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阿扁到李朝卿 反貪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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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changfan 2013-4-2 10:50:01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8 7804
民進黨的貪污是結構性的,很難有人不貪污,而貪污後黨中央不但不譴責,還聲言是政治迫害,這是變相的鼓動貪污。
國民黨的貪污是特殊性的,是馬英九的管理不善,但每有貪污,黨中央必定譴責和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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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阿扁到李朝卿 反貪雙重標準?

【聯合報】
2013.04.02 03:21 am

孫亦文/文字工作者(台北市)

台北榮總指陳水扁「居家照顧比住院好」,民進黨因而要求法務部同意陳水扁保外就醫、居家照顧。

另一方面,李朝卿申請復職,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貪汙的縣長如果復職,社會觀感不佳,內政部要負起全部責任,向全體國人交代。

同樣是貪腐,理應接受法律制裁和社會制約,但民進黨對陳水扁和李朝卿卻是雙重標準,如何讓人民信服?

陳水扁既是因貪汙坐牢,依法沒有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就應乖乖回北監好好服刑,豈能在沒有法令規定的情形下「居家照顧」?民進黨如果反對李朝卿依法復職,就不應反對阿扁依法回北監,不能有雙重標準。

民眾反對李朝卿復職,敗壞朝綱;同樣也反對阿扁保外就醫,損及司法尊嚴。

馬政府標舉的清廉治國招牌正值蒙塵危機,如今內政部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並繼續予以停職。面對阿扁的保外就醫,馬總統必須堅持原則,才能贏回民眾的信心!

張忠本/電子業(台北市)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晚宣布,將李朝卿繼續予以停職。其實依先例,前有彭百顯、陳明文、張花冠、蘇治芬等都予復職,李朝卿如果復職依法有據。只是在野黨對自己公職遭起訴都是「司法不公」及「政治動機」,對國民黨官員涉案則抨擊為貪瀆,以此反對李朝卿復職。

任何貪瀆無分黨派都要群起撻伐,只是標準要一致。如邱義仁涉及巴紐外交案,損失公帑十億元,最後仍無罪定奪;花博期間新生高工程案,當初也鬧得沸沸揚揚,最後連起訴都沒有。

如果法院判刑確定的吳乃仁、洪奇昌尚有賴清德市長為他們清白背書,現在開除賴素如黨籍也未免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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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u8989 發表於 2013-4-2 10:56
2006-06-18    馬英九說    滿意度掉到18%的總統    表示人民不再信任他    就應有羞恥心的請辭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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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英雄 發表於 2013-4-2 10:58
民進黨的貪污是結構性的,很難有人不貪污,而貪污後黨中央不但不譴責,還聲言是政治迫害,這是變相的鼓動貪污。
國民黨的貪污是特殊性的,是馬英九的管理不善,但每有貪污,黨中央必定譴責和停權

???
版主是不是寫反了?
yusuru88 發表於 2013-4-2 11:01
馬桶開金口
法律就轉彎~

可憐喔~阿扁.

內政部長說
依法律會讓李復職
結果上層指示~
子彈都會轉彎!!!  
所以說 
馬桶嘴巴說的 
依法行政 
聽他在放屁~
woo991 發表於 2013-4-2 11:01
真是不客觀的言論。

你腦子進水,還是被洗腦了


yang.juing 發表於 2013-4-2 11:05
我讚成有貪汙的人就是要受到處罰
不管那一黨派都一樣
但是不管哪一黨執政總會有另一方反彈
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有真正不畏權勢的人出現
lkkjjhhg 發表於 2013-4-2 11:11
種種睜眼說瞎話的新聞報導就不要弄上來了吧

貪汙還能有分別嗎??

不得不貪,還是不貪不好意思,誰逼他貪汙。

講得白一點,利益驅使貪汙,權力驅使貪污,哪還有分什麼黨

今天貪污就該一撸到底,還能申請復職,還差點準備通過申請

真是天下之大稽,丟臉丟到全世界去了
alvahsieh 發表於 2013-4-2 11:32
陳水扁就比較嬌貴?生病就可以搞一齣「居家照顧比住院好」
所有犯人都這樣搞,那通通不用關了
此例不可開,只要一開先例,以後犯人通通可以援引
那判幾年都形同虛判
arleekurt 發表於 2013-4-2 11:54
又是一則自以為是的文章發表言論~ 照這樣子說~ 那犯人也可適用囉~  錯就是錯還在說錯不在自己... 對拉~ 好的都別人矯情自己壞的都是別人刻意....
貪吞 發表於 2013-4-2 11:59
yusuru88 發表於 2013-4-2 11:01
馬桶開金口
法律就轉彎~

是依"法"行政阿 ~
只是這個"法"是馬家法 ~
人家可是把總統當區長幹的土皇帝耶XD ~
跟人民幹點特權耍耍很過分嗎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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