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ntnu 發表於 2013-7-12 21:17
所言差矣 帶個手機自有懲處規範 但我真的不相信帶手機要關禁閉室 再者就算關禁閉 也沒必要弄出 ...
我要說的是在一個大團體,有自己的想法ok,但要在對的人,時,地提出,軍中的封閉情形當過兵的都知道,除非後山夠硬
而且自己也不要出包讓人捉到小辮子,要不我只能說義務役當個一年兵也許就退伍了,志願役的可最少要做個 3,5年
違規有懲處規範沒錯,但是真要整你時,那些只是擺著好看,只是這一次整人的始料未及,洪員就這麼掛了, 聯帶牽連了
一堆人,那些無端因下屬過失或只能聽從上命執行業務而受處份的人,心理也會很幹,很難翻身了....還得吃上官司.....
講實在話誰也不想把一條命搞掉,洪員的父母更不想失去一個年輕的兒子,...先前舉的在職場的例子,最壞就待不下去
走人,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但在軍中與眾人不同,遲早被釘,想當然就是人被操,捱過了幸運,沒捱過了就像洪員,白白
一條年輕生命就這樣不見了.........
本帖最後由 lipin35 於 2013-7-13 02:1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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