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上演活春宮?傅天穎與緋聞男送辦

   
斯黛芬妮 2013-7-8 12:21:19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4 96781


知名女藝人傅天穎與房仲業緋聞男友全權,遭新北市民眾指控兩人半夜在公園「打野砲」,警方據報趕抵,卻被全權嗆三字經,還罵「你媽的小警察」,只好將兩人帶回警局,依妨害風化罪函送;全權因辱警,罪加一條妨害公務罪。



▲傅天穎

呻吟脫褲 民眾臉紅

目擊民眾說,本月1日凌晨2點多,他行經新北市中和區的4號公園,聽見女性嬌喘聲說「不要這樣!」,他好奇循聲前往,撞見一對衣衫不整的男女。

民眾說,當時公園幾無人影,女子趴在石椅上,長褲已褪至大腿,男子脫褲站在她後方摩蹭,限制級的動作令他看得臉紅心跳。他還來不及閃人,男子見有人旁觀,竟破口罵他「你是在看三小(台語)」,民眾火大於是報警。



衣衫不整 醉辱警察

警方趕到時,只見這對男女坐在石椅上,滿地的空酒罐,兩人雖已穿上褲子,上衣仍顯凌亂。醉醺醺的全某一見警察就狂飆三字經「王八蛋、智障!」,還恐嚇:「敢對我上銬就殺了你!」。原本想柔性勸說的警察只好將兩人帶回偵訊,清查身分才知是傅天穎和緋聞男友全權(46歲)。

酒氣沖天的兩人應訊時,不斷辯稱「只是在公園喝酒」,且「沒有罵警察」,更沒有妨害風化的行為;但目擊民眾堅稱看到兩人在公園「打野砲」,警方的蒐證影像也拍到全男醉後失態的模樣。



傅天穎:不記得

傅天穎在事件發生後遭記者前往住處求證,她回應:「我跟他(全權)只是房屋仲介上的普通朋友。」被問到依妨害風化罪函送一事,急忙以「誤會一場,不記得、不知道」不願再回答。律師廖芳萱解釋,2人發生曖昧行為位置為公開地點,已涉公然猥褻罪嫌,恐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妨害公務罪嫌,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Youtube]L7ues95k5RM[/Youtube]





部份轉自: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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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斯黛芬妮 於 2013-7-8 12:48 編輯

已有(12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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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inne 發表於 2013-7-8 12:26
豪放女 VS 假金男 ~~~~~~~~~~~~~~~~~~~~~~~~~~~~~~~~~~~~~~~~~~~‵
jormin 發表於 2013-7-8 12:53
看來他與陳子強之間的誰是誰非已經很明顯了~
sujinglun 發表於 2013-7-8 12:56
跪求啪啪啪啪影片~
qasnet 發表於 2013-7-8 13:07
離了婚的人妻都這麼重口味?青姦中出解禁?
jackie8818 發表於 2013-7-8 13:08
唉~~~藝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摸不清啊
Jack0913398655 發表於 2013-7-8 13:11
果然是淫男慾女啊~~~要親熱也要找對地方啊,車陣也好過在公園打也炮吧?只能說是精蟲上腦慾火焚身了.....
sss68312 發表於 2013-7-8 13:16
慾火焚身 也不用在公園吧=ˋ=
樂天的牛 發表於 2013-7-8 13:21
陳子強離婚也是對的 這人妻這麼飢渴 在不快點離 會精盡人亡
coolcatcat 發表於 2013-7-8 13:25
報警民眾真是目小~
被罵一下就報警

william6090那你就想被我噴的嗎~呸 本帖最後由 coolcatcat 於 2013-9-2 01: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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