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著也是閑著,就當你是準備認真處理這件事,陪你多哈拉幾句
首先麻煩您確認一下:
1. 對方是以信件方式來辱罵你,或是將這些文字張貼在論壇上,因為這兩項罪名都必需是『公然』才能成立,如果是以只有你才能看到的信件來罵你,除非還涉及恐嚇,否則大概就告不成了
2. 今天如果是大陸人以同樣方式來罵台灣網友,台灣網友到大陸提告,大陸公安或法院會受理嗎?如果不會,那麼你的案子在台灣可能也不會被受理。如果會,那麼你的案子被受理的機會就大多了。
您都願意付那麼多的訴訟費用了,應該不差來一趟台灣的機票錢吧!隨便找個派出所報案,不過我還是建議你找電信警察。不然就直接找個地檢署提告,不會寫狀子沒關係,裡頭有很多志工會協助你,而且是免費的。如果你還是想找律師的話,這種案子不需要找太大牌的,網路上google一下,看哪個律師發表過這類文章就找他吧!
最後還是要再提醒你一次,這是很小的案子,罪責不重,也沒啥人會去注意這種小案子,想達到你要的效果可能很難。 |