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 房東須負修繕義務 租客自行修繕可求償或從租金扣除

colamann 發表於 2013-4-28 02:07:1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539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624329873.html
嚴珮瑜╱台北報導

雨季來臨,天氣總是連日陰陰濕濕,對於防水工程欠佳的房子,形同大考驗。俗諺說「泥水匠怕抓漏」,一般民眾的住家若遇棘手的漏水問題,往往苦惱,更何況是「寄人籬下」的租屋族;如果「每逢雨天,天花板就凝結水珠,開除濕機也沒用,房東又不願處理,身為房客該怎麼辦?」

好房網資深協理徐賢淑表示,連日陰雨綿綿,近期網友最煩惱的居家問題就是房屋漏水,為此,紛紛上網尋求解決之道。根據好房網近期統計,「防水抓漏」類廠商在短期內飆升至該網站廠商業別中的冠軍,佔比達27.2%,若與3月同期資料相比,該類廠商點閱量成長達15.3%,顯見漏水問題是民眾最急於解決的民生困擾。

擁有多年租屋經驗的林先生表示,漏水、潮濕、壁癌是常見的租屋問題,曾遇過房東不願負責修繕。或是明明房屋漏水嚴重影響生活,還得配合房東的時間才能安排修繕;往往漏水問題一拖就是好多天,甚至達數個月。由於,坊間修繕一面牆的費用高達3萬元,若遇到房東不處理,對房客來說也無力負擔。

崔媽媽租屋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民眾租屋前就要仔細觀察屋況,不只是室內裝潢的新舊,更重要的是牆角等細微角落。屋外可藉觀察外牆、樓梯間等公共空間、與隔壁銜接的牆面,是否留有水漬或變色的異樣。屋內空間可從屋頂、牆壁觀察是否有水痕,尤其屋頂與牆面交接處最易漏水。此外,窗台、冷氣孔是否發霉,油漆、地磚是否變色或異樣,皆能事先篩檢漏水屋。

簽訂租約時,要注意相關的修繕責任。信義房屋客法部協理劉韋德表示,依《民法》第329條對租賃修繕責任的規範,除租賃雙方另有約定外,原則上應由房東負修繕義務。若房客發現屋況有異,應第一時間通知房東,否則若因房客疏於通知引起損失,就無法向房東求償。
劉韋德進一步表示,若遇房東惡意躲避,不願處理,房客可自行修繕,再向房東求償或直接自租金扣除。《民法》第430條規定,房東遲不修繕租賃物,房客可終止合約。但他強調,房客終止合約的前提是屋況損壞致無法使用,如因地震產生裂縫、地板破裂,屋內滲水到無法居住,房東仍不維修等狀況,房客才可終止合約。

項目╱方法
●仔細查看 觀察內外牆,有無壁癌、發泡或油漆剝落現象
●觸摸建物 用手觸摸牆壁,感受是否有水氣滲出的漏水前兆
●詢問鄰居 詢問其他房客屋內實況,多方探詢可降低風險
●善用嗅覺 長期漏水屋或日照不足的房子,屋內通常會有霉味
資料來源:《蘋果》整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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