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陳水扁的弊案懶得整理(請知道的人幫忙列清單)

userXP 2013-4-26 08:59:1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173
想做個總整理是因為大家常常吵陳水扁貪汙但是搞不清楚是貪那些

有的無罪定讞

有的說作假證

但印象中應該有好幾個案子

要查也都很含糊籠統

特此開帖請各位幫忙整理所有已經起訴的案件

(只要我有找到資料就會在主樓層這補上來,因為我是站在請求資料的立場,也不回帖了,謝謝各位)

資料整理一:龍潭購地案

前因:
86年間達裕公司將辜濂松、辜振甫兩家族共同持有的桃園縣龍潭鄉及平鎮市合計約190 公頃土地開發為「龍潭科技工業園區」(簡稱龍潭工業區)。因投入龐大資金開發,加上其他投資失敗,達裕公司因此累積龐大債務,財務狀況逐年惡化。90年12月24日辜啟允病逝後,其弟辜成允繼承辜啟允事業及債務。

91年間起,辜仲諒即依家族指示,四處找尋仲介及買主,其中蔡銘杰因從事土地開發及建築業,也受到辜仲諒之委託。蔡銘杰、蔡銘哲因其姊蔡美利為當時的總統夫人吳淑珍之同學,得以經常出入總統官邸與吳淑珍見面。蔡銘杰到玉山官邸,請吳淑珍運用人脈介紹買主,並表示事成後可以給仲介傭金新臺幣2億元。

林百里籌設廣輝電子(95年10月1 日併入友達光電),尋找建新廠用地。92年初也曾找達裕公司洽談,因提出購地價格過低,達裕公司認為不夠還積欠銀行的債務,所以沒成交。吳淑珍得知詢問辜仲諒,希望可以便宜出售、儘速解決,但辜仲諒表示賣地之事由其叔叔辜成允處理。

(小結:蔡銘哲身為仲介,找到吳淑珍,並開口提出扣除自己仲介收益後可給出2億元給吳淑珍,吳淑珍答應並稍微出力。)

之後蔡銘杰向辜仲諒表示:龍潭案土地依仲介行情計算傭金應提高到4億元。辜仲諒向辜成允反映,但辜成允沒答應。

92年7 月1 日,達裕公司發生連續跳票,辜成允財務狀況急速惡化,約有新臺幣80億元之債務資金缺口,不解決後面還有新臺幣250億元債務也會連續崩盤。銀行答應寬限一年,辜成允要在93年7 月1 日前將龍潭工業區土地出售求現,解決達裕公司及其本人財務。

蔡銘哲開始研究將龍潭土地納入科學園區的可行性,拜訪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計畫將龍潭工業區納編為科學工業園區後出售給廣輝公司。蔡銘哲與李界木會面討論過後,辜仲諒再次安排蔡銘杰、蔡銘哲兄弟兩人於92年7 、8 月間某日,親自向辜成允簡報上開方案。辜成允同意支付「傭金」新臺幣 4億元,委由蔡銘哲全權處理土地出售事宜。

(小結:蔡銘哲身為仲介,找到李界木,並將仲介費獅子大開口到4億)

後果:
李界木無視會議結果與國科會相關評估,想將購地案完成,最終於2004年,陳水扁參與並決定最終決策,龍潭土地採用先租後購的方案,而後法院裁處,相關人等犯刑事法,並裁罰陳水扁與吳淑珍共3億罰金。
至此,李界木懲處300萬元回繳公庫,吳淑珍收取之仲介因罰金而費用變為負一億。

後續:辜家的財務危機解決暫時於2004年得到緩解後,於2005年大舉投資中國。

疑點:辜家2004年剛勉強解決債務危機,2005年即有龐大資金可供投資,資金不可能來自龍潭案(拿去填財務危機),那辜家真的有財務危機?還是說有其他可能性?陳水扁當初的決策真的是基於那筆傭金?蔡銘哲的仲介費用到底實際收多少?還說要把2億給了吳淑珍,這樣自己幾乎沒賺了,之後漲到4億也最多是五五分帳,吳淑珍實際拿到的最後也還是2億,中間資訊是否有誤植還是有將吳淑珍的罪嫌加重的栽贓可能性?案件主謀其實還是蔡銘哲。

代補條目:龍潭現況,是否真的是浪費公帑購買?

資料蒐集二:海外洗錢
http://blog.xuite.net/tgyr7t/0101888/19050319-陳水扁一家海外洗錢案疑雲

因為這個部分一直都沒辦法有實際證據,只能說有那個帳戶有那個錢,所以我直接貼別人的文章了,有人可以補充資料上來就謝謝了!(最後這件事情有判刑喔!也就是俗稱的海角七億) 本帖最後由 userXP 於 2013-4-26 09:5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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