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聞標題】加移民新制 恢復擔保

估麻 發表於 2013-5-11 11:17:2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653
http://tw.news.yahoo.com/%E5%8A% ... F%9D-030417790.html

【媒體與日期】中央社 – 2013年5月11日 上午11:04

【完整內文】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0日專電)加拿大移民部長肯尼(Jason Kenney)今天宣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恢復擔保父母、祖父母移民類別,明年起每年受理5000名。
根據新規定,凡擔保父母,祖父母移民的申請人,最低年收入門檻將提高30%。以兩人夫妻的家庭而言,擔保父母、祖父母移民的最低年收入從2萬8182加元,增至3萬6636加元(約113萬5716台幣),須連續3年不間斷,並以加拿大國稅局核發的完稅通知單為憑,且擔保年限由10年延長至20年。
新制另規定,未成年子女年齡由22歲降至18歲,日後凡超過18歲的子女,不得再以受撫養人資格隨父母申辦移民,必須單獨申請。
肯尼表示,加拿大必須限制高齡移民,避免加拿大健保醫療系統負擔沉重,社福資源濫用。
在野的新民主黨批評,新規定使擔保父母、祖父母移民更困難且昂貴;執政的保守黨則說,奢侈的家庭團聚,只有負擔得起的移民才能享受。
加拿大擔保父母,祖父母移民的門檻雖大幅提高,但相較美國,英國,澳洲及紐西蘭等,幾乎不許擔保,仍相對寬厚。1020511 本帖最後由 估麻 於 2013-5-11 13:1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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