礎才能探討其他議題。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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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yuecao
發表於 2012-12-27 21:28
媒體斷章取義的事情已經見怪不怪了
現在媒體越來越不要臉了,為了點擊量什麼都亂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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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te0083
發表於 2012-12-27 21:33
現在假新聞已經多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更慘的是,新聞製造業愈來愈喜歡報導以訛傳訛的消息,尤其來源是網路的
但是沒有思考能力的觀眾也是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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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eerly
發表於 2012-12-28 03:33
一直有感覺,台灣的新聞越來越奇怪...........
有些明明是很清楚的事,看完新聞後都變得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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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虎
發表於 2012-12-28 15:32
新聞製造業=新聞媒體,見怪不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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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X
發表於 2012-12-28 15:42
標題請改成
台灣媒體,我們欠岡村勳先生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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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king
發表於 2012-12-28 15:50
我是反廢死的強硬派
我知道這是個假新聞
還是奉勸所有反廢死的盟友們
要注意引用資料的正確性
也不要故意去誤導民眾
否則我們跟廢死的這群家伙有什麼2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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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很多年
發表於 2012-12-29 08:13
台灣的媒體 有時候是站在收視利益的角度
去報導新聞 而忽略了新聞所應有的公正性客觀性及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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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wahahaha
發表於 2012-12-29 08:31
不論如何,
都不該改編新聞為對自己有利的方向~!
不論是哪一種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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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quierdaAce
發表於 2012-12-29 08:46
就死刑這個議題來說, 不論廢死或支持死刑, 都該有堅定的主張和內涵,
如果只用 "你枉固人權" "你支持殺人犯" 這種情緒的論點來指控對方,
那永遠沒辦法知道為什麼站在對立面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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