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文林苑不違憲 繼續都更

colamann 發表於 2013-4-28 23:48:1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963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47111229929.html

邱文秀/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廿六日針對都更釋憲,讓文林苑案又引發新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上午急召官員就釋憲結果開會,市府下午對外明確表示,文林苑案及代拆部分不違憲,將透過協商小組持續推動都更案。

都更爭議接連不斷。(圖/好房資料中心)

郝龍斌廿七日上午前往福華文教會館出席「二○一三城際藥事論壇」,會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本次大法官釋憲並未處理台北市文林苑依法拆除部分,其他問題則會在三方協商平台繼續協調;他也指示副市長張金鶚、法務局、都發局、都更處等相關單位於昨日上午召開會議。

針對大法官釋憲結果,張金鶚表示,北市府尊重並於一○一年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建議將保障民眾權益部分納入,後續將積極配合中央修法作業。北市府提供此次釋憲結果表格整理指出,本次釋憲內容都市更新條例違憲部分,皆非針對文林苑,而是新北市土城區「大慶信義福邨」一案。

另對爭議最大的文林苑強拆部分,張金鶚說,都市更新條例第卅六條之代拆條文,大法官「不予受理」,且基於不溯及既往原則,釋憲結果並不影響北市府依法核定文林苑更新案及執行代拆作業,說明文林苑案並不違憲。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並補充,司法界有一事不再理原則,此次文林苑及永春都更案等三案申請釋憲,大法官既做出不受理決定,之後再受理機率也很低。張金鶚說,仍希望透過協商小組,於兼顧各方權益下,以圓滿落幕為協商目標,至於針對目前依法受理程序中的都更案,將函詢內政部處理原則。

文林苑王家代表人王廣樹表示,大法官釋憲指出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十九條第三項違憲,質疑就是因為北市府都更前置作業不當,才會有後續強拆問題。王家認為代拆部分大法官不受理不代表此事不違憲,批評北市府避重就輕,公開曲解釋憲內容。

文林苑同意戶昨也發新聞稿回應,認為大法官終於還原真相,顯示文林苑案多數決並未違憲,拆除王家也並不違憲,同意戶希望北市府拿出魄力盡快動工,讓同意戶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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