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貪污拿錢 竟算選民服務!這社會還有公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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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b321 2013-5-1 10:34:05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4 8177
收錢喬合約 竟算選民服務      3300萬遭追繳 還賺3千萬
【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認為林益世擔任立委時收陳啟祥6300萬元,是「選民服務」的報酬,雖有爭議,但他施壓對象是中鋼、中聯公司,均屬民營公司,不是政府單位,且他未對中鋼等公司主管機關經濟部施壓,不構成貪污,但其中「喬」轉爐石合約獲利3300萬元,是恐嚇中鋼董事長鄒若齊等人所得,因此追繳沒收。

林益世另遭特偵組指控,2012年2月間擔任行政院祕書長時,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做為協調對方與中鋼等公司的爐下渣「三方合約」,合議庭認為,8300萬元是陳啟祥找林益世協助時主動提及,林雖曾向中鋼董事長請託,但這不是他法定職務有權影響的範圍,且此合約已遭中鋼董事長鄒若齊拒絕,他也未再施壓,錄音檔中林益世說「國庫的章是我蓋」等語,也是談妥報酬後彼此閒聊,林益世並未以此話逼陳啟祥就範。

只算財產申報不實
至於法官沒收林益世6300萬元中的3300萬元,另3000萬元(即95萬美元)未沒收,合議庭認為是林替陳啟祥「喬」爐下渣合約的報酬,也就是說,他仍賺了3000萬元。合議庭指出,林益世收這95萬美元雖不涉貪污,卻已被沈若蘭在自家陽台燒毀,且有逃稅及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不實問題,應由相關單位追究。
律師陳清茂說:「這是法律疏漏!」政府應盡速在《遊說法》、《政治獻金法》中,對「選民服務」、「請託」等行為明訂規範。

來源:蘋果
林益世只貪污這一次且很剛好的一次就被抓到 這誰信?
幫忙洗錢 燒錢 丟馬桶滅證統統無罪
一刀斃命錄音帶 說好的一刀斃命呢?
貪污拿錢還可說成是選民服務 國民黨的"選民服務"也太強大了吧
吳慾昇偷情被抓也說是"選民服務"   國民黨的"選民服務"真是包羅萬象 本帖最後由 stab321 於 2013-5-1 11: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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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tion 發表於 2013-5-1 10:36
黨政無雙,選民服務時間~
topminos 發表於 2013-5-1 10:49
索賄貪污卻變成選民服務所得
有國民黨黨證貪污都能講成選民服務
這種顛倒是非的事真讓人氣憤
nash7391173 發表於 2013-5-1 10:51
這造就是貪污了
選民服務是不應該收費的
立委能收的只有政治獻金
但早過了
後面一切就是比造公務員
後面的基本上可以算貪污了
若這不能算貪污
那公務員是否也不算貪汙
因為他們在幫人民(財團)解決困難
降低人民(財團)的負擔
accord5790 發表於 2013-5-1 11:02
只要懂得法律跟會玩文字遊戲的,要輕判很簡單...
poiu8989 發表於 2013-5-1 11:03
topminos 發表於 2013-5-1 10:49
索賄貪污卻變成選民服務所得
有國民黨黨證貪污都能講成選民服務
這種顛倒是非的事真讓人氣憤 ...

鄉民有話說/林益世輕判 網友:又見黨證無敵案例

NOW   2013年4月30日 18:12

http://www.nownews.com/2013/04/30/91-2932961.htm
daamoor 發表於 2013-5-1 11:03
只能說法院真的是國民黨.....
開的.....
法院的標準...在哪裡喔!
014沒貪污...那天理何存喔!!!!!!!
法官是忙著...貪污嗎??
jfp9064 發表於 2013-5-1 11:07
看到這樣的判決理由 真的是不知道要說什麼
快樂的一隻豬 發表於 2013-5-1 11:12
扁大總統不是也沒貪污嗎???誰相信???
貪污就算了!!!連自殺也不成功,歹戲拖棚.
jimmeh 發表於 2013-5-1 11:15
這…就目前工程界的體制來看。
夜路走多了就會碰鬼,實在是他風評太狠, 吃相太難看,逼到廠商沒有活路才會這樣。

站在廠商的立場,以目前的體制,不拿錢出來就等著整間工人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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